冯梯云(1925—2016):民建中央原常务副主席,国家监察部原副部长,宁波市民建、工商联原副主委。
我是浙江慈溪人,早年曾在上海统原银行任职员,后来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职求学。1946年初,从上海来到宁波,以“经理代表”身份主持正大火柴厂厂务,不久兼任余成钱庄副经理。宁波解放前后,我亲身经历了宁波市工商界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协和多党合作制度在宁波的实践。
正大火柴厂是家老厂,创设于1908年,原由法国人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1913年前后,由老板徐惠生集资继续开办。他的二儿子徐日廑接办后,由于熟悉技术、善于经营,使多年来停滞不前的正大火柴厂出现转机。但当时国内火柴业竞争激烈,加上瑞典、日本火柴的大量倾销,“正大”仍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后来“火柴大王”刘鸿生先生组织起火柴联营(托拉斯),正大厂才算有了起色。我到宁波后,在同仁的支持下,修建厂房,改进设备,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恢复了在福建、江西、上江(金华、兰溪一带)、下路(嘉兴、湖州一带)、台州、宁波等地区的销售市场,使“童车牌”火柴声誉重振,年产火柴曾达到11.6万余件。但是,国民党在溃逃前夕,对宁波市进行了严重的破坏,正大火柴厂同样难逃厄运,生产受到了很大损失。
2000年12月,时任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冯梯云(前排居中)视察宁波市工商联时与机关干部合影
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我和广大工商界人士及全市各界群众一起,怀着激动的心情,欢庆胜利,迎接人民解放军进城队伍。宁波解放后成立了市军管会,负责人是丁秋生、顾德欢等人。军管会对宁波市的工商业发展十分关心,5月28日召开了工商界人士座谈会,阐明党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要求大家遵守法令,搞好生产,克服困难,建设新宁波。我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对党有了新的认识,并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和工人群众一起保护工厂,恢复和发展生产。
当时的宁波处境很困难。盘踞在舟山群岛的国民党军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对宁波实行海上禁运和封锁,并派遣飞机进行狂轰滥炸。自1949年“9·13”大轰炸以后至年底,敌机先后空袭27次,使市区遭到严重破坏。据统计,空袭造成死152人,伤295人,毁房5800余间,有“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之誉的市中心区悉付一炬。大批工厂停工,商店关门。投机商人乘机兴风作浪,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很多工厂、商店只能靠减薪裁员来维持生计,出现“板贵棺材贱”、棉纱与棉花价格倒挂等不正常现象。企业劳资纠纷多,经济恢复步履维艰。加上宁波又是座消费性商业城市,工业不很发达,经济结构畸形,解放初期由于调整经济服务对象,消费结构起了变化,使一些原来从事囤积居奇、买空卖空的交易所、私营钱庄、典当以及迷信、奢侈享受的消费性行业趋向衰退和淘汰,这又为经济工作增添了难度。
为了尽快扭转局面,市军管会一面整顿经济秩序,一面组织工商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我作为正大火柴厂厂长,以资本主义经济学的观点看待问题,认为市场秩序不好,资金周转不开,成本升高,工厂生产就会亏本、伤元气。我向军管会谈了这些想法。当时有的工商界人士对共产党、解放军还有一种害怕的心理,认为躲还躲不及,怎敢上门提意见。但是我想,跟共产党走,就要相信共产党,对党敞开心扉,敢于直言。军管会财经部领导刘德甫听了我的意见,说:“你能向党反映自己的意见,讲心里话,这很好。但你的意见不全面,要看到全市、全国,不能把眼睛只盯在你一个工厂的得失上。”他接着讲了宁波市和全国的形势,讲了恢复生产的意义,希望我能按着军管会的要求搞好生产,在工商界带个好头。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认识到自己很需要学习、改造和提高。我找了一些马、恩、列、斯和毛主席的书来读,还在厂里组织了包括税务局驻厂员在内的干部学习小组,学习讨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后来又参加了中共宁波市委组织的学习《共同纲领》等活动。通过学习,我的认识有了提高,激发了我搞好生产,为祖国建设多做贡献的热情和决心。
1949年9月5日,中共宁波市委召开市各界代表会议。市委在会上提出,要改变宁波的生产方针与发展方向,无论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设法摆脱对帝国主义经济的依赖,把为国内需要生产、为中国人民服务作为今后宁波一切企业生产发展的方针与发展方向。取缔投机奸商,保护正当的工商业,欢迎他们投资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企业,并向他们学习生产、经营、管理工厂的知识。遵照毛主席“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公私关系、城乡关系、内外关系,恢复发展生产。工商界代表3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我代表工商界及民主人士在大会上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正确主张,要在党的领导下尽我们的力量把生产恢复发展起来,积极支前,完成好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
会后,市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帮助恢复生产。9月15日,成立了临时救济委员会,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抢修、救护、劝募、救济工作。正大火柴厂不久即恢复生产。当时,天上不时有国民党飞机的轰炸和骚扰,厂里又有原料不足等困难。为了保护工厂,维护正常生产,市军管会派出工作队进驻正大火柴厂。在他们的帮助下,正大火柴厂的生产很快恢复,情况一天天好转起来。产品源源不断地运往各地,以满足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这时我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在旧社会,我是资本家的代理人,和工厂的工人是对立的关系。现在解放了,尽管还当厂长,但不能以旧的管理方法对待工人,要争取改善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另外,工厂的生产要继续发展,也要有一套新的规章。怎样更好地贯彻“劳资两利”方针,保障工人基本权利呢?为这事我想了好长时间。这时,听说东北一些地方采取签订劳资集体合同的办法,效果很好。我学习了这一经验后,立即着手在正大火柴厂搞劳资集体合同。我和工厂的工会组织一起商量,他们也同意这样做。由我执笔,先起草管理生产的厂规,共拟出包括生产程序、操作规程、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和办法一百多条。由于我当时还没有脱开旧观念,有些内容是主观想象的,不符合工人的利益。后来我同工会协商研究,在他们的帮助下,将规定、合同都作了改进。经过反复协商,共同签订7章54条劳资集体合同。今天看来,这份合同有一些条款还不完善、不合适,但在当时是宁波市产生的第一个劳资集体合同。对此,宁波市委、市政府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和关怀。
1950年5月17日,正大火柴厂召开资方与工会签订劳资集体合同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上千人,十分隆重。尤其使人兴奋的是,就在我们开大会的这天,隔海相望的舟山群岛解放了!大会的气氛更加热烈。宁波市委副书记王中、副市长兼劳动局局长刘德甫、市工商局局长耿尊三等领导参加会议。王中副书记在会上讲话。他一方面肯定了劳资双方签订合同,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和发展生产,提高工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指出资方的厂规中还有束缚工人手脚的内容,并鼓励我继续为党、为国家做好工作。这次会议对我既是鼓舞,又是教育。以后在劳资双方协商问题时,我更加注意尽量多听取工人意见,争取把各方面的情况考虑得全面一些。这个劳资合同当时被《甬江日报》全文刊登,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由于我坚定了紧跟共产党的决心,坚决按共产党的政策、方针办事,正大火柴厂很快便恢复和扩大了生产,1950年即实现盈利26亿多元(旧币)。
1955年2月22日,正大火柴厂正式实行公私合营。在全厂筹备合营过程中,市委工作组深入细致地做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反复商议,合营筹备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由于对资改造是一场复杂的、深刻的革命,对每个工商业者来说,都涉及思想、立场、利益等方方面面。在改造过程中,工资、福利、劳资关系、清产核资、人事安排等方面存在一些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首先在经济上要把握好分寸。对相关人员的特殊情况,我们反复磋商,按照有关政策和劳保条例的规定,接受合理要求的部分,对过高的要求给予耐心解释,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其次,在人事安排上,体现“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工作组会同党、政、工、团负责人与我反复商议,从有利于本厂发展着眼,既坚持原则,又适当照顾。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稳妥地解决了有关问题。
1956年1月17日,全市召开工商业者大会,3400多人参加,60多位工商界代表在话筒前排队争相发言。会场上群情振奋。大家通宵达旦地写申请,要求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次日下午,工商联负责同志带领全市工商界代表两千余人,向市人民委员会递交申请。1月19日,宁波市市长葛仲昌宣布批准全市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及建筑业共13067户实行公私合营。1月21日,全市数万人集会,庆祝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广大工商界人士与全市人民一道欢庆这个历史性胜利。到今天,我还清楚记得那天大会的情景,人人兴高采烈,处处敲锣打鼓。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在大会发言中讲了这样一句话:“今天,宁波市的资本主义企业进入历史博物馆了。”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波市于1956年顺利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和广大工商界人士一同跟着共产党,步入了社会主义的光明大道。
大局初定后,社会政治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党和政府抓紧落实、妥善处理有关政策问题。在人事安排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民主协商,量才录用,适当照顾;在政治上给予妥善安排,有的工商界人士担任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有的安排为中央、省、市民主建国会和工商联执委会成员。1950年2月,宁波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这是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的前身。我先后当选为市第一届第二次协商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协商委员会常委。1953年1月12日,市工商联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确定了市工商联的基本任务,选举了领导机构,我被选为副主任委员。这样,一方面我仍继续主持正大火柴厂的厂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组织工商界的活动,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工商界人士广交朋友。这期间,党和政府赋予了我很多荣誉和责任:被选为浙江省人民代表,后任省政协常委,省青联副主席、全国青联委员;担任民建浙江省委会和宁波市委会副主委、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委。1955年6月,宁波市政协成立,我任第一、第二两届市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从1959年起,连续当选为第三、四、五、六届市政协副主席,同时兼任一至六届市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时还兼任宁波政治学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
“文革”期间,我同很多人一样受到冲击,先是被揪斗,后来下放到工厂劳动,直到1979年才出来工作,中间离开工作岗位达十多年之久。在这段日子里,不论受到什么样的磨难,我对共产党的信赖和热爱始终坚定不移。恢复工作不久,我从宁波市调到杭州,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1983年,又调任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等职务。1987年,国家成立监察部,1988年春节我被调至监察部任副部长。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和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回顾解放初期在贯彻多党合作制度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回顾我在党的领导、培养和教育下,由一名普通的工商业者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的经历,看到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前进和发展,我深深地感到:中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原载《我与人民政协——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专辑》,2009年,宁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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