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数量条款的意义
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品质的完好和数量的完整,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商品置于合适容器的一种措施。
二、包装的分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前者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后者除起保护作用外,还有促销的功能。
(一)运输包装
1.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3)要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4)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5)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2.运输标志
标准运输标志包括:
(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2)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2)目的地;
(4)件号。
3.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
4.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除我国颁布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外,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也规定了一套《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这套规定在国际上已有许多国家采用,因此,在我国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要标明我国和国际上所规定的两套危险品标志。
(二)销售包装
1.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展销;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力。
2.销售包装的种类
(1)挂式包装;
(2)堆叠式包装;
(3)便携式包装;
(4)喷雾包装;
(5)易开包装;
(6)配套包装;
(7)复用包装。
3.销售包装的标志和说明
(1)装潢画面
销售包装的装潢画面富有艺术上的吸引力,注意禁忌(日本的荷花、狐狸;中东女性等)。
(2)文字说明
在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在销售包装上使用文字说明或制作标签时,还应注意有关国家的标签管理条件的规定 (如我国:三无产品、中英文对照等)。
4.条形码
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上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这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三、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或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
(二)定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做法叫定牌生产。
贴牌: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四、包装条款的规定
(一)考虑商品特点及运输方式。
(二)包装的规定要明确,不宜“海运包装”“习惯包装”。
(三)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
(四)包装费用的负担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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