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地理学家Forward发表了一篇对滨水区土地利用的研究文章,引起了国外学者对城市滨水区域研究的广泛关注。由于有丰富的海岸线和滨水空间,并且对城市滨水区开发较早,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学者成为滨水区研究的主要成员。他们对于滨水区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角度,而是广泛地从地理、政治、城市规划、生态、建筑和产业工程等多学科角度来综合研究。通过对他们研究理论和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对都市滨水区域开发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
1.1 物质层面的都市滨水区开发研究
物质层面的都市滨水区研究主要是从地理学和城市规划设计的角度出发。许多学者集中于对规划设计的成功因素进行分析,最后得出了相似的结论:规划设计的成功因素包括人性化设计(如亲水设计、可行性设计、共享性设计等)、步行系统设计、连续开放的滨水空间系统、特色滨水空间环境、视线走廊、历史建筑的保留和再利用、混合使用功能、对外交通联系,等等。公共空间是滨水区开发的主要因素,成功的滨水区公共空间开发能够提升整个滨水区的空间质量。
滨海湾区作为特殊的滨水空间地带,也要注重上述规划设计中诸多要素的开发利用,注重公共空间的质量和物质环境的质量控制,这样才能迈出滨海湾区都市空间发展重要的第一步。当滨海湾区开发面积较大,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无法同时进行时,很多政府首先启动部分开发项目,以这些项目的成功和影响来带动整个滨海湾区的开发。
1.2 经济层面的城市滨水区开发研究
城市滨水区开发的重要目的和推动力是经济的重构和发展,很多学者对城市滨水区开发的经济层面展开研究,主要集中于更新开发模式、开发项目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资本的引入、项目的财务运作等。
目前对城市滨水区采取的更新开发策略大致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以港口和工业活动为导向,重振港区的工业和商业功能;一类是以商业、游憩等开发为导向,对城市滨水区进行彻底的改造。
鉴于滨海湾区更新开发在经济层面上的重要意义,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往往成为评价滨海湾区开发模式成功与否的主要衡量标准之一。
1.3 社会层面的城市滨水区开发研究
滨水区再开发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社会层面的开发研究关注的是更深层次的社区发展问题,特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并主要集中于滨水区更新开发过程中社会问题的解决、社区组织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公众利益的实现、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障等。同样,滨海湾区的更新开发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例如湾区港口的迁徙或拆除会带来一部分人口的失业问题、开发商短期利益对低收入者利益的损害、湾区都市整体价值的提升会带来房价攀升、房价攀升造成居住片区贵族化、湾区历史感的丢失,等等。这些问题在滨海湾区开发中是必须被决策者、管理部门以及规划设计者所考虑的。
1.4 政治层面的都市滨水区开发研究
都市滨水区开发政治层面的研究,是针对基于不同运作主体的开发模式而言,并探讨不同开发模式下政府、再开发机构、投资机构和市民利益的平衡以及城市政体理论。目前,国外城市滨水区开发模式主要有三种:政府主体开发模式,例如美国的巴尔的摩内港区改造、日本的横滨;私营主体开发模式,例如加拿大维多利亚滨水区;公私合作开发模式,例如美国的托莱多市。这三种模式适用于一切滨水区,自然也包括滨海湾区。政府为主体的开发模式能够较好地控制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性;私营主体的开发模式多以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反而忽视了城市空间形态的塑造;公私合作开发模式能够较充分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要求并妥善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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