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学原理
安全, 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 是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障; 一切生活、 生产活动都源于生命的存在, 如果人们失去了生命, 也就失去了一切, 所以安全就是生命。 从人类对科学需要的角度来说, 科学大致有两个方面。 一是人类为满足物质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的需要, 而对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及其规律进行的认识活动和认识的结果, 我们称之为生产科学; 二是人类为保全自己身心的需求, 而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进行的认识活动和认识的结果, 我们称其为安全科学 (我国也有称其为 “劳动保护科学” 的)。 在这里, “安全” 是广义的, 其中包含着人的健康、 舒适、 愉快乃至享受。 由于安全现象极为普遍地存在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活动时间和空间领域, 反而不易被人们认识其中统一的科学规律性。 同时,尽管这门科学和人类利益联系极为密切, 但人们对其研究的甚少, 更缺乏自觉。 因此, 需要人们广泛地进行研究, 以认识和掌握其中的科学规律。 使人们能够更安全地工作和生活。
(一) 安全观
安全科学是研究安全本质和运动规律的科学。 它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1. 安全本质
“无危则安, 无损则全”, 没有危险和损失就是安全, 所以安全的本质是没有危险或损失。
(1) 认识安全的途径。 人类对安全的认识往往比对事故的认识难度大。 因为事故比较直观, 人们对其印象比较深刻, 人们容易从其危害中加以认识; 而安全给人们的印象是与事故相对存在的, 只有社会属性, 没有自然属性。 目前人们认识安全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①从事故的危害中认识。 只有发生了事故, 人们才会想起安全, 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需要之一。
②从安全与事故的相对存在中认识。 安全等于无事故, 安全就是人没有受伤, 设备和财产没有损失。
③从安全与事故之间的联系中认识。 安全是判断危险性不超过允许的限值, 可以说安全是可接受的危险。
④从安全内容的扩展中认识。 安全不仅仅是人的身体安全还包括人的心理安全; 安全不仅仅体现在生产、 劳动的过程中, 还体现在人类活动的所有范围内; 安全不仅是现阶段的要求, 也是人类活动全过程的要求。
⑤从安全的存在中认识。 安全是一种状态, 比如企业的安全状态、 社会的安全状态、 小区的消防安全状态等。
(2) 生产安全的本质。 人们对安全现象的认识, 不能解决安全本质问题。 例如, 用不受威胁、 不发生事故的感性认识指导安全工作, 必然导致就事论事的认识与解决一些威胁人们生产、 安全生活的表面问题, 不能从本质上解决如何持续稳定安全局面的问题等。 生产安全的本质就是生产实践符合生产规律的运动。 它具有安全必然性, 要照章办事才能确保安全。
2. 安全规律
狭义安全规律是指某一领域或系统中的安全规律, 如生产安全规律、 交通安全规律; 广义安全规律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安全规律, 即安全的普遍规律。
安全规律的表现形式有:
①生存规律。 安全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 自然界的安全是由自然界中各种物质(包括动、 植物) 在其所在系统中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规律运动, 具有安全必然性的内在联系。 人类社会的安全是由人类社会中的各种事物在其所在系统中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规律运动, 具有安全必然性的内在联系。 例如, 生产安全、 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和环境安全等。
②构成规律。 安全的构成规律, 是指能构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客观事物规律运动的诸因素, 各自内在与相互之间的本质联系所具有的安全必然性。 构成生产安全规律的五个要素为: 劳动者的安全构成因素; 劳动手段的安全构成因素; 劳动对象的安全构成因素; 劳动时间的安全构成因素; 劳动空间的安全构成规律。
③发展变化规律。 安全的发展变化规律是指安全从隐患、 事故的对立统一中分离出来后, 经过理性升华, 变成了符合预防、 控制事故规律的产物, 以其具有的规律性促进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按客观规律发展。 以生产中的安全为例, 随着生产实践的进行, 在人们认识和掌握了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之后, 安全就逐渐从生产中分离出来, 经过理性升华后, 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生产实践规律运动的形式了, 而变成了符合预防、 控制事故规律的产物。
3.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原理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原理” 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是在进行工业生产时, 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当作头等大事来做好。 必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 明确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的道理。 “预防为主” 是指要掌握工业伤亡事故发生和预防规律, 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 预先采取防范措施, 消除和控制它们, 做到防微杜渐, 防患于未然。 “安全第一” 和 “预防为主” 两者相辅相成, 组织生产时, 优先考虑安全; 安全和生产矛盾时, 须先解决安全问题; 一切安全工作需立足于预防, 在任何活动初就要考虑安全措施。
4. 安全价值观
(1) 安全价值和生产价值的关系。 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 人类通过各种形式的生产活动创造出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财富。 在商品社会中, 对这些财富的另一种说法是生产价值。 追求生产价值是商品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 这是任何制度和任何形式的生产活动都不例外的。 自古以来, 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们都尽一切努力争取获得较高的生产价值, 而获得价值的高低, 主要取决于生产活动过程中的效益系数和安全系数。 其计算公式为
生产价值=生产活动×效益系数×安全系数
式中, 生产活动是指从事生产的人们通过某种组织形式 (人), 在特定的环境 (环) 里, 操纵工具设备 (机), 按照规定的工艺方法 (法) 对原材料 (料) 进行加工制造, 产出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 销售给用户, 再从原材料单位采购回生产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供生产需要。 我们把这一整个过程称为生产活动, 也就是生产活动的五因素 (人、 机、 环、 料和法)相互作业的过程。 不同的生产过程, 五因素的基本状况也各不相同, 对生产价值的影响也就不同。 概括起来有两大作用: 一是对生产的正作用, 也就是有利作用, 可创造生产价值, 作用大小用效益系数表示; 二是对生产的副作用, 即有害作用, 也就是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用大小用安全系数表示。 效益系数是表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的效率, 是生产资本与生产价值 (净产值) 的比值, 其大小取决于生产活动过程中的五因素的素质。 即正作用的大小决定于: 素质越好, 正作用越大, 效益越高, 系数越大, 反之则小。 安全系数是表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程度, 其大小取决于生产活动过程中五因素的缺陷程度。 即副作用的大小决定于: 缺陷越多、 越大, 副作用就越大, 发生事故的机会就越多、 越大, 事故的经济损失也随之增大, 系数就越小, 反之则大。 安全系数等于1减去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损失价值与生产投资 (生产资本) 的比值。当事故损失价值低于净产值时,可采用简易算法:安全系数=1- (事故损失价值/净产值)。安全系数在0~1之间变化。安全系数等于1的生产过程, 是绝对安全的生产过程。 这时的生产价值只随效益系数变化, 安全给予了充分保证。 不过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但这是安全工作追求的目标。 安全系数小于1的生产过程, 生产价值不仅随效益系数变化, 更随安全系数变化而变化。 安全系数等于0的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没有丝毫安全保证, 这种情况下的生产活动无法进行, 有生产活动就会发生事故, 生产效率再高、 生产价值也小于0, 即出现负效益。
生产与安全是一个生产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相互依存。 安全不仅是生产价值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又是生产价值好坏的决定因素。 实践证明, 有安全, 就有效益; 没有安全, 就没有效益。 安全不但要保证新创生产价值的安全实现, 还要保证原有生产资本不受损失。 但是, 安全与效益又互为矛盾, 企业要提高安全水平, 就需要增加投入, 就会影响企业的效益, 况且事故的发生一般属于低概率事件。 当事故没有发生时, 对安全所进行的投入往往无法产生效益, 这就给一些企业及相关的领导人造成一种印象, 认为安全只有投入、没有产出, 导致他们在企业运行过程中, 只顾抓生产, 不重视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 则悔之已晚。
(2) 安全意识是安全价值观的基础。 在安全管理上, 安全意识是决定安全价值观的基础。 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首先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这就要求首先要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 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安全培训、 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论坛、 安全知识考试等方式进行。 其中, 事故案例分析是培育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 通过让发生事故的过来人讲讲事故的经过,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一般来说, 遭遇过事故或者受过事故伤害的人, 他们的安全意识就会强一些, 这是因为事故的经历已经在他们的心里深深扎根。 让这些经历事故者 “现身说法”, 让受伤害者把经历事故和受到伤害的真实感受向人们进行宣讲, 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再就是选用典型的事故案例, 组织大型事故分析会, 让参加者受到教育。 不管采取何种教育方式, 目的就是让人们增强安全意识, 进而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3) 安全技能是安全价值观的体现。 安全技能是一个人掌握安全技术的能力。 实践证明, 安全技能直接关系到作业者的安全状况, 也从中体现出个人的安全价值观。 这一点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身上体现得格外突出, 因为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工种特殊, 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例如, 电工作业人员, 如果不了解或不知道电器基本常识、 电器基本原理和电路敷设规则等, 在作业时, 极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 其他工种也是一样, 这就要求必须进行各工种安全技能的培训学习, 使作业人员懂得怎样操作安全, 怎样操作不安全, 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避免受到伤害。 有些人在作业过程中不懂装懂, 不会装会, 尤其是到了陌生作业环境中, 在不了解所处环境状况的情况下, 盲目作业, 结果造成伤害, 这就是缺乏安全技能造成的, 也就是说自身的安全价值观存在问题, 没有认识到安全技能的重要性。
(4) 自身行为是安全价值观的运用。 将正确的安全价值观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 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交通行业, 驾驶人有了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驾车时就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 谨慎驾驶, 安全行车, 即使碰到有些车辆强超强占, 也会采取恰当的方式给予解决。 反之, 有些驾驶人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违规开车, 有的甚至不顾一车人的生命野蛮开车, 结果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也是一样, 有些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不吸取事故教训, 总结事故经验, 反思自己的作业行为, 而是认为自己倒霉, 结果导致三天两头出事故, 成了名副其实的事故大王。 这就说明有什么样的安全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 有什么样的行为就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5) 保障安全是安全价值观的本质。 谁都希望自己平平安安一辈子, 不遭灾, 不遭罪,可这一切必须是建立在正确安全价值观之上的, 也就是说安全价值观的本质是保障自身安全。 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活动下产生的, 是心理活动的外在体现。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 现代工业生产中70%以上的事故与人的因素有关。 这就要求在安全管理上,必须从强化制度、 加强培训、 从严管理等各方面入手, 以人性化安全管理为依托, 通过讲道理、 摆事实, 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 深化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帮助职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 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5. 大安全观
(1) 从生产安全到安全生产。 狭义的生产安全仅仅指在生产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行为和行动, 而大安全观则由生产安全扩展到安全生产, 不仅仅是生产过程中预防事故, 而且包括驾驶过程的交通安全和生产作业时的防火安全。 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安全 (含职业健康)、 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
(2) 从8小时到24小时。 狭义的生产安全仅仅指生产过程的8小时, 大安全观则不仅仅关注上班8小时, 而把目光投射到作业人员离开单位的16小时, 从上下班交通、 居家、娱乐等方面全方位预防事故发生。
(3) 从人身伤害到灾害预防。 狭义的生产安全仅仅关注到作业人员人身是否受到伤害或患上职业病, 而大安全观则关注于自然灾害等灾害预防和灾害减损的工作。
(二) 安全认识论
安全认识论从安全的属性、 安全与事故的关系、 事故的基本特征、 事故影响因素、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预防原则对安全和事故做了充分说明。
1. 安全的属性
(1) 安全的自然属性。 它是指安全要素中那些与自然界物质及其运动规律相联系的现象和过程。 人类生产 (含生活) 活动是人与自然界进行能量和物质变换的过程。 人是生产的主体, 也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出来的产物。 人在劳动活动中的体力、 智力支出及其安全健康存在的条件受到生物学规律的支配。 同样, 人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能量、 设备、 原材料和人工自然环境等物质因素所引发的物理、 化学和生物学的运动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人的不利影响和人们为控制危险因素所采取的物质技术措施, 都遵循自然界物质运动规律。
(2) 安全的社会属性。 它是指安全要素中那些同人与人的社会结合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相联系的现象和过程。 人类生产从来不是个人的孤立行为, 而是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进行的社会生产活动。 作为社会主体的人, 不仅是生物人, 更是社会人, 即一定劳动生产力的承担者、 一定生产关系 (首先是利益关系) 的承载者、 一定政治关系和意识形态的体现者。
2. 安全与事故的关系
安全与事故是对立统一、 相互依存的关系, 即有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才需要安全; 有了安全的保证, 才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性在特定条件下是安全的, 但在其他条件下就不一定会是安全的, 甚至可能很危险。 绝对的安全, 即100%的安全是安全性的最大值, 这很难, 甚至不可能达到, 但却是社会和人们努力追求的目标。 在实践中, 人们或社会客观上自觉或不自觉地认可或接受某一安全性 (水平)。 当实际状况达到这一水平, 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 低于这一水平, 则认为是危险的。
安全与事故的表现特征包括安全的极限性 (没有绝对的安全和事故) 和安全的有限性(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不能完全避免)。
3. 事故的基本特征
(1) 事故的因果性。 因果性即各事物之间, 一事物是另一事物发生的根据, 是一种关联性。 事故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结果, 一个因素是前一个因素的结果, 而又是后一因素的原因。 也就是说, 因果关系有继承性, 是多层次的。
(2) 事故的偶然性、 必然性和规律性。 从本质上讲, 事故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随机事件。 就某一特定事故而言, 其发生的时间、 地点、 状况等均无法预测, 它是由于客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时间的推移, 出现某些意外情况而发生的, 而这些意外情况往往是难以预知的。 因此, 事故的偶然性是客观存在的, 这与是否掌握事故的原因毫无关系。 换言之, 即使完全掌握了事故原因, 也不能保证绝对不发生事故。 事故的偶然性还表现在事故是否产生后果 (人员伤亡, 物质损失), 以及后果的大小我们都是难以预测的, 如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后果。 事故的偶然性决定了我们要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是很困难的, 甚至是不可能的。 事故的因果性决定了事故的必然性。 事故是一系列因素互为因果、 连续发生的结果。 事故因素及其因果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事故或迟或早必然要发生, 其随机性仅表现在何时、 何地、 因什么意外事件触发产生而已。 如果掌握了事故的因果关系, 砍断事故因素的因果连锁, 就可能消除事故发生的必然性, 进而防止事故发生。事故的必然性中包含着规律性, 我们通过深入探查、 了解事故因素关系, 就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 防止事故的发生。 但由于事故或多或少都存在偶然的因素, 我们要完全掌握它的规律是比较困难的。 不过在一定范畴内, 用一定的科学仪器或手段却可以找出它的近似规律。 从偶然性中找出必然性, 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性, 变不安全条件为安全条件, 把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 这就是 “防患于未然, 预防为主” 的科学根据。
(3) 事故的潜在性、 再现性和预测性。 事故往往是突然发生的, 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即所谓隐患或潜在危险是早就存在的, 只是未被发现或未受到重视而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 一旦条件成熟, 这些因素就会显现并酿成事故, 这就是事故的潜在性。 事故一经发生, 就成为过去, 完全相同的事故不会再次出现。 然而没有真正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 并采取有效措施去消除这些原因, 就会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 所以我们应当致力于消除这种事故的再现性, 这是能够做到的。 人们根据对过去事故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以及对事故规律的认识, 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 事故预测就是在认识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上, 充分了解、 掌握各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以及它们的因果关系, 推断它们发展演变的状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事故预测的目的在于识别和控制危险, 预先采取对策, 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事故影响因素
(1) 事故的定义及其分类。 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 突然发生的、 迫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远停止的一种意外事件。 它分为生产事故和工伤事故两种。
①生产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的, 伤害人体、 损坏财物、 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
②工伤事故又称因工伤亡事故。 它是指企业的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 在生产时间和生产区域内, 由于受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 或虽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 但由于企业的环境、 设备和劳动条件等不良影响, 致使身体受到伤害, 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
(2) 事故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般指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工伤事故。
第一种情况, 人的原因:4种人,8种不安全行为,7个原因。
4种人包括操作工人、 管理干部、 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 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
8种不安全行为: ①未经许可进行操作, 忽视安全, 忽视警告; ②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 ③人为的使安全装置失效; ④使用不安全设备, 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⑤不安全的装载、 堆放和组合物体; ⑥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 ⑦在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 不停机, 边工作边检修; ⑧注意力分散, 嬉闹、 恐吓等。
7个原因: ①缺乏安全知识和经验, 或不知道有危险; ②生理缺陷或生病、 迟钝、 忧伤、 体力不足; ③过度疲劳、 睡眠不足; ④注意力不集中, 操作时心不在焉; ⑤劳动态度不端正; ⑥醉酒; ⑦不懂装懂, 满不在乎。
第二种情况, 物的原因:7种物,7种不安全状态。
7种物包括原料、 燃料、 动力、 设备、 工具、 成品和半成品。
7种不安全状态: ①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 材料强度不够, 零部件磨损和老化; ②存在危险物和有害物; ③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他缺陷; ④安全防护装置失灵; ⑤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防护用具存在缺陷; ⑥物质的堆放、 整理有缺陷; ⑦工艺过程不合理, 作业方法不安全。
第三种情况, 管理的原因:6个方面的管理缺陷。
6个方面的管理缺陷: ①技术缺陷。 指工业建筑物及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等的设计、 选材、 安装、 布置、 维护维修有缺陷, 或工艺流程、 操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 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或检查指导失误; ④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挪用安全措施费用, 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训不够, 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或经验不足, 缺乏安全知识; ⑥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 生理或身体有缺陷。
第四种情况, 环境的原因: 自然环境和生产环境两方面。
5. 事故致因理论 (模式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是人们对事故机理所做的逻辑抽象和数学抽象, 是描述事故成因、 经过和后果的理论, 是研究人、 物、 环境、 管理和事故处理这些基本因素如何作用而形成事故、 造成损失的理论。 国内外现有的事故致因理论有10多种, 而适合我国情况的主要有四种: 事故因果类型 (连锁论); 多米诺骨牌理论; 系统理论; 轨迹交叉论。
(1) 事故因果类型。 事故因果类型主要包含三种: ①连锁型, 指一原因要素促成下一要素发生, 最终导致因果连锁事故的发生; ②集中型, 指导致事故发生的几个原因各自独立, 即多种原因在同一时序共同造成一个事故后果; ③复合型, 指既有连锁原因, 又有集中原因, 它们复合组成事故结果。
(2) 多米诺骨牌理论。 多米诺骨牌理论指在一个内部联系中, 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导致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客观上, 它是一种由点到面的运动过程, 动作是连续发生, 直到完成最后的终点动作。 多米诺骨牌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把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过于绝对化了。 事实上, 各块骨牌之间的连锁不是绝对的, 而是随机的。 前面的牌倒下, 后面的牌可能倒下, 也可能不倒下。 可见, 这一理论对于全面的解释事故致因来说过于简单化。
(3) 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认为, 事故的发生是来自人的行为与机械特性失配和不协调,是多种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 系统理论把人、 机和环境作为一个系统 (整体), 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反馈和调整, 从而找出事故致因、 揭示预防途径。 系统理论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机械的运行情况和环境的状况如何, 是否正常; 人的特性 (生理、 心理、 知识技能) 如何, 是否正常; 人对系统中危险信号的感知, 认识理解和行为响应如何; 机械的特性与人的特性是否相配; 人的行为响应时间与系统允许的响应时间是否相容等。 其中特别关注人的特性研究, 包括: 人对机械和环境状态变化信息的感觉和察觉怎样; 对这些信息的认识、 理解怎样; 采取适当响应行动的知识怎样; 面临危险时的决策怎样; 响应行动的速度和准确性怎样等。
系统理论典型的模型有两种:
①瑟利模型 (Surry Model)。 由两个阶段构成: 危险的构成或出现; 出现危险紧急时期(危险释放)。
②安德森模型。 瑟利模型研究的是客观已经存在的潜在危险, 没有探索何以产生潜在危险, 没有涉及机械和周围环境的运行过程。 安德森模型在瑟利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组问题, 即危险的来源及可观察性, 运行系统内的波动以及控制或减少这些波动使之与人的行为波动相一致。
(4) 轨迹交叉论。 轨迹交叉论认为伤害事故是许多互相关联的事件顺序发展的结果,这些事件包括人和物两个系列。 它的主要观点为
①二者并不完全独立, 大多数情况同时相关。
②人的失误占绝对地位。
③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表面的直接原因。
6. 事故预防原则
(1) 技术原则:
①消除潜在危险原则。
②降低潜在危险严重度的原则。
③闭锁原则。
④能量屏蔽原则。
⑤距离保护原则。
⑥个体保护原则。
⑦警告、 禁止信息原则。
(2) 组织管理原则:
①系统整体性原则。
②计划性原则。
③效果性原则。
④党政工团协调安全工作原则。
⑤责任制原则。
(三) 安全方法论
多少年来, 人们, 特别是安全工作者总想找到一些办法, 能够事先预测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 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 以便能在设计、 施工、 运行, 管理中对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加以辨识, 并且能够根据对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达到控制事故的发生与发展, 提高安全水平的目的。 目前, 可采取的安全方法主要有本质安全化方法, 人机匹配法, 生产安全管理一体化方法, 系统方法, 安全教育方法, 安全经济方法和高技术系统安全管理方法等。 本节着重学习一下本质安全化方法。
控制事故应当采取的本质安全化方法, 主要从物的方面考虑, 包括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严重程度。
1. 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措施
影响事故发生概率的因素很多, 如系统的可靠性、 系统的抗灾能力、 人为失误和违章等。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既存在自然的危险因素, 也存在人为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危险因素。这些因素能否导致事故发生, 不但取决于组成系统各要素的可靠性, 而且还受到企业管理水平和物质条件的限制; 因此, 降低系统事故的发生概率, 最根本的措施是设法使系统达到本质安全化, 使系统中的人、 物、 环境和管理安全化。 一旦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时, 能自动排除、 切换或安全地停止运行; 当人为操作失误时, 设备, 系统能自动保证人机安全。 欲做到系统的本质安全化, 应采取以下综合措施:
1)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要控制事故的发生概率,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是基础。 为此, 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提高元件的可靠性
设备的可靠性取决于组成元件的可靠性, 要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必须加强对元件的质量控制和维修检查, 一般可采取:
①使元件的结构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条件, 选用可靠性高的元件代替可靠性低的元件。
②合理规定元件的使用周期, 严格检查维修, 定期更换或重建。
(2) 增加备用系统
在规定时间内, 多台设备同时全部发生故障的概率等于每台设备单独发生故障的概率的乘积。 因此, 在一定条件下, 增加备用系统 (设备), 使每台单元设备或系统都能完成同样的功能, 一旦其中一台或几台设备发生故障时, 系统仍能正常运转, 不致中断正常运行, 从而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也有利于系统的抗灾救灾。 例如, 对企业中的一些关键性设备如供电线路、 通风机、 电动机、 水泵等均配置定量的备用设备, 以提高其抗灾能力。
(3) 对处于恶劣环境下运行的设备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防止发生事故, 对处于恶劣环境下运行的设备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如对处于有摩擦、 腐蚀、 浸蚀等条件下运行的设备, 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震动大的设备应加强防震、 减震和隔震等措施; 煤矿井下环境较差, 应采取一切办法控制温度、 湿度和风速, 改善设备周围的环境条件。
(4) 加强预防性维修
预防性维修是排除事故隐患、 排除设备的潜在危险, 提高设备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为此, 应制定相应的维修制度, 并认真贯彻执行。
2) 选用可靠的工艺技术, 降低危险因素的感度
危险因素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 危险因素的感度是指危险因素转化成为事故的难易程度, 虽然物质本身所具有的能量和发生性质不可改变, 但危险因素的感度可以控制,关键是选用可靠的工艺技术。 例如, 在普通炸药中加入消焰剂等安全成分形成的安全炸药,放炮中使用水炮泥, 井巷工程中采用湿式打眼, 清扫巷道煤尘, 洒布岩粉等, 都是降低危险因素感度的措施。
3) 提高系统抗灾能力
系统的抗灾能力是指当系统受到自然灾害和外界事物干扰时, 自动抵抗而不发生事故的能力, 或者指系统中出现某危险事件时, 系统自动将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的能力。 例如, 为了提高煤矿生产系统的抗灾能力, 应该建立健全的通风系统, 实行采区独立通风, 建立隔绝煤尘爆炸水棚, 采用安全防护装置 (如风电闭锁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 提升保护装置、 斜井防跑车装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等);矿井主要设备实行双回路供电、选择备用设备等。
4) 减少人为失误
由于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远比机电设备差, 很多事故是因人为失误造成的。 欲降低系统事故发生概率, 必须减少人的失误, 主要方法有:
①对工人进行充分的安全知识、 安全技能、 安全态度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
②以人为中心, 改善工作环境, 为工人提供安全性较高的劳动生产条件。
③提高矿井机械化程度、 尽可能用机器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减少现场工作人员。
④注意用人机工程学原理进行系统设计, 人机功能分配, 并改善人机接口的安全状况。
5)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种自动制约机制, 加强专职与兼职、 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工作。 对系统中的人、 事、 物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在各种劳动生产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 实践表明, 只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才能有效地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2. 降低事故严重度的措施
事故严重度是指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重程度。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系统中的能量失控造成的, 事故的严重度与系统中危险因素转化为事故时释放的能量有关, 能量越高, 事故的严重度越大。 因此, 降低事故严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 一般可采取的措施有:
1) 限制能量或分散风险
为了减少事故损失, 必须对危险因素的能量进行限制。 如各种油库、 火药库的储存量的限制, 各种限流、 限压、 限速等设备就是对危险因素的能量进行限制的措施。
分散风险的办法是把大的事故损失化为小的事故损失, 如在煤矿把 “一条龙” 的串联通风方式改造成工作面或采区并联通风方式, 每一矿井, 采区和工作面均实行独立通风, 可达到分散风险的效果。
2) 防止能量逸散的措施
防止能量逸散就是设法把有毒、 有害、 有危险的能量源贮存在有限允许范围内, 而不影响其他区域的安全, 如防爆设备的外壳、 密闭墙、 密闭火区、 放射性物质的密封装置等。
3) 加装缓冲能量的装置
在生产中, 设法使危险源能量释放的速度减慢, 可大大降低事故的严重度, 而使能量释放速度减慢的装置称为缓冲能量装置。 在工业企业和生活中使用的缓冲能量装置较多。 如汽车、 轮船上装备的缓冲设备、 缓冲阻车器, 以及各种安全带、 安全阀等。
4) 避免人身伤亡的措施
避免人身伤亡的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二是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采用遥控操作、 提高机械化程度、 使用整体或局部的人身个体防护都是避免人身伤害的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及时注意观察各种灾害的预兆,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即使不能防止事故发生, 也可及时撤离人员, 避免人员伤亡。 做好救护和工人自救准备工作, 对降低事故的严重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 安全社会原理
1. 安全文化的定义
安全文化的概念最先由国际核安全咨询组 (INSAG) 于1986年针对核电站的安全问题提出。1991年出版的 《安全文化》 (INSAG—4报告) 给出了安全文化的定义: 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 文化是人类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称。 安全文化和其他文化一样, 是人类文明的产物。 企业安全文化为企业生产、 生活、 生存活动提供安全生产的保证。
2. 安全文化的本质
安全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别, 但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 安全文化的深层次内涵,仍属于 “安全教养”、 “安全修养” 或 “安全素质” 的范畴。 也就是说, 安全文化主要是通过 “文之教化” 的作用, 将人培养成具有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安全情感、 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表现的人。 倡导安全文化的目的是在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条件下, 使人类生活、 工作更加安全和健康。 而安全和健康的实现离不开人们对安全健康的珍惜与重视, 并使自己的一举一动, 符合安全健康的行为规范要求。 人们通过生产、 生活实践中的安全文化的教养和熏陶,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 预防事故发生、 保障生活质量, 这就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安全文化的本质。
3. 安全文化模型
(1) EESCS。 EESCS是英文Establishing an Enterprise Safety Culture System的缩写, 中文全称是 “企业安全文化系统建设”。 EESCS是一套以人和人的可靠度为对象, 切实可行的组织安全态度、 安全行为和个人安全态度与安全行为的管理模式。 EESCS将安全文化建设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原始无序阶段——自由自发式, 第二阶段为被动依赖阶段——应付被迫式, 第三阶段为独立主动阶段——自律表现式, 第四阶段为安全文化阶段——能动互助式。
国内安全标准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 (AQ/T9005—2008) 将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划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本能反应阶段; 第二阶段为被动管理阶段; 第三阶段为主动管理阶段; 第四阶段为员工参与阶段; 第五阶段为团队互助阶段; 第六阶段为持续改进阶段。
(2) 杜邦模型。 “本公司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杜邦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独特的企业文化。 杜邦认为安全是企业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 安全文化建设从初级到高级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 第一, 自然本能阶段; 第二, 严格监督阶段; 第三, 独立自主管理阶段; 第四, 互助团队管理阶段。
4. 安全文化的建设意义
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 是一项惠及职工生命与健康安全的工程。 国家制定的 《安全文化建设 “十二五” 规划》 中, 提出了“着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 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 创新形式, 丰富内容, 形成富有特色和推动力的安全文化, 为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是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 完善评价体系, 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
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 关键是要围绕 “建设” 做文章, 靠有力的组织领导、 有序的工作机制、 有效的推动措施来保障。 其保障措施是: 根据不同单位的性质、 特点、 指导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 确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体制, 完善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体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 健全安全文化组织队伍; 发挥公司内部安全文化骨干单位和教育培训部门的引领作用, 鼓励公司党政工团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形成多层次、 全体员工参与的安全文化建设队伍。
安全文化建设, 培养的是一种社会公德。 它最终的作用是文化的长久浸润和积累, 使企业领导都有和全体职工形成 “安全第一” 的意识、 “生命高于一切” 的道德价值观、 遵纪守法的思维定势、 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方式和自觉行动, 使各单位形成预防为主的政治智慧、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 依靠科技支撑保障本质安全的科学眼光、 沉着应变的应急指挥能力和素质积累。 同时, 也使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尊重, 使违法乱纪、 制造事故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从而促进公司的持续、 稳定和安全发展。
5. 安全文化的基本功能
安全文化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其基本功能有:
(1) 导向功能。 企业安全文化, 将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使职工的注意力逐步转向企业所提倡、 崇尚的内容, 接受共同的价值观念, 从而将职工个人目标引导到企业目标上来。
(2) 凝聚功能。 当一种企业安全文化的价值观被该企业成员认同之后, 它就会成为一种黏合剂, 从各方面把其成员团结起来, 从而形成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这就是文化的凝聚功能。
(3) 激励功能。 文化的激励功能指的是文化能使企业成员从内心产生一种情绪高昂、奋发进取的效应。 通过发挥人的主动性、 创造性、 积极性、 智慧能力, 对其产生激励作用。
(4) 约束功能。 这是指文化对企业每个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 文化的约束功能, 与传统的管理理论单纯强调制度的硬约束不同, 它虽也有成文的硬制度约束,但更强调的是不成文的软约束。
6. 安全文化的社会效应
过去人们常常把安全文化等同于安全宣教活动, 这是需要纠正的一种片面观点。 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仅仅是安全文化的一个部分, 当然它是建设安全文化的重要方面。 但是, 安全文化的核心内容不在这里。 安全文化是一个社会在长期生产和生存活动中, 凝结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 是人们的安全观念、 安全意识、 安全态度, 是人们对生命安全与健康价值的理解和领导及个人所认同的安全原则和接受的行为方式。 明确安全文化的这些主要内涵, 需要大家取得共识。 我们在建设安全文化过程中, 主要是向着这些方面进行深化和拓展。 对于一个企业, 我们主张安全文化的建设要将企业安全理念和安全价值观表现在决策者和管理者的态度和行动中, 落实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 将安全管理融入企业整个管理的实践中, 将安全法规、 制度落实在决策者、 管理者和员工的行为方式中, 将安全标准落实在生产的工艺、 技术和过程中, 由此构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 影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 以文化的力量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生产经济发展。
二、 安全管理学
(一) 安全管理的定义
在企业管理系统中, 含有多个具有某种特定功能的子系统, 安全管理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子系统是由企业中有关部门的相应人员组成的。 该子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管理的手段, 实现控制事故、 消除隐患、 减少损失的目的, 使整个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水平, 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因而我们可以给安全管理下这样一个定义:
以安全为目的, 进行有关决策、 计划、 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
控制事故可以说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 而控制事故最好的方式就是实施事故预防, 即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的结合, 消除事故隐患, 控制不安全行为, 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这也是“预防为主” 的本质所在。
但根据事故的特性可知, 由于受技术水平、 经济条件等各方面的限制, 有些事故是不可能不发生的。 因此, 控制事故的第二种手段就是应急措施, 即通过抢救、 疏散、 抑制等手段, 在事故发生后控制事故的蔓延, 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既然要有事故发生, 必然要有经济损失。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一个重大事故在经济上的打击是相当沉重的, 有时甚至是致命的。 故而在实施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通过购买财产、 工伤、 责任等保险, 以保险补偿的方式, 保证企业的经济平衡和在发生事故后恢复生产的基本能力, 也是控制事故的手段之一。
所以, 我们也可以说, 安全管理就是利用管理的活动, 将事故预防、 应急措施与保险补偿三种手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在企业安全管理系统中, 专业安全工作者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们既是企业内部上下沟通的纽带, 更是企业领导者在安全方面的得力助手。 在掌握充分资料的基础上, 为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日常监管工作, 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改造、 管理方面的建议。 归纳起来, 专业安全工作者的工作可分为4个部分。
(1) 分析。 对事故与损失产生的条件进行判断和估计, 并对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即进行危险分析与安全评价, 这是事故预防的基础。
(2) 决策。 确定事故预防和损失控制的方法、 程序和规划, 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可行的事故预防, 应急措施及保险补偿的总体方案, 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建议。
(3) 信息管理。 收集、 管理并交流与事故和损失控制有关的资料、 情报信息, 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和更新, 为分析与决策提供依据。
(4) 测定。 对事故和损失控制系统的效能进行测定和评价, 并为取得最佳效果做出必要的改进。
(二) 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
安全管理在事故控制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 据对事故的分析可知, 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都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 而这些原因中的85%左右都与管理紧密相关。 也就是说, 如果我们改进安全管理, 就可以有效地控制85%左右的事故原因。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某单位一员工在储藏室内登梯取物时因梯子断裂而受伤, 经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没有要求对梯子进行常规检查 (管理缺陷)、 员工不知道该检查规则的存在 (管理失误)、 采购部门购买时未充分考虑梯子的用途和质量 (管理失误) 或财务部门没有提供足够的资金以购买合适的梯子 (管理失误) 等。上述任何一个原因都与管理者的疏忽、 失误或管理系统的缺陷有关。
(2) 当今, “安全第一” 的口号几乎已经响遍了世界各个角落, 但几乎所有人, 包括安全工作者都承认,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安全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第一位的, 经济效益、 企业的发展、 完成生产任务等永远是第一位的。 安全之所以放在特殊的位置, 正是由于其与效益的关系就像水与舟的关系, 亦即 “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 只有良好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良好的工作效率, 只有减少事故的发生才有可能保证经济效益。
(3) 从控制事故的效果讲, 安全管理也是举足轻重的。 一方面控制事故所采取的手段,包括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 是由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的, 另一方面在有限的资金投入及有限的技术水平的条件下, 通过管理手段控制事故无疑是最有效最经济的一种方式。 诚然, 控制事故的最佳手段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问题, 这在很大程度上可避免人为的失误, 但经济条件和现有的技术水平使这类方法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 当今, 大多数企业之间设备安全水平差异有限, 而事故率却大小有异, 主要的问题就是管理问题。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冲击和信息社会与知识经济的到来, 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将不得不面对比以往更大的挑战, 在新世纪中尽快解决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相关问题, 尽快缩短我国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无疑是安全科学界近年来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只有做到这一点, 我国才能真正保持可持续发展, 安全水平才能跃上新的台阶, 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否则, 就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 甚至影响社会安定。
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这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 《安全生产法》 ) 中有明确规定。
新中国成立之初, 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 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 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 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 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 把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写进了我国第一部 《劳动法 (草案) 》。 2002年颁布施行的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 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 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 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一)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 “以人为本” 的思想。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 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 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 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 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 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 “生产必须安全, 不安全不得生产”。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 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越是生产任务忙, 越要重视安全, 把安全工作搞好。 否则就会引发事故, 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 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 防微杜渐, 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 这是最理想的。 所以说, “预防为主” 是落实“安全第一” 的基础, 离开了 “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 只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 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 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或玩忽职守、 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 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 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国颁布了以《安全生产法》 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 《安全生产法》 相关知识
(1) 根据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①知情、 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 第45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②批评、 检举、 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 第46条规定: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③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 第46条规定: “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④遇险停、 撤权:
《安全生产法》 第47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⑤保 (险) 外索赔权:
《安全生产法》 第48条规定: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 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 从业人员的义务:
①遵章作业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 第49条规定: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②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 第49条规定: “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 应当正确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③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 第50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④安全隐患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法》 第50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50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 《劳动法》 ) 的相关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 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 (技术等级证), 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2. 《劳动法》 相关知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 《劳动法》 中的主要内容是:
(1) 第54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第55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 第56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执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有权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以下简称 《职业病防治法》 ) 相关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 《职业病防治法》 中以下主要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 第4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职业病防治法》 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3) 《职业病防治法》 第15条规定: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 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②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③生产布局合理, 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④有配套的更衣间、 洗浴间、 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⑤设备、 工具、 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 心理健康的要求;
⑥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 《职业病防治法》 第32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5) 《职业病防治法》 第34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含聘用合同,下同) 时, 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6) 《职业病防治法》 第36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 《职业病防治法》 第40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①获得职业卫生教育、 培训;
②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疗、 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④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改善工作条件;
⑤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⑦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工伤保险条例》 相关知识
主要应当了解两条:
(1)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以下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2)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
职工发生工伤时,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四、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 是企业和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一)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 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 表彰大会。 由总经理主持会议, 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针对生产状况, 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回顾、 总结、 分析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 部署、 督促、 检查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二)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 维护企业、 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 “企业提取、 政府监管、 确保需要、 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并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 列入重点编制项目, 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 完善、 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 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 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 监测、 通风、 防晒、 调温、 防火、 灭火、 防爆、 泄压、 防毒、 消毒、 中和、 防潮、 防雷、 防静电、 防腐、 防渗漏、 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 整改、 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提高公司负责人、 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 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 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安全教育的内容:
1.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 内容包括消防安全、 防尘防毒、 电气安全等, 其中操作技能、 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通过墙报、 标语、 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 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 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 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在安全培训方面, 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 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 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 车间、 班组安全教育。 对新进公司的人员 (包括临时工、 副业工、 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 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 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经考试合格后, 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 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新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 生产工艺、 安全防范知识、 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 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 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 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 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 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和班组安全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 (病假、 产假等) 时间较长, 对原工作已生疏, 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 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 电工、 行车工、 氨站操作工、 装载机司机等等, 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 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 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 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 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 企业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 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四)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消除隐患、 防止事故发生、 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 保证企业的安全。
(1) 安全检查可以分为定期性、 经常性、 季节性、 专业性、 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①定期性检查。 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 检查周期一般为: 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 企业每季或每月组织一次, 车间每月或每周一次, 班组、 岗位按一定周期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的面广, 有深度, 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②经常性检查。 由各级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的经常性检查。 检查中要狠抓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 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③季节性检查。 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 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 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 如冬季防冻保温、 防火、 防煤气中毒; 夏季防暑降温、 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这种检查可提前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消除隐患, 做到防患于未然。
④专业性检查。 由各级生产部门组织, 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根据各专业特点, 而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 (如锅炉、 压力容器、 防火、 防爆、 电气等专项检查)。 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 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通过检查, 发现潜在问题, 研究整改对策, 进行技术改造, 及时消除隐患。
⑤综合性检查。 一般由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组织, 对下属各企业或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能引起个职能部门的重视, 整改措施能及时落实, 必要时也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从面向被检查的对象来说,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主要是查思想、 查管理、 查制度、 查现场、 查隐患、 查事故处理。
①查现场、 查隐患, 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以查现场、 查隐患为主, 通过深入生产现场工地, 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 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②查思想。 在查隐患, 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 应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路线,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是否正确, 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了第一位; 同时, 检查企业领导和员工对事故预防工作的认识。
③查管理、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④查事故处理。 检查企业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 认真调查、 严肃处理; 是否已采用有效措施, 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 各企业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季节特点, 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 突出重点, 真正收到较好的效果。 由于各企业的生产性质和特点不同, 以及检查的目的、 要求不同, 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差别较大, 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这里仅以车间、 班组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内容为例, 说明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构成。
(五)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 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可靠性差, 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 事故后果严重, 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危险作业包括: 高空作业 (高度在2m以上, 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带电作业;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处理化学毒品、 易燃易爆物资、 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在轻质屋面(石棉瓦、 玻璃瓦、 木屑板等) 上的作业; 其他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
(1) 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 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 (包括承包部门、 个人) 共同填写 “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2)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 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 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 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报请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 有作业禁忌症人员、 生理缺陷、 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 不准从事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的实施:
(1)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 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 作业前, 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措施。
(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 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 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 使用合理、 安全可靠。
(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 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 责任心强, 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 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 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 对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 危险作业完工后, 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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