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发展条件下,我们应该强化文化企业家的概念。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关注文化企业家队伍的形成和成长。尽管文化企业在市场中已摸索了很多年,取得不少成就,但仍然缺少领军人物。我们培育文化企业,首先要培育文化企业家。推选“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也是培育文化企业家的一个重要形式。尽管此次评选只是第二届,但影响已初步形成,不管是大型还是小型企业,不管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不管是做内容还是做渠道的,不管是做国内还是做国外的,大家都已经非常认同这个活动的价值,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文化企业家应该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需要有一种担当。文化企业家所承当的责任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企业家一定要做市场的“弄潮儿”。“禁奢令”颁布后,演艺行业受到冲击,数字化浪潮给传统出版带来威胁,这些都表明我国的文化市场仍不成熟、不完整。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作用怎么发挥,需要一支队伍带着大家把文化市场培育起来、完善起来。
第二,文化企业家一定要做改革创新的开拓者。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变革体现在方方面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变革是体制机制的变革,不管是文化的宏观管理体制还是微观管理体制、运营机制,都在变化中。我国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怎么解决?一靠改革,二靠创新。这种改革和创新谁来发动?不是政府,而应该靠一批文化企业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方式,从过去的自上而下变为现在的自下而上,文化企业家应该是自下而上的代表。
第三,文化企业家一定要做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者。我国现在的文化生产方式仍非常落后。文化消费的数字化趋势日益明显,而大多数传统文化企业提供的主要是传统文化产品,没有跟上数字化、网络化的步伐。从文化的创作到文化的生产,再到文化的传播,我们的文化生产方式正面临变革,文化企业家要积极参与这种变革,在变革中实现转型发展。
第四,文化企业家一定要做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做文化的根本使命就是做文化传承,文化企业家一定要做全球文化产业的领跑者。
(本文系作者于2014年1月在光明日报“2013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候选人代表座谈会上的发言,原载2014年1月21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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