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是社会团体的简称,是社会的一种民间组织形态。自古以来,各种“会”“社”“团”“党”等民间组织与历史进程同行共进,发展到近代社团的组织形式。古代的“会”是集会、结盟的意思,“社”是指祭祀神灵的地方,“团”具有聚合团圆的含义,“党”则是指地方亲族关系。古代社团一般与血缘关系密切相连,为了共同的宗教活动而设。随着生产和文化的发展,社团的种类也在丰富,逐步形成古代的文人社团、行会社团、秘密会社等。古代社团是生产力水平低、生产关系不发达、人身依附性社会关系的产物,具有显著的孤立性和排他性。近代社团的内容和形式与古代社团都有明显的不同。由于生产关系的社会化,近代社团不但关注团体利益,还需关注社会利益,组织形式是开放和兼容的。如果说古代社团一般没有成文的社规团约、封建迷信色彩浓郁的话,那么近代社团一般都有明确的规约和组织制度,是近代商品经济和自由民主精神孕育的结果。
社会是交换关系的产物,是各种交往关系的总和[1]。随着交换关系的扩大,必定是包括社团发展的社会内容的丰富。近代上海社团组织的发育成长,是以近代上海的经济、文化、社会关系为基础,并与近代上海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
1842年,清政府与英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条约第二条载明: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港口贸易通商无碍,英国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事商贾事宜[2]。1843年11月8日,英国首任上海领事巴福尔到达上海会见苏松道台宫慕久,双方商定上海于11月17日正式开埠[3]。从此,上海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特殊近代化之路,并且很快成为西方对华经济贸易投资、思想文化传播、社会治理实践等方面的前沿城市,为近代社团组织的产生准备了经济社会条件。同时,上海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因素的强大作用下,以超常的速度向前发展,城市规模和面貌快速变化,社会规模空前扩张,城市结构和治理方式各自为政,这种状况对城市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管理提出了挑战,给近代社团组织的发展留出了广阔的空间。近代上海社团的组织方式和活动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状况的变化,也从封闭保守逐步走向开放兼容,其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愈益显著。这一过程在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上海近代化的特殊历程。
近代上海社团既是在西方经济政治文化冲击、影响下发展的,又是在上海原有的经济社会基础上展开的。研究近代上海社团组织的发展变化及其历史作用,有必要首先了解近代前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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