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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的公益社团

时间:2023-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益社团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代上海公共事业社团最著名者,当属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是近代上海社会自治的标志性民间组织。

公益社团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华文化中有乐善好施的精神传统,在近代上海的社会发展中以公益社团的形式得到体现。一般来说,社团组织都带有某种公益性质,这里主要介绍慈善、风俗改良等公益社团。

一、近代上海的慈善社团

太平天国战争以后,为了应对战乱善后环境,上海出现了大量慈善组织。1910年代初,上海有慈善组织50家左右[76]。民国以来,上海的慈善社团发展迅速,到1936年,增至199家[77]。各慈善组织都将济贫救弱作为己任,如上海广益善堂以“济困扶危、救生恤贫”为宗旨;仁济善堂以“救济贫穷、育婴兴学”为目标;沪南广益中医院在章则里也明确表示,以“慎重贫病”为宗旨[78]

1912年—1937年上海的民间慈善社团主要有:上海慈善团、上海仁济善堂、上海广益善堂、位中善堂、中国济生会、至圣善院、闸北慈善团、上海孤儿院、净业社慈善部、上海一善社、莲社法会、上海邑庙董事会、上海钱业公义会、沪南慈善会、中华黄卍字会、同仁辅元堂、上海联义善会、沪南公济善堂、祗园法会、上海贫儿院、上海残疾院、沪南广益中医院、明德集义会、上海善德善社、中国崇德会、览德轩、上海灾童教养所、上海华洋义赈会等等。

近代上海的慈善事业不断进步,由传统的应急施舍,到建慈善医院和收容所,再到收容同教化相结合的办法提升慈善事业的社会效益。

(一)应急施舍

为死去的贫苦者提供棺材,为无衣无食者施舍衣米,向无钱治病者赠送医药,掩埋暴尸,照料寡妇、孤独者,收养弃婴等。

例如,同仁辅元堂,其活动内容有抚恤老弱,发放衣米、粥饭,施舍棺材,收容、埋葬尸体等;同仁济善堂,该堂1927年发放内科药121 000次,外科药24 000次,施舍棺材670个,抚恤200人,创办仁济育婴堂,月平均收养60~70个弃婴[79]

(二)建慈善医院和收容所

西人基督教会的慈善事业开了近代上海民间慈善医院的先河。西人先后开办的仁济医院、同仁医院、西门妇婴医院、广仁医院等为贫民免费或减费治疗。20世纪初,华人慈善事业受其影响,也开始创办慈善医院,如李平书1904年创办的上海医院,随后建立的上海广益中医院、沪南神州医院等都是免费或减费为贫苦百姓治病。1911年上海有实力的资本家发起成立了中国救济妇孺总会,收容被诱骗拐卖的妇女,或送回家,或收留在留养院,尽力安排工作,自食其力。1929年10—12月,上海残疾院、妇女教养所、游民习勤所、普益习艺所等慈善团体共留养5598人,其中3 947人住养[80],很多人由此走向新生。

(三)收容同教化相结合

近代上海的游民乞丐很多,是社会安全的一大隐患,无业游民经常引起社会混乱,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1922年末,上海30多个主要慈善社团的代表,酝酿成立收养游民的工厂。1925年12月,华界、租界的各界士绅商人联合发出倡议,扩充原先作为残疾人收养机构的上海残疾院,以后成立了收容乞食游民的淞沪残疾乞丐游民教养院[81],传授工艺技术,增长生存能力,图求社会的安宁。1926年末又设立了淞沪教养院[82],收容游民,教授技艺。很多游民经过收容劳动锻炼,掌握了一定的劳动技能,在做出不再成为乞食游民的保证后离开。

收容教养院等慈善社团以拯救弱者、塑造新人为目的,为近代上海的城市化秩序做出了贡献。

二、近代上海的风俗改良社团

风俗改良社团是致力于摈弃传统陋习,倡导城市文明新风的公益社团。在新旧更替、中西文化直接碰撞的近代上海社会,必然引发人们很多习俗和心理适应的问题和矛盾。风俗改良社团是在社会风气剧烈演变的状态中应运而生的,是市民适应文明新风的助力,帮助减缓新旧过渡的心里摩擦和行为不适。

1897年,上海成立不缠足会,抨击对妇女的残酷束缚,倡导女童不再缠足,已缠者放足,铲除千年谬俗,革此浇风。[83]戊戌以后,1903年,上海成立中国天足会,并随后创办了《天足会报》,对处于动摇之中的传统心理影响很大,促进了社会新风的形成。其实,这不只是一个旧习惯被打破的问题,而是吹响了社会大变革的前奏。

1898年,著名改良派人士郑孝胥、郑观应发起组织了上海戒烟会,广劝戒烟。1904年上海商务总会成立后,建立了振武宗社,厉行禁烟,下设分支机构600余处,历任戒烟者3万余人。[84]

1907年,上海建立惜阴会,改良丧葬、祭祀等礼仪。

民国初期,上海成立有:万国禁烟会、全国禁烟联合会、不吸烟会等,持志不移地倡导摈弃陋习。

1912年初,上海成立光复实行剪辫团,号召男人剪辫。相似的社团还有:礼俗大同社,剪发缓易服会,中华民国剪发助响会,沪南家政改良研究会,中国监狱改良协会等。社会习俗改良蔚然成风。

1912年,基于党派纷争,党人丧志污浊之气,上海成立进德会,提倡不嫖、不赌、不纳妾、不当官、不做议员、不吸烟、不喝酒、不吃肉的所谓“八不主义”,[85]以唤起人们的公德心。稍后,唐绍仪、蔡元培等组织社会改良会,提倡个人自立,不置婢妾,提倡自主婚姻、离婚自由、再嫁自由,提倡少生儿女,废跪拜之礼、以鞠躬拱手代之,废缠足穿耳敷脂之习,戒除迎神、拜经及诸迷信鬼神之习,等等[86]。同期,还成立有希社、侠义党、空无党、青白社等提倡人格修养的社团。

三、近代上海的公共事业社团

公益事业社团特指谋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社团。在近代上海城市大扩张过程中,由于政府无力顾及公益事业,民间公共事业社团承担了很多公益事务,缓和了近代上海很多城市矛盾和紧张。近代上海公共事业社团最著名者,当属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是近代上海社会自治的标志性民间组织。

1905年10月,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成立,这是一个在维新思想影响下,由绅商组织的地方自治社团。其宗旨是:“整顿地方一切之事,助官司之不及,兴民生之大利,分议事、办事两大纲,以立地方自治之基础。”[87]局内分设议事会、参事会,“以议事会为代议机关,以参事会为执行机关”。另设户政、答政、工政三部与书记处、会计处、翻译处、采办处和裁判所分管各务。另设办事总董五人,其中一人为领袖总董,兼任参事会议长;议事经董33人,组成议事会。领袖总董任期三年,其他办事总董、议事经董任期四年,“每二年改选其半”。经选举后由上海道袁树勋委派李平书为领袖总董,莫锡纶、郁杯智、曾铸、朱佩珍为办事总董,姚文枏、郭怀珠等为议事经董。将上海城厢内外分为七个区,各设分办处,选派区长、副区长各一人及赞助员等。宣统元年,清政府伤令各地分设自治公所,总工程局改组为上海城厢内外自治公所,内部机构几无变化,只是将上海城厢内外重新划分为五个区,备设区董一人,赞助员六人。辛亥上海光复后,自治公所改为上海市政厅。

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总董李平书(1854—1927),是近代上海威望卓著的绅商,先后发起成立近代上海多个有影响的民间社团,为近代上海社会治理做出积极贡献。光绪年间,李平书做过广东陵丰、新宁、遂溪知县;湖北武备学堂总稽查、提调;光绪二十九年转任江南制造局提调,兼任中国通商银行总董、轮船招商局董事、江苏铁路公司董事。先后创立医学会,中西女子医学堂、南市上海医院(今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办华成保险公司等。李平书首倡清末上海地方自治运动,光绪三十一年,和姚文枏、郭怀珠、莫锡纶等集议创设总工程局,以整顿地方,立自治之基。报请官方同意后,总工程选出37人为议事经董或办事总董。李平书任领袖总董,统管城厢内外总工程局。积极主持总工程局工作,派人接收城厢内外道路、路灯管理权,设立和资助小学堂以利初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统一巡警以维持地方治安,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措施阻止租界的扩张。在掌理总工程局的4年中,共辟建、修筑道路60多条,修理、拆建桥梁50多座,新辟、改建城门3个,疏浚河浜9处,修筑驳岸、码头11座,年收入达16.4万余两。光绪三十三年,上海道瑞澄下令禁绝华界鸦片烟馆,交总工程局办理,李平书遂将原有沪南学会体操部、商业体操会,沪北商余学会、沪西士商体操会等五体育会组成南市商团公会,自任会长。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原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改称上海城厢内外自治公所,李平书仍为总董。

1907年,上海各行业、各区域的民间救火会、救火社有30多个,次年联合成立了上海救火联合会,拟订了统一章程,筹集银两,建成了具有瞭望与报警双重作用的警钟楼。上海救火联合会也是近代上海著名的民间社团,为维护近代上海社会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重要贡献,也显示出民间组织力量的社会关怀和积极意义。

1912年9月上海成立商业体育维持会,1913年4月成立人道维持会,这是上海商界主动组织的以维护社会治安、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的社团。辛亥革命后的一段时期,国家政府动荡,特别是长江流域,战事弥漫,兵燹阴影浓郁,社会经济环境和民众生活环境惶惶不安,动乱因素增多,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的稳定。上海因有租界区域,近代以来一直是动乱时期外地民众寻求避难的地方,辛亥革命时期,上海同样有大量外地群众涌进,一时给上海的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压力,并带来一定的难民问题。商业体育维持会和人道维持会,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上海工商界力量建立的民间社团组织。

【注释】

[1]《神圣家族》,《马恩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04页。

[2]谢俊美:《清代上海会馆公所述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第36页。

[3]郭绪印:《老上海的同乡会》,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14页。

[4]上海会馆公所数据根据《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统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苏州会馆数根据王日根《乡土之链》第274-277页统计,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5]《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35页。

[6]《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96页。

[7]《上海县续志》卷三,第8页。

[8]《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371页。

[9]《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413页。

[10]《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59页。

[11]《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32页。

[12]《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385页。

[13]《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68页。

[14]《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411页。

[15]《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331页。

[16]洪泽:《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96页。

[17]陆兴龙:《近代上海社团组织及其社会功能的变化》,《上海经济研究》2005年第1期,第87页。

[18]《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页。

[19]依据《1947年上海年鉴》(K)第30—33页和《上海概况》,书报简讯社1949年编印,第500、505页。

[20][日]久保亨著、王小嘉译:《走向自立之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中国的关税通货政策和经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6页。

[21]1923年5月《上海总商会月报》第2卷,第11号。

[22]《上海商业补习教育会简章》及《商业夜校》,载1921年12月《上海总商会月报》第1卷第6号,1924年10月第4卷第10号。

[23]上海市商会档案,上档Q201-1-457“棉布、转运、米商等二十九业报送的行业业规”。

[24]刘健清:《社团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3页。

[25]《申报》1895年12月4日。

[26]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89—393页。

[27]《知新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二十一日。

[28]根据王世刚:《中国社团史》所载社团情况统计,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9]《正气会章程》,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唐才常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8—200页。

[30]《中国教育会第一次修改章程草案》,《苏报》,1903年5月15日。

[31]《民立报》1912年3月29日。

[32]《政见商榷会成立》,1912年5月28日《民立报》。

[33]《教育部关于设立通俗教育研究会呈并大总统批令》,《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文化,第101页。

[34]李新、陈铁健主编:《伟大的开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6页。

[35]张允侯等:《五四时期的社团》(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32页。

[36]张允侯等:《五四时期的社团》(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33页。

[37]全总职工运动研究室:《中国工会历史文献》第一集,工人出版社1958年版,第2页。

[38]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44页。

[39]妇联妇女运动研究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91页。

[40]《中国青年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23页。

[41]《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简章》,《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成立55周年纪念专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251页。

[42]陈漱渝:《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149页。

[43]齐武:《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工人运动史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63页。

[44]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乙编,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15页。

[45]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乙编,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16页。

[46]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救国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版,第106页。

[47]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74页。

[48]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75页。

[49]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77页。

[50]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9页。

[51]梁启超:《三十自述》,《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一,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页。

[52]觉民:《论立宪与教育之关系》,《东方杂志》第二年第12期。

[53]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一,《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8页。

[54]唐振常:《上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56页。

[55]朱邦兴等著:《上海产业与上海职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2、473页。

[56]《平民学社章程》,张允侯:《五四时期的社团》(四),三联书店1979版,第32页。

[57]《上海合作联合会章程》,《五四时期的社团》(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版,第133页。

[58]《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宣言》,《共产党》月刊第6号,1921年7月7日。

[59]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24页。

[60]忻平:《从上海发现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6页。

[61]《上海律师公会会员统计表》,Y4-1-322《上海律师公会报告书》(33),上海档案馆藏。

[62]《上海会计师公会章程》,1926年《会计学报》第2期,第195页。

[63]《上海市医师公会为呈请备案向社会局报送的申请书、团体调查表、财产调查表、职员履历表、许可证及会员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6-18-298-1,第38页。

[64]《上海市中医公会备案批准》,《申报》1927年4月19日。

[65]《上海市医师公会近讯:上海市医师公会》,《上海医事周刊》1939年第5卷第17期,第3页。

[66]《医师公会注意难民健康》,《申报》1932年2月13日。

[67]马光仁:《上海新闻史:一八五○一一九四九》,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第704页。

[68]《记者会近日招待西报记者》,《申报》1931年9月26日。

[69]《记者会招待各国驻沪记者》,《申报》1931年9月27日。

[70]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通网站\\上海市地情资料库。

[71]刘健清:《社团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5页。

[72]《民立报》1911年12月28日。

[73]《女界协济社宣言》,《民立报》1912年3月5日。

[74]张玉法:《民国初年的政党》,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509页。

[75]《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91页。

[76]梁元生:《慈惠与市政:清末上海的堂》,《史林》2000年第2期。

[77]上海通志馆编:《上海市年鉴》,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l91页。

[78]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114-1-9。

[79]《上海特别市社会局业务报告,民国十七年》第247页,上海图书馆,索书号:366006。

[80]张礼恒:《略论民国时期上海的慈善事业》,《民国档案》1996年第3期,第142页。

[81]《申报》1927年2月6日。

[82]《申报》1927年2月20。

[83]梁启超:《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第433页。

[84]王世刚:《中国社团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85]王世刚:《中国社团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页。

[86]羅家倫:《革命文献》第四十一辑,台北文物供应社1969年版,第144—147页。

[87]《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简明章程》,《东方杂志》第三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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