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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其他事故案例

时间:2023-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12月28日,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龙安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27万元。本次事故发生在一级暗主井下部车场。(四)班长李某发现王某精神不振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案例一】

2007年12月28日,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龙安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27万元。

一、矿井基本情况

龙安煤矿开采渣渡矿区沙坪井田煤层,区内共含煤4层,依次为2、3、5、6煤层,其中3煤局部可采,5煤是矿井的主采煤层,5煤层顶板为石英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矿井为低瓦斯突出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5.6m3/t,煤层无自然发火性,煤尘无爆炸性,矿井最大涌水量9m3/h,正常涌水量3m3/h,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矿井采用平峒开拓、矿井划分为两个水平,巷道式采煤法,利用放炮或手镐落煤;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风井安装了2台主要通风机,型号为YBF56-№7.1。

矿井采用二级排水,井下主水泵房安装2台型号为D25-30×6的水泵,其中1台工作水泵,1台备用水泵,布置有备用水仓和备用管路。

矿井采用双电源供电,主供电源来自大江口35kV变电所,矿井自备柴油发电机一台,功率100kW,能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的需要。

矿井采用二级单钩串车提升,+220-+180为一级暗斜井提升,+126-+180为二级暗斜井提升,提升绞车型号均为JTB-0.8×0.6,一次允许提升三个煤重车,钢丝绳型号为6×7-15.5-1,井下采用“V”型0.75t侧卸式矿车运输,轨距600mm,采区煤炭由人力推至二级暗主井底,由二级提升绞车提升至主平峒,主平峒采用人力推车推出。

本次事故发生在一级暗主井下部车场。

一级暗主井布置在煤层底板岩石中,全长86m,坡度28°,采用砌碹支护,上部与主平峒相连,标高+220m,下部与二级暗主井相连,标高+180,担负着矿井提升和进风的任务。

一级暗主井下部车场采用砌碹支护,设置有空、重车双股道和信号硐室,信号硐室沿空车道侧布置,原来宽度为两米多,后经刷帮改造,巷道宽度达到3.2m,高度达到2.4m,但安全间距仍未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7年12月28日下午3点30分,矿长和生产矿长主持召开了采掘晚班(16点—24点)和提升运输班晚班(16点—次日8点)班前会,安排有4个采煤工作面和1个掘进工作面共24人下井,绞车工李某负责一级暗主井开绞车,信号把钩工刘某负责暗主井井底车场挂钩和打信号工作。

16时左右,作业人员相继下井。采煤工作面人员将采出的煤炭人工推至井底车场,绞车司机将煤炭提至上车场,一级暗主井采用串车提升,每次提升煤重车3车,28日1点半钟左右,已提升15钩煤车,计45车煤,在提升第16钩时,绞车刚刚运行30m左右的距离,绞车司机李某突然发现钢丝绳左右摇摆,绞车负荷明显减轻,意识到一级暗主井井底车场可能出事了,立即打电话向地面值班室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矿长立即带领3名职工下井救援,1点50,地面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此时,在井下值班的生产矿长邱校生正好刚刚到达,只见1个煤车吊在斜井中,距离下部车场30m,井底车场倒翻5个煤车,其中靠空车道倒翻两个煤车,靠重车道倒翻3个矿车,煤炭洒满一地,信号把钩工刘某仰面倒在靠重车道倒翻的第二和第三个矿车间,位置在信号硐室的斜对面,离信号硐室4m的车场中,下半身被煤车压住,满脸煤灰,用手探鼻息,已经停止了呼吸,救援人员赶紧找来木子,将倒翻的矿车撬起,把刘某从矿车下拿出来,装进矿车,用绞车提升至地面,送往涟源市中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信号把钩工刘某没有按照《把钩工操作规程》的要求链接矿车,销子没有插到位,插到底,造成煤车提升时脱钩跑车;煤车提升时又在车场链接下一钩煤车,没有躲进信号硐室,急速下行的脱钩矿车撞击车场内煤车,将正在链接煤车的把钩工刘某撞死。

(二)间接原因

1.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违反操作规程链接矿车,煤车提升时没有躲进信号硐室。

2.暗主井井底车场巷道宽度小,其安全距离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违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4.矿井劳动力管理混乱,运输班职工打连班,工作时间长,身心疲劳,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5.机电运输人员配备不足,信号工兼任把钩工。

6.职工自救知识淡薄,在事故发生初期没有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

【案例二】

一、事故经过

爆破工王某在某日班前上瞌睡,班长李某发现后问他:“咋回事?”王某答:“哎!昨天晚上运气真不好,输了好几百!”班长说:“今天下井注意点”王某说:“没事!”在班前会结束后正常入井。到井下爆破材料库领取火药和电雷管并分别放入专用箱内,然后就和某队的领药工一同赶往工作地点。当走到北二轨道下山上平台时,把钩工说:“马上就提车了,等一会再下吧!”爆破工王某说:“没事!”就继续向北二轨下走去。正走着红灯突然亮了,领药工说:“咱靠一边休息会等车上去后再走吧!”爆破工王某说:“没事,离轨道还远着呢,要休息你休息吧,我先走到工作面找个地方睡一会去!”说着就继续往下走,领药工说:“我背的火药太多没法走,就在这个躲避硐休息会”就跑到一个躲避硐里去了。王某走着发现刚提的车有点不对劲,原来是某采煤队回收的皮带架,在装车时存在超宽现象。王某:“哎呀!”一声就赶忙找地方躲避,可是正好走在轨道下山狭窄地段,已经无处可躲了,王某被车撞倒后手臂伸在了轨道上,矿车从他的胳膊上轧了过去,造成重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爆破工王某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井下“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且不听劝告,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领药工和爆破工王某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互保联保关系,虽然对王某的违章行为进行了劝阻,但最终没能制止王某的违章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北二下山上平台把钩工,知道有人在斜巷行走,不与底车场把钩工联系暂缓提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班长李某发现王某精神不振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一)爆破工王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斜巷行人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

(二)领药工没能强行制止王某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互保联保不到位的责任。

(三)上平台信号工没有联系停止提升,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四)班长李某发现王某精神不振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位员工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互保联保制度,使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防患于未然。

(四)斜巷提升必须严格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五)规范装车标准,装载超宽车辆严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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