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管理层的管理经验和能力对于平台的发展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对高管在加入平台前的工作经历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之后,结果显示约99.0%的高管在加入目前平台前,已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其中超过1/3的高管工作经验在10年到15年间,而拥有超过20年工作经验的高管比率也达到了17.0%(见图6-4)。这表明P2P平台在选择高管的时候,十分重视其工作经验的积累。
图6-4 成交量TOP 100的P2P网贷平台高管工作年限(加入平台前)分布
数据来源:浙大AIF
进一步对高管在加入P2P平台之前的管理经验进行分析,除去部分人员的数据无法获取,我们发现许多高管在之前工作企业均有过中高级的管理经验(比率达43.9%)(见图6-5)。这也符合P2P网贷行业目前发展相对不够成熟的现状,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加入P2P企业后(往往成立时间较短,管理相对不成熟),其丰富的中高级管理经验能够更加直接和快速地帮助P2P平台构建和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
图6-5 成交量TOP 100的P2P网贷平台高管管理经验(加入平台前)分布
数据来源:浙大AIF
在选择管理人员时,P2P平台更偏向于之前在国内外知名大中型企业(如大中小型国企、金融机构、外企等)有过任职经历的管理人员。如图6-6所示,有超过59.0%的高管在加入P2P平台之前,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管理职务,如:中国银行、渣打银行、IBM、Oracle、亚马逊、埃森 哲等。
图6-6 成交量TOP 100的P2P网贷平台高管工作企业类型(加入平台前)分布
数据来源:浙大AIF
同时,对于高管在加入平台之前的工作领域,P2P网贷平台也有着十分明显的偏好。
图6-7 成交量TOP 100的P2P网贷平台高管工作领域(加入平台前)分布
数据来源:浙大AIF
从图6-7可以看出,有约八成高管在进入P2P网贷之前在金融(45.7%)或通讯技术及计算机(34.8%)领域工作。这符合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传统金融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结合产物的特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互联网金融归根到底还是金融”的观点。
【注释】
[1]在本报告“撰写说明”部分,已对“高管”定义进行说明。P2P平台对高管的定义并不像上市公司那么严格,不同平台间职位设计和信息披露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本报告中我们将高管的范围限定为:企业董事长,企业首席执行官(CEO),各业务线或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如首席技术官(CT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信息官(CIO)等。
[2]仍需再次强调的是,本报告的高管信息数据皆来源于公开信息,没有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在我们的统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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