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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国有金融投资平台

时间:2023-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王东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成长也越来越倚重于多样化金融工具的有效支撑。曾有有识之士建议组建宁波市地方国有金融投资平台,但因难度较大,至今未见行动。

王东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成长也越来越倚重于多样化金融工具的有效支撑。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对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控制不力对经济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因此国有资本对金融的掌控至关重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指出“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加大国有资本对金融企业的支持和控制,强化出资人责任,从战略角度整合和壮大地方金融资源,增强政府金融政策的调控力,切实提高执行效果。”因此建议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以现有金融和投资类资源为基础,成立新型的国有金融投资公司,整合分散的金融资源,对国有金融资产进行专业化的投资与管理。

一、组建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发展的未来趋势

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这在某种程度上更利于监管能力的提高和行业发展的成熟,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已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但由于目前我国金融业基本上还没有打破完全国有垄断的局面,加上金融企业产权尚未明晰,金融监管不严,法规不健全等因素的限制,理论界大多认为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应该缓行。在这种两难的局势之下,借鉴西方金融发达国家成功经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而组建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是过渡到混业经营的一种有效模式。金融投资控股公司在规模经济、协同效应及降低单一业务所产生的行业风险等方面,具有单一金融组织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是我国金融制度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最具可行性的现实选择,也符合我国改革所选择的“渐进式道路”。

对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从治理结构、资产规模、经营管理水平、经营效益、人才、IT、品牌等各方面,都处于竞争中的弱势地位,但同时,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又是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市民、农民等经济主体的重要融资渠道,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因此,如何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提高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是一个非常有现实意义的问题。解决的方法之一就是应当充分利用当前金融综合经营发展趋势和政策空间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建立起完善和强大的地方金融产业资本体系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宁波市金融发展状况及宁波国有金融业发展状况

宁波金融业历史悠久,曾经是我国东南沿海一大金融中心,素有“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之说。宁波金融在我国近代金融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国内第一家银行、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都是宁波人创建的。宁波金融业既有辉煌的历史,也有发展中的遗憾,如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东海信托投资公司以关闭告终;天一证券、金港信托等都被外地企业所控股。就连本土的宁波银行,控制权也在外资银行手上,目前宁波已无本土的信托和证券公司。从总体看,与宁波市经济地位、环境条件、历史影响,人才优势相比,宁波金融业影响不大,水平欠高,且走了弯路,值得总结和反思。

经济转型升级既需要金融业这一重要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发展,同时也迫切需要金融提供大力支持。当前,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金融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宁波市金融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金融组织结构不健全,总部型金融机构少、核心竞争力不够强,法人金融机构规模相对偏小、品牌优势不明显,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金融市场结构发育不均衡,风险资本、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导致民间资金转化渠道缺乏,民间资本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两难”困境并存。宁波金融辐射能力偏弱,金融机构在引导要素在区域间流动、支持产业在区域间重组的作用发挥不足,与异地金融机构之间构建金融产业链和推动专业化、区域化分工的能力不高。

宁波现有的国有金融资产较为分散,且股权整合比较困难。目前在市属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中,主要有开投集团持有的宁波凯建投资管理公司、宁波银行、大地保险;宁波港集团持有的天一证券以及工投集团持有的东海银行、中小担保公司、东海融资租赁公司、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东元创投等。绝大部分金融资产均为参股,只有少部分为控股,对金融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不强。另外,由于金融资产分散在各家企业中,由于客观原因,整合起来较为困难。曾有有识之士建议组建宁波市地方国有金融投资平台,但因难度较大,至今未见行动。

三、组建工投集团金融投资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工投集团经过12年的发展,已经确立了以现代工业为主体,以创意地产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其中,现代服务业主要是指金融服务和投资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工投集团已经初步搭建了比较完善的金融产业链,旗下目前有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为单一第一大股东)、东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38%)、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持股67%,控股股东)、欧迅创业投资公司(持股34%)、宁波东元创业投资公司(持股37.5%)宁波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持股100%,控股股东)、宁波股权托管咨询公司(持股20%)等。初步形成了现代金融服务业的组织体系。但是,由于各金融企业的股权没有集中起来进行专业化统一管理和运作,在实际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抓手。工投集团曾提出下属参控股金融企业“一体化”运作的构想,但因为缺乏可操作的平台而效果差强人意。

四、组建方案及发展目标

根据工投集团现在持有的金融资产的特点和当前国企改革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设立方式为:在工投集团旗下新设立一家金融投资公司作为所有对外金融产业投资的主平台,采用“内部股权划转”的方式,将工投集团所持有的金融和投资类股权资产划转到这家公司持有,以此作为该企业的初始资产。由于所有股权目前均为工投集团所持有,划转起来较为容易,划转后也较为容易整合。

金融投资公司成立后,以金融相关产业作为投资和整合的对象,进行集中的产业布局,金融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可以以“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创投“三大业务为核心,并负责引进高素质人力资源,逐步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以人才为核心、以信用资源为基石的金融及类金融产业投资集群。该金融公司不带有任何的其他职能,而是专注于发展本地区的金融市场,将国有的金融资本协调好、管理好、经营好,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效应。

五、组建金融投资公司的现实意义

1、可以以金融投资公司为抓手,大力促进地方金融产业的发展。金融投资公司成立后,可以成为政府落实支持企业和地方区域性发展的政策平台。配合政府对发展地方经济的战略规划,突出政策导向。

2、促进产融结合、科技和金融结合。金融投资公司成立后,初期可以加强同工投集团原有工业企业的合作,后期可以更好的促进区域内工业与金融,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3、完善金融产业链,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或参股新的金融业态,如保险、证券、信托、财务公司等,完善金融产业链。

4、发展混合所有制,在确保国有控制权的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入民营、外资等多种资金来源完善股权结构,实现同股同权、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

5、吸引和培养金融、投资人才。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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