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计划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管理者不仅要懂得计划的概念,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还必须掌握怎样制订计划。一个完整的计划,通常都是由目标、时限、行动主体和形式等基本要素构成。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计划,都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目标,都应明确规定计划范围内各种任务的时限,都应明确规定计划由谁执行以及执行者的权力和责任,都必须采用文字、图表或二者兼用的形式把计划表达出来。制订计划,简要地说就是寻找并确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法与步骤。一个完整的计划一般需要四个步骤才能完成,即确定目标、预测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制定实现目标的措施和编写成文的计划。
(一)确定目标
所谓目标是指人们想要达到的标准。制定计划,必须首先确定目标,没有目标就无法制定计划。目标既是制定计划的起点,又是制定计划的归宿。有了明确的目标,各级管理者,就可以按照目标控制和调节自己的管理活动,协调和激励全体人员为实现预定目标而努力工作。
1.确定目标的依据
确定目标的依据一般是:上级的指示、要求;自己所在单位的主、客观情况,有哪些优势和弱点,如何扬长避短;对未来的发展进行预测,预测是利用过去的和现在的情报来判定未来事态的过程,它是确定目标的重要准备;运用现代的科学理论对提出的各种方案进行论证,然后把目标确定下来,便可制定出具体计划。需要指出的是:一是管理者确定目标时,必须在上级指示、要求和自己职权范围内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条件下进行思考,即在给定的前提下进行筹划;二是管理者要善于发现问题,只有发现了问题,才能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从而确定具体目标。
2.对目标的要求
目标要有明确的优先次序。目标是多样的,即便是一个单位的主要目标,也可能有好几个方面的内容,管理者应按目标各方面的重要程度排列优先次序,以便作为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分配的依据,否则,可能出现争人、财、物等资源的现象,而影响目标的实现。
目标要有合理的层次结构。当系统的总目标确定之后,为了得到落实,还要把总目标按下属各部门的职能规定部门的目标。
目标要具体明确、便于检查。为了使目标明确具体,往往把一个总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的方法很多。有的按时序分,把实现目标的时间分为几段,规定每个阶段达到的程度和百分数。有的按目标内容分,把一个总目标分解为几个方面,规定每个方面的具体目标。目标分解的结果,一定要使执行计划人员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和衡量完成计划的尺度,即分解后的目标是可检验的。在条件允许时,力争把具体目标数量化,用计量的方法来衡量目标。
目标的难度要适当。一个明确而又具体、切实而又合理的目标,可以起到鼓舞人心,激发人的动机,强化人的行为,吸引和激励人们为实现目标而努力工作的作用。目标难度水平不适当,太易或太难,都可能降低人们实现目标的愿望,甚至无法实现。因此,确定的目标应该是通过努力和发挥聪明才智有可能实现的,使计划既先进又可行。
(二)预测影响实现目标的因素
在制订计划时,各级管理者,应十分重视对影响实现目标的因素进行预测。预测的步骤一般是:
(1)可能出现哪些影响计划目标实现的因素,并做出概率估计。
(2)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做影响目标程度的估计。对于概率大,而又对目标有严重影响的因素,必须有充分的预防准备和应变打算。
(三)制定实现目标的措施
措施是实现计划的一个重要手段。措施的有效性决定着计划的成败。有效的措施应达到以下要求:
(1)能够从整体出发,统筹安排力量和时间,充分发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作用。
(2)能够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实现目标的力量,使其合力最大。各部门之间往往会有潜在的计划目标矛盾。因此,在制定措施时,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3)能够及时掌握偏离计划目标的信息,有效地进行反馈控制。
(4)能够调动全体人员为实现目标的持久的积极性。
(四)编写成文的计划
有了目标和措施之后,便可编写出完整的计划。计划的结构要严谨,形式要正规,文字要简炼,把目标和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便于理解、掌握要领,便于执行。
计划确定以后,一般需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才能对计划正式组织实施。例如,我国的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必须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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