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李局长已经对文化和相关产业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关键是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如何经常化、规范化,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我听了受益匪浅,这件事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从2003年开始,中宣部改革办一直和国家统计局社科司紧密联系,从课题研究到每年发布数据,合作非常愉快。这些年来,国家统计局和各地统计部门在文化产业统计这个基础性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开创性工作。
这件工作也很复杂,难度很大。难在哪呢?
第一个方面就是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从产业发展历史来讲也非常短,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的基本特点是这个产业没有完全定型,到底文化产业包括什么,它的外延到底有多大,现在看不清楚,这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第二个方面就是和其他产业的关联度越来越高。在调研中,政府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都明确地提出了一个概念,就是文化产业必须和相关产业密切结合,不能单打一。比如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二者的深度结合刚刚开始。文化和制造业的结合现在越来越紧密,我们在推动二者向更高的层面融合发展,这就是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明确提出来“文化创意产业”,我们不主张用文化创意产业替代文化产业,只是把文化创意作为文化产业当中的一个子项。文化和建材装饰业、信息产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这种产业的融合、关联无疑为统计增加了很多的困难。
第三个方面就是文化行业内部融合的趋势又特别明显。现在我们分了文化系统、广电系统、新闻出版系统,将来这个界限可能随着技术发展就没有了。比如说原来电视机上只能看新闻、电视剧、专题片,以后在电视机上就可以看图书,可以借阅,电视机就变成了数字图书馆的终端机了。电视机上还可以看报纸、看杂志,可以看剧场里边的演出,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了。文化行业内部本身也是在不断地变化融合,这样的话也对统计工作带来了许多的不便。
第四个方面就是各地高度重视以后担心更多了。比如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现在至少五六个省已经明确提出他们已经超过5%了,但按2008年经济普查数只有一个地方超过了,就连文化产业增加值最高的广东都没有达到5%。这也给统计部门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借这个机会提几条建议供大家参考。第一条建议,高度重视最后的标准是什么,检验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可以有这么几项:一是统计工作纳入经常性、日常的统计工作当中去。二是统计工作制度已经健全,统计年报制度已经建立。三是按时按质提出文化产业统计的基础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二条建议,统计标准、统计口径,包括统计的方法一定要统一。对于不同地区有特色化的部分,下一步可以研究,但是在新的标准没有公布之前,按照现在的统计标准进行统计。
第三条建议,就是要及时研究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且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统计方法,包括适当的时候修改、完善统计指标。比如说文化创意到底怎么来算,我们原来的文件里边是没有提的,去年9月份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里面,专门提了“文化创意”这个词,但是在统计上怎么反映,这是需要再研究的。
(本文系作者于2010年9月在全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会上的发言,根据录音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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