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情境导入
商业银行是在市场经济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形成的一种金融企业。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和演变,现代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各类经济活动中主要的资金集散机构和中心,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力居于各国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首。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并能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企业。赢利是商业银行产生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动力。
请思考:商业银行与一般的企业相比它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活动一 理解商业银行的性质
从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历史来看,商业银行的性质可以归纳为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是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一、商业银行具有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
和一般的工商企业一样,商业银行也具有业务经营所需的自由资金,也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也要把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是商业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内在动力。就此而言,商业银行与工商企业没有区别。
二、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和内容具有特殊性
一般工商企业经营的是物质产品和劳务,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支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联系的金融服务。
(二)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和受社会经济的影响特殊
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企业,同时商业银行受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也较任何一个具体企业更为明显。
(三)商业银行责任特殊
一般工商企业只以赢利为目标,只对股东和使用自己产品的客户负责;商业银行除了对股东和客户负责之外,还必须对整个社会负责。
三、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既有别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又有别于专业银行(西方指定专门经营范围和提供专门金融服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当局和金融体系的核心,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它不对客户办理具体的信贷业务,不以赢利为目的。专门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只限于办理某一方面或几种特定的金融业务,业务经营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而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则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它既经营“零售”业务,又经营“批发业务”,其业务触角已延伸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金融百货公司”和“万能银行”。
活动二 分析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作为一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商业银行的经济职能恰恰能够说明这一点。
一、信用中介职能
信用中介职能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是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再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投向社会经济的各部门。商业银行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实现货币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从而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商业银行是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的改变,对经济活动可以起到以下几个层面的调节转化作用。
(1)可以把暂时从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转化为可用资金,从而在不改变社会资本总量的条件下,通过改变资本的使用量,提供了扩大生产手段的机会。
(2)可将用于消费的资金转化为能带来货币收入的投资,扩大社会资本总量,从而加速经济增长。
(3)可以把短期货币资本转化为长期货币资本,在利润原则的支配下,还可以把货币资本从效益低的部门引向效益高的部门,形成对经济结构的调节。
二、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的职能。通过存款在账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这样,就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了经济社会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支付中介职能的发挥,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周转,促进了经济发展。支付中介职能从逻辑上先于信用中介职能,它最早产生于货币经营时期。货币经营者在货币保管和办理支付中积聚了大量货币,为使货币增值而发放贷款,于是产生了信用中介职能。但支付中介职能的发展,也有赖于信用中介职能,因为只有在客户确实保存一定存款余额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才能为客户办理支付。可见支付中介职能和信用中介职能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者互动构成了银行借贷资本的整体运动。
三、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的职能基础上产生的。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并开设支票存款账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账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利用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派生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现或不完全提现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商业银行的体系中,形成了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当然,商业银行也不能无限制地创造信用,更不能凭空创造信用,它至少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
(1)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要以原始存款为基础。就每一个商业银行而言,要根据存款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就整个商业银行的体系而言,也要在原始存款的基础上进行信用创造。因此,信用创造的限度,取决于原始存款的规模。
(2)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要受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及现金漏损率的制约,创造能力与其成反比。
(3)创造信用的条件,要有贷款需求。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需求,存款贷不出去,就谈不上创造,因此有贷款才有派生存款;相反,如果归还贷款,就会相应地收缩派生存款,收缩的程度与派生程度一致。
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吸收存款的多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动存款,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创造功能。
四、金融服务功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经济单位之间的联系更加复杂,各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人们对财富的管理要求也相应提高。商业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条件,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不断拓展自己的金融服务领域,如信托、租赁、咨询、经纪人业务及国际业务等,这些领域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供了创新金融服务的要求。如何保持竞争优势,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不断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品种,是各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新的艰巨任务。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知识链接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
http://law.lawtime.cn/d70629071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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