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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自救器

时间:2023-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自救器简介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佩用快捷、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自救器作为煤矿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矿工自救逃生时的一种重要装置,对于每一位煤矿井下工人来说都不陌生。从1992年至1994年,为便于矿工携带,自救器趋向于小型化。目前,以上各种压缩氧自救器正在全国煤矿推广使用。

一、自救器简介

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佩用快捷、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时,遇险人员佩戴,可有效防止中毒或窒息。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和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煤矿“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突出矿井的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自救器作为煤矿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矿工自救逃生时的一种重要装置,对于每一位煤矿井下工人来说都不陌生。它是矿工在井下遇到火、瓦斯或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突出、冒顶堵人等事故时在身体未直接受伤的情况下进行自救的一种装置。

二、自救器的发展概况

自救器按其原理和用途,可分为过滤式自救器、化学氧自救器、压缩氧自救器和消防自救呼吸器等4种类型。

(一)过滤式自救器

过滤式自救器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首先用于军队的防毒面具。战争结束后,于1924年美国MSA公司研制出了BM-1402型过滤式自救器,这是世界上最早在煤矿井下推广使用的产品,防护使用时间为30min。1965年美国又研制出采用橡胶密封的W65型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时间为60min。原西德的过滤式自救器,始于1950年,是Drager公司生产的623型,防护使用时间为45min。70年代,又研制了真空密封的FSR-850型,防护使用时间为160min。现在已发展到了FSR-50型。

前苏联是发展使用自救器较早的国家之一。20世纪30年代初为煤矿研制了CRR-1型过滤式自救器,50年代全面推广CII-9型过滤式自救器,近期使用的产品为CIIII-2型及CIIII-4型。但前苏联在90年代已提倡使用化学氧自救器。

我国于1953年开始进行过滤式自救器引进开发工作。1958年仿制苏联产品CIl-9型,其仿制型号为AZL-45型,防护使用时间为45min。1980年,我国研制生产AZL-40型,1986年又研制生产AZL-60型,1990年发展到AZL-90型,其防护使用时间分别为40min、60min和90min。1991年起,我国在过滤式自救器的发展上趋于小型化,当年研制了AZL-60B型和AZL-60W型等2种小型自救器,防护使用时间都为60min。根据我国煤炭行业标准MT/T154.10-1996《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救器代号为“Z”,所以,自救器系列产品从1996年起,陆续取消原以“A”开头的型号产品逐步过渡到过滤式自救器为“ZL”,化学氧自救器为“ZH”的编制方法。其结构和原理都无变化,只是在型号上取消“A”字。

由于过滤式自救器在原理上仅适用于一氧化碳和氰化氢的转化作用,而对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能防护。同时,使用环境中氧气浓度低于17%也不适用,因此,过滤式自救器有在煤矿逐步被淘汰的趋势。

(二)化学氧自救器

早在1904年,德国《应用化学杂导》上就刊登过“过氧化物”的文章,然而,最早把过氧化物应用于呼吸保护装置的却是美国。1936年MSA公司研制了“化学氧呼吸器”并装备于海军。该产品直到1946年才允许民用。70年代,美国西屋电气公司研制成功了氧烛型化学氧自救器。后来,MSA公司相继研制生产了MSA10型和MSA60型化学氧自救器,供煤矿使用。德国虽然是研究化学氧自救器最早的国家,但生产出商品并推广应用于井下的时间并不很长。原西德矿山救护委员会在1980年才发布关于在煤矿井下使用KO2为基础的化学氧自救器的结构和检验规则。SSR-16B型自救器是原西德最早制造并应用的化学氧自救器。该自救器重2kg,使用时间为45min。此后Auer公司和Drager公司相继研制出SSR-120型和OXY-SR-60B型等化学氧自救器,供煤矿广泛使用。前苏联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普遍推广应用IIIC-3型化学氧自救器,重量为2.7kg,使用时间为45min。以后又研制出IIIC-5型和IIIC-7型等。再后又研制了IIICM-l型。该自救器是一种小型化学氧自救器,重量仅为1.45kg,使用时间为20min。

我国于1960年开始研制化学氧自救器,1967年成功地生产了AZG-40型。1986年由湖南、抚顺等煤矿安全仪器厂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单位又共同研制成了AZH-40型化学氧自救器,重2.3kg,防护使用时间为40min。1990年和1991年,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与湖南、抚顺、西安等三家煤矿安全仪器厂共同研制开发了AZH-20型和AZH-60型等两种化学氧自救器,防护使用时间分别为20min和60min。

从1992年至1994年,为便于矿工携带,自救器趋向于小型化。由抚顺和湖南两家煤矿安全仪器厂分别研制的AZH-10型和AZH-15型两种小型便携式化学氧自救器,重量为1.2kg,防护使用时间分别为10min和15min。

1992年至1993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研制了OSR15型、OSR30型和OSR45型系列化学氧自救器,其体积和质量都比以前同类产品有所减小,性能有所提高。从1996年起,化学氧自救器型号编制逐步改为ZH系列产品,例如:ZH15型、ZH20型、ZH30型等。

(三)压缩氧自救器

前苏联于50年代开始制造了CK型压缩氧自救器,目前已发展到CK-8型。法国于1966年研制成的CF-401型压缩氧自救器重2kg,使用时间为40min。原西德Drager公司于1965年研制成OXY-SR-30型和OXY-SR-45型压缩氧自救器。

我国压缩氧自救器研制较晚,于1984年开始研制,先后由重庆和抚顺两家煤矿安全仪器厂生产了AZY-45型和AZY-30型,现在已发展到AZY-15型、AYG-60型及AZY-15B型等5种产品。前4种产品都是以钢制氧气瓶贮存高压氧气作为仪器供氧气源,而最后一种产品则是采用不锈钢管环绕成O形来贮存高压氧气。目前,以上各种压缩氧自救器正在全国煤矿推广使用。

三、自救器的佩戴及分类

(一)自救器的佩戴及使用

佩戴时,将腰带穿入自救器腰带环内,并固定在背部后侧腰间。使用时,先将自救器沿腰带转到右侧腹前。

1.从腰带上解下自救器,用大拇指扳开开启扳手,撑开封锁带。

2.握住开启扳手,拉开封口带。

3.揭开并扔掉上部外壳。

4.抓住口具,从下部外壳中取出过滤器,扔掉下部外壳。

5.移开鼻夹,将口具的咬口用牙咬住,把橡胶片含在牙唇之间。

6.拉开鼻夹,夹住鼻子,松手后使它能夹住鼻子。

7.摘下安全帽,戴好头带。将头带分开,一根戴在头顶,一根戴在后脑勺上。

8.全部佩戴完毕,再戴上安全帽,迅速撤离灾区。撤离灾区时若感到吸气不足时,应放慢脚步,做深呼吸,待气量充足时再快步行走。

图3-1 自救器的使用示意图

(二)自救器的分类

自救器按其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隔离式自救器又分为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两种。

1.过滤式自救器及用途

过滤式自救器是一种专门过滤一氧化碳,使之转化为无毒的二氧化碳的自救装置。主要用于水灾或瓦斯、煤尘爆炸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适用条件受空气中含氧量及有毒气体种类的限制,只能用于氧气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1%并不含有其他有害气体的空气条件。

(1)过滤式自救器的种类

我国生产有AZL-40型、AZL-60型、MZ-3型和MZ-4型等过滤式自救器。

①AZL-60型过滤式自救器

佩戴自救器的方法步骤:掀起保护罩,再用拇指掀起红色的开启扳手,拉断封印条;撕掉封口带,拨开外罐上部并扔掉;握住头带,把药罐从外罐中拉出,并扔掉外罐下部;从口具上拉开鼻夹,把口具片塞进牙齿与嘴唇之间,并咬住牙垫;用两手轻轻拉开鼻夹垫,夹在鼻子上,并立即用口呼吸;取下矿帽,把头带套在头顶上;戴上矿帽,撤离危险区。AZL-60型过滤式自救器结构示意图见3-2。

图3-2 AZL-60型过滤式自救器结构示意图

1—鼻夹;2—呼气阀;3—头带;4—降温网;5—牙垫;6—口具;7—口水挡板;8—吸气阀;9—滤尘层;10—触媒层(催化剂层);11—隔热纱带;12—干燥剂;13—补偿弹簧;14—滤尘层;15—减振垫

使用时,滤毒罐由口具(6)与人体肺部相通,含有CO的空气,首先经过滤尘层(14)进入干燥剂药层(12)除湿,以防止触媒剂中毒。经干燥的气体进入触媒层(10)进行氧化反应,将其中的CO气体转化为无毒的CO2气体。这时滤毒罐完成滤毒作用,再经吸气阀(8)及降温网(4)由口具(6)进入人的肺部,人体呼出的气体由呼气阀(2)直接排出。

②矿用AZL-40型过滤式自救器

AZL-40型过滤式自救器是一种专门过滤一氧化碳的自救器。它用于外界气体中氧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的条件下,其有效防护时间为45min。

自救器的主要部件是过滤器,过滤器内装有催化剂和干燥剂,它们可将空气中的一氧化碳转化为无毒的二氧化碳,并吸收空气中的水汽。

过滤式自救器的工作原理是:当人吸气时,由于肺吸气形成的负压,使呼气阀关闭,外界环境中含有一氧化碳的空气,首先经过过滤器中的滤尘层,清除粉尘及烟粒,再经过过滤器中的干燥剂层,去除水汽,干燥后的空气进入催化剂层,由于催化剂层的催化作用,将空气中剧毒的一氧化碳氧化成无毒的二氧化碳,净化的空气经吸气阀、口具吸入人体内,至此完成了吸氧过程。人呼出的气体经呼气阀排出。

(2)自救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①所使用的自救器必须是符合呼、吸气阻力,气密性等技术要求的合格品。

②戴上自救器后,过滤装置逐渐变热,吸气温度逐渐升高,这证明周围空气中确有一氧化碳存在,自救器工作正常。吸气越热,说明一氧化碳浓度越高。绝不能因为吸气温度高而将自救器拿掉,也不能因热得难以忍受而偷吸外界冷空气,否则会遭受一氧化碳的毒害。

③行走时绝不要惊慌、乱跑,以免吸气急促,滤毒不彻底而中毒,或者呼吸阻力增大影响呼吸。脱险时最好按每小时4~5千米的速度行走。

④在未到达安全可靠地点前,绝不要取下自救器。

⑤佩戴过程中口腔产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但绝不可取下口具往外吐。

⑥AZI-40型过滤式自救器只能过滤一氧化碳,不能消除其他有毒气体,更不能用于其他作业,并且只能使用一次。

2.隔离式自救器

隔离式自救器又分为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两种。

(1)化学氧自救器原理、结构及特征

化学氧自救器是利用生氧药剂生氧供人呼吸,佩戴者的呼吸气路与外界空气完全隔绝,不受外界条件的限制,适用于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只要现场人员未受到直接伤害都可以佩戴安全脱险。

化学氧自救器结构包括自救器药罐、呼吸软管组、启动装置、弹簧、带多通气孔上承板及下承板、隔尘垫、气袋和接头。

化学氧自救器的特征在于:自救器药罐内设计有与上承板构成一体的带多通气孔金属板制成封闭或者中空状的气流分配器,扩大了通气面积,降低了呼吸阻力,提高了防护时间,同时散热效果良好。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指导意见”,各生产矿井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例如:ZH-30型化学氧隔绝式自救器。

额定防护时间为30min,该自救器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体积小、质量轻、生氧均匀充足、粉尘少、性能稳定、呼吸阻力小、吸气温度低等特点,其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表3-1。

表3-1 ZH-30型化学氧隔绝式自救器技术参数表

(2)化学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去掉橡胶罩,掀起开启扳手,拉断封印条;

②拔掉上外壳,拉住自救器,去掉下外壳;

③将有口具的一面贴身,带上头带;

④拔掉口具塞,将口具片塞进嘴里(唇、齿之间),咬住牙垫,紧闭嘴唇,打开启动开关;

⑤用鼻夹夹住鼻子(鼻孔闭合)。

(3)化学氧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

①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要严防碰撞、敲砸或掉下,也不准将自救器解下当坐垫。

②不准随意打开自救器,防止失效。

③在携带自救器前,应检查外观有无损坏和碰撞凹痕,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检查。

④戴上化学氧隔绝式自救器以后,壳体逐渐发热,吸气温度也逐渐升高,这证明自救器工作是正常的。行走时不要惊慌,呼吸要均匀,在没有到达安全地点前,不要取下鼻夹和口具。

⑤不要把自救器放在日光直射和离暖气、火炉等热源或易爆易燃及腐蚀物附近,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箱、架上。

⑥矿井新购置的自救器,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验收。

⑦化学氧隔绝式自救器的有效期,库存为5a,佩戴使用为3a。

库存一定时间后,佩戴使用的有效时间按下式折算:

佩戴使用有效时间=3-库存时间/5×3(a)

⑧自救器由矿井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各矿井应建立自救器发放室,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其温度应在0~45℃范围内,自救器发放室应配备气密检查仪、自救器专用称重仪等。

⑨化学氧隔绝式自救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要求在5000Pa压力以上保持15秒,压力下降值不大于300帕为合格。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严禁使用。

⑩单位对自救器应建立台账,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对于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

○11凡开启过的化学氧隔绝式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不准重复使用。报废的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应在地面浸水销毁,不允许修复。

○12矿井通风部门和安全培训部门负责对下井人员进行自救器基本知识的教育与使用训练。新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h的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内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

(4)AZH-40型化学氧自救器

这种自救器为隔离式自救器,可用于矿井发生各种灾害情况下矿工的自救。该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为:步行速度5.5km/h或从事中等强度劳动(196000N·m/h)时,不少于40min,静坐条件下大于2h。AZH-40型化学氧自救器的结构原理如下图所示。

图3-3 AZH-40型化学氧自救器结构原理图

1—口具;2—鼻夹;3—呼吸软管;4—带降温器的阀盒;5—上箍圈;6—气囊;7—排气阀;8—呼气管;9—下小箍圈;10—下大箍圈;11—生氧药罐;12—启动装置;13—生氧剂;14—散热片;15—口具衬管;16—中箍圈;17—口具塞;18—药罐中心管;19—呼气阀;20—吸气阀

人的呼气从口具(1)经呼吸软管(3)、带降温器的阀盒(4)、呼气阀(19)、呼气管(8)、药罐中心管(18),再从药罐(11)的底部返上来,经过药罐中的生氧剂(13)(药片状或粒状超氧化钾),将呼气中的水汽及CO2吸收掉并放出O2,富氧的空气再进入气囊(6)以供吸气时使用。吸气时,富氧空气经吸气阀(20)、阀盒(4)、呼吸软管(3)、口具(1)而吸入人的肺部。当生氧量超过人的呼吸需要时,气囊因积聚过多气体而膨胀,设在气囊上的拉绳遂将排气阀(7)拉开,见图中(b),气囊中过剩的气体即从排气阀排泄到外界大气中去。

启动装置(图3-3中12)是为了自救器在使用一开始即能产生氧气而设置的,其结构见图3-4。当打开自救器后,拉动拉环(4),启动针(5)被拉出,滚珠(9)在弹簧作用下向中心滚动,冲击座(6)失去卡紧力在弹簧7的作用下向下冲击,使硫酸瓶(11)直接与撞针孔板(12)相撞,在尖凸部分作用下被击破,其中酸液流出,经孔板上的小孔、引导漏斗(10)流入药剂筒(15)内,与其中的NaO2启动生氧药剂相互作用产生出氧气(在30s内可生氧2L以上),溢入到生氧药罐中,继而进入气囊。使用时,当甩掉自救器外壳后,气囊应逐渐自动充气鼓起,药剂筒壁变热,这表明自救器已正常启动。如一旦气囊未鼓起,则应立即采取用嘴从口具向气囊内吹气,吹鼓后再戴好口具、鼻夹,先缓步撤退,待生氧剂放氧充足后再加快行走步伐。

这种化学氧隔离式自救器存在着以下几个缺点:

①生氧剂中混入有机物时具有易燃易爆性;

②当湿气进入内罐时使生氧剂吸湿放氧,时间一长会使罐内压力升高,易引起自动着火爆炸;

③使用过(或报废)的自救器内部残存有相当数量的生氧剂,加之无外壳保护,易混进有机物而引起着火。

图3-4 AZH-40型化学氧自救器启动装置示意图

1—固螺帽;2—密封胶垫;3—套筒;4—拉环;5—启动针;6—冲击座;7—弹簧;8—启动卡;9—滚珠;10—硫酸引导漏斗;11—硫酸瓶;12—撞针孔板;13—NaO2启动生氧药剂;14—底盖;15—药剂筒;16—胶结剂

因此,这种自救器应放置在不受碰撞和强烈冲击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对使用过或报废的自救器不能丢放在井下,应带到地面妥善处理。

(5)压缩氧自救器概念用途及特点

压缩氧自救器又叫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是以高压压缩氧气作为氧气源的可重复使用的自救逃生器材。主要在煤矿或普通大气压的作业环境中发生有毒有害气体突出及缺氧窒息性灾害时使用。人体呼吸系统内部与外界隔绝,供遇险人员快速自救逃生时使用。其特点:重量轻、体积小、呼吸舒适和携带方便等。

分类:根据防护时间有30、45、60min几种规格。

额定防护时间30~60min。

氧气瓶工作压力20Mpa定量供氧量≥1.2L/min。

我国目前生产有AYG-45型(如图3-5)和AYG-60型压缩氧自救器。

AYG-45型压缩氧自救器工作原理为:当佩戴使用时,人体呼出的气体经口具及呼吸软管(6)进入CO2吸收剂盒中,呼气中的CO2被盒中的吸收剂〔Ca(OH)2〕吸收掉,经净化的气体再进入氧气袋(10)中与由减压器(3)送来的O2混合,供再次呼吸使用。吸气时氧气袋(10)中的富氧空气经呼吸软管、口具进入人体肺部,完成呼吸循环。当氧气袋(10)中空气不足时,自动补给端杆(9)会自动工作,由氧气瓶经减压向氧气袋迅速补充氧气。当氧气袋空气储量超过人体需要时,袋中压力上升使排气阀(11)开启,将多余空气排到外界大气中,以使呼吸压力维持在规定范围内。

AYG-45型自救器重3.7kg,在中等劳动强度时的使用时间为45min。AYG-60型自救器总重5kg,在中等劳动强度时的使用时间为60min,其原理和结构与AYG-45型相同。

图3-5 AYG-45型自救器原理结构图

1—外壳;2—氧气瓶;3—减压器;4—压力计;5—氧气瓶开关;6—口具及呼吸软管;7—鼻夹;8—眼镜;9—自动补给端杆;10—氧气袋;11—排气阀;12—二氧化碳吸收剂

(6)压缩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将自救器移至身体正前方;

②拉开挂钩,取掉上盖,展开气囊;

③拔下口具塞,将口具片塞进嘴里(唇、齿之间),咬住牙垫,双唇紧闭;

④逆时针转动打开开关手轮,按压补气压板,给气囊充气;

⑤用鼻夹夹上鼻子呼吸。

(7)压缩氧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

①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气压不得低于18MPa;

②高温环境使用应特别注意氧气压力的安全;

③呼吸时沉着平静,呼吸要慢而深;

④使用后清净罐温度略有上升属正常现象;

⑤注意保护气囊,防止氧气损失;

⑥未到达安全地点,不得摘下自救器;

⑦平时要避免磕碰及坐压,不要无故开启。

四、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保证矿工在矿井事故中安全避灾,严格监督煤矿自救器的生产、配备、使用维修,特制定本规定。

2.自救器的生产厂和修复厂由部定点确认,自救器的配备、使用,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和产品质量由部安全部门负责监督。

3.各单位必须选用部定点厂生产,并经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煤炭工业部长沙安全仪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的自救器。

(二)自救器选用原则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选用隔绝式自救器,其型号和防护时间应根据井型和工作条件满足逃生的需要。其他矿井可选用过滤式自救器。自救器在井下必须随身携带。

5.防护时间在20min以内的隔绝式自救器,应和压风自救系统配合使用。无启动装置的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不准用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6.矿井自救器的配备数量应按下井人员每人一台计算,并根据矿井的灾害程度保持5%~10%的备用量。

7.各矿务局(矿)必须在每年二月底以前将下井人数,自救器配备数量和每年报废与更换数量报省(区)煤炭局(厅、公司);直管矿务局报部安全司,省(区)汇总报部安全司,由部每年组织1~2次计划定货。

(三)自救器的使用与维护

8.自救器的使用管理由矿长负责,并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管理,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9.各局(矿)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验收。到矿日期与制造出厂日期相差最长不应超过四个月。

10.过滤式自救器和化学氧自救器的有效期,库存为5年,佩戴使用3年。

11.压缩氧自救器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保管和使用,凡开启使用过的压缩氧自救器,应由发放室进行刷洗、消毒、充气和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无论使用时间长短,二氧化碳吸收剂必须全部更换。

12.压缩氧自救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气密性和氧气压力。二氧化碳吸收剂也应每半年更换一次,橡胶件老化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13.库存的二氧化碳吸收剂每季必须化验一次,对二氧化碳吸收率低于30%,二氧化碳含量大于4%,水分不能保持在15%~21%之间的,不准使用,其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新购进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应抽样化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准使用。

14.用于压缩氧自救器的氧气瓶必须按国家压力容器管理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指示表按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

15.自救器由矿井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各矿井应建立自救器发放室,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其温度应在0~45℃范围内,自救器发放室应配备气密检查仪和自救器专用称重仪、氧气充填泵等。

16.自救器的专管人员,应负责自救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过滤式自救器每季进行一次称重和气密检查。气密检查要求在5000Pa压力以上保持15秒,压力下降值不大于80Pa为合格;称重检查应采用专用的自救器称重仪,增重不大于8克为合格。化学氧自救器每季进行一次气密检查,要求在5000Pa压力以上保持15秒,压力下降值不大于300Pa为合格。

17.各矿对自救器应建立台账,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对于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

18.各局(矿)自救器管理部门和安全培训部门负责对下井人员进行自救器基本知识的教育与使用训练。新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内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避灾演习。

(四)过滤式自救器的修复

19.过期的过滤式自救器可进行修复。修复厂家在承担修复任务前需向部提出申请,经部同意并取得国家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或煤炭工业部长沙安全仪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发给的“煤矿自救器修复检验合格证”,由部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承担修复任务。过滤式自救器只准修复一次。

20.部每年组织对修复产品进行抽检,其任务由安全司安排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煤炭工业部长沙安全仪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并将结果报部。

21.各修复厂在订购配件和药品时,必须订购部定点厂家的产品。

22.凡开启过的过滤式自救器和化学氧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不准重复使用。报废的化学氧自救器应在地面浸水销毁。化学氧自救器不允许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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