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加强海港规划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和统一
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功能配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与所在城市紧密衔接,实现经济技术上的分工合作和优势互补。与周边地区有效整合资源,可使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行业交叉发展,突破增长极限,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链的不断延伸。既可保证在各地实现各个独立工序的空间分离,又可在区域经济范围内优化布局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港口区域的健康快速发展,又充分发挥港口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1.2 提升区域合作质量,推动粤港澳湾区协同发展
湾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协同发展,要强化湾区经济区域合作机制,扩大合作范围和领域,提升合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共同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加强深港合作,提升湾区经济层级,以前海为突破口,全面深化产业、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探索合作新途径,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使深港成为粤港澳湾区的核心极。二是探索具有约束力的深莞惠发展协调机制,建立新型区域治理架构,提高合作效率,强化腹地支撑。三是推动泛珠三角更加紧密合作,拓展粤港澳湾区纵深,提升湾区整体实力,加强宏观层面的交通规划协调,打通战略通道,以政府推动、经贸为主等方式不断深化区域合作。
1.3 抢抓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机遇,构建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
深圳与东盟产业互补性强、经贸往来密切,东盟是深圳第四大出口市场。抓住机遇,努力将深圳打造成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一是积极争取将粤港澳湾区建设纳入国家总体规划,推动粤港澳湾区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撑,发挥国家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推动丝绸之路战略实施。二是加强与东盟国家地方政府和民间多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航班航线方面合作,推动成立各种合作平台,输出更多产品、资本、技术、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枢纽城市功能。三是争取在若干领域打造辐射东南亚的中心,发挥深圳金融、产业、技术等方面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资源,努力把深圳打造成辐射东南亚的创造中心、投资中心、医疗中心、科技教育中心、文化体育交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1.4 前海应联手香港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加快实施优惠政策
如前海应争取超越CEPA之上的优惠政策并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深港货物贸易便利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推进深港职业资格互认,推动市场深度融合。前海要按照“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要求,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充分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培育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成为香港和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辐射带动珠三角乃至内地产业升级换代,真正发挥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作用。
1.5 采用提升中心城市与扩展周边区域并重,建设国际湾区名城
在离心力和向心力的相互作用下,湾区经济带中的城市表现出多核分化竞争与跨境集聚整合的发展态势,在集中的同时,也不断分化,但是这种分化并没有造成这些城市的衰落,而是使得这些城市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变得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从而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的城市区域体系。深圳可通过空间结构的调整,或是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保持领先和引领周边城市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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