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上技术与制度之间匹配的实践来看,制度对技术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20世纪40年代中至50年代末电子计算机、晶体管和集成电路等在美国的产生并没有直接导致当时经济的繁荣,主要是由于与之相匹配的制度框架尚未建立。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等这样一些金融和企业制度创新的出现,才使得美国经济在高科技产业的带动下,出现持续的增长。
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中,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制度滞后于技术。这是由于制度刚性的存在使得在制度变迁初期,制度往往能够适应技术的特性与要求,使其加速发展,促进技术变迁和经济增长。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增长,会改变收入的规模和分配。这种情况积累到一定程度,相对静态的制度规则会变得不适应,并导致制度绩效不断降低,由正转负,制约技术变迁的进行。这时候就要求有更新的制度去适应当时生产力的状况。另一种观点认为制度要先于技术。由于技术的外溢和公共性,使得技术创新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从而抑制了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所以有必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制度)来促进技术创新的实现。好的制度能够促进创新,反之则遏制了创新。
埃德奎斯特(Edquist,1997)在探讨制度环境对创新和创新效率的影响时认为制度具有两重含义:一是伦德维尔(Lundvall)的规范行为的制度,如标准、规则和法律;二是有明确目标的正式结构,如组织。前一种制度属于创新主体的外部环境,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和不可控性;后一种制度是指任何组织形式,具有很强的可塑性,相当于创新主体的内部环境。巴塞洛缪(Bartholomew,1997)在行业的技术创新系统框架中指出,厂商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除了国家制度环境以外,还强调了厂商行为的制度化模式。所以,我们认为,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互动关系的讨论中应该对不同层面的制度进行区分。一般来说,国家制定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宏观层面的制度(这里称为宏观技术制度)是引领国家创新系统的政策或规则,而适合特定行业技术特征的微观层面的制度(这里称为微观技术制度)是适合该产业技术创新的特定政策或规则。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宏观技术制度应该先于技术创新,发挥引领的作用,即制度先于技术。微观技术制度是根据产业技术特点以及产业发展方向而确定的,应该根据产业特点适时地制定相关制度,即制度和技术同步或者稍微滞后于技术。对于某一种特定技术的创新周期来说,其与宏观技术制度和微观技术制度的互动关系如图3.3所示。
图3.3 技术创新和技术制度创新之间的互动
从产业技术特征和技术环境角度分析技术制度的经济学家是经济进化论者尼尔森和温特(1982)提出来的,他们构造了一个模拟模型,指出根据可能性和专用性条件而确定的技术环境对创新的强烈程度、产业集中程度和新厂商的进入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马莱尔巴和奥尔塞尼戈(Malerba and Orsenigo,1993)对技术制度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综合这些人的分析,我们把产业技术制度的理论基础归结为四个方面:(1)可能性条件:厂商创新的可能性。(2)专用性条件:技术创新的专用性,也就是保护创新的可能性和源于模仿的利润。(3)积累的程度:前期积累的创新数量以及引起当期创新的可能性。(4)知识基础:厂商活动所基于的知识类型。知识基础又可以分为普通知识和专有知识,普通知识是与普通基础科学相关的知识,它需要较长时期的积累和企业之间的相互补充,专有知识是对于特定厂商来说所专有的技术知识。
上述技术制度的四个基本特征对厂商的创新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对创新者集聚程度的影响。当产业处于低可能性、高专用性并且高累积的时候,创新者将是地理集聚的。(2)对技术进入和退出的影响。高的技术可能性有利于新的创新者的技术进入。事实上,通过提高研发的预期报酬,高的技术可能性条件增加了从事创新性研究的激励。其次,如果技术累积比较少,技术进入和退出频率就比较高。最后,和基础科学相关的普通类型的知识基础和进入容易程度是负相关的,因为厂商为了整合并使用普通类型的知识,就需要拥有已经积累起来的吸收能力。(3)对创新者等级稳定性的影响。专用性和累积条件越高,创新厂商等级的稳定性越高。
企业外部环境中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因素称为企业的技术环境因素。这些因素的总和就构成了企业的技术环境。美国学者V.A.纳雷安对企业的环境及技术环境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并给出了技术环境的定义,即社会中各种技术进步的水平和方向,包括新产品、过程或原材料以及基础科学的研究水平和取得的进步。技术环境的组成因素主要有参与创造新知识(通常指科学)以及应用新知识来开发新产品、过程和原材料(通常指技术)的机构。包括政府的国家宏观科技活动的管理机构,公有及私有的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机构(蔡兵,2003)。国际发展研究院(IMD,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对世界上各个国家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在2006年的《国际竞争力年鉴》中,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包括了经济表现(Economic Performance)、政府效率(Government Efficiency)、商业效率(Business Efficiency)和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在基础设施指标中包括了基本的基础设施子指标22项、技术基础设施子指标20项、科学基础设施子指标22项、健康与环境子指标17项以及教育子指标14项。其中,技术基础设施子指标和科学基础设施子指标构成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环境指标对于企业的学习和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技术学习和技术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重要标准。武博(2002)分析了中国在1997年和1998年科学环境及其构成指标在世界排名中的位次。指出中国具有相对优势的是“基础研究”指标,说明了我国具有较为雄厚的基础科学研究队伍和研究能力。但是,“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开发—生产推广”的链条不能有效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问题依然存在。
所以,研究科学技术创新环境及其指标体系,分析各个分指标与技术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对于企业学习和技术创新有着重要的影响。
不同的产业具有不同的技术特征,这种技术特征在不同程度上决定着学习与创新难度以及学习模式和创新模式。从不同知识源的产业技术差异性上来看,研发活动、政府和社会机构、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等知识源没有表现出特定产业的不同特点。对于生产活动、新设备、组织模式、上下游厂商等知识源却表现出与特定产业技术特点相关的新的特征,所以其学习积累而导致的创新类型也具有差异性。比如,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技术特征表现为生产活动的复杂性和集成性、设备主导技术的稳定性、组织模式的柔性和开放性、组织制度的项目特征等基本属性,其相应的技术学习和技术创新模式就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见表3.4)。
表3.4 装备制造业技术特征、学习与创新模式
技术创新与产业组织的关系研究,是以熊彼特的开创性工作为起点,称为后熊彼特主义的研究。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是一项不确定的活动,除非有足够的实力来承担创新,否则创新是无吸引力的。而垄断性的大企业恰好为企业家提供了风险担保。所以,他认为垄断是创新的先决条件。而且,也正是对垄断利润的期望,给创新提供了激励。巴尔德温和斯科特(Baldwin and Scott,1987)进一步认为,市场支配力、企业规模在创新中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已得利润的连续的增函数”。也就是说,熊彼特的理论仅仅是一个阈值理论,并不是偏离竞争越远,创新就会越多。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市场集中度和技术创新的关系。1956年,菲利浦斯(Philips)发现,在1899—1939年美国28个产业中,高度集中的市场有更快的技术进步。卡特(Cart)和威廉姆斯(Williams)在1957年对英国1907—1948年12个产业的调查证实了菲利浦斯的结论。威廉姆森(Williamson)在1965年对1919—1938年、1930—1958年间某产业4个最大企业的有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市场集中度对4个最大企业的创新业绩的影响是负向的。这些研究说明了现实的市场结构影响着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但是观点并不一致。阿罗(Arrow,1962)认为创新活动不具有竞争性,市场导致研发投资不足。
如果从模仿学习到自主创新的角度去分析,厂商的模仿学习行为与市场结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关系。一般来说,市场集中度越高,行业的垄断利润就会越多,就会吸引更多的厂商进行模仿;相反,模仿行为同样会影响市场结构。如果我们把创新和模仿之间的转换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的话,第一阶段是非创新厂商之间的竞争,如果有部分厂商进行创新性投资并且创新成功之后,就会出现第二阶段的创新厂商和非创新厂商之间的竞争现象。创新导致的新产品的出现就会诱使其他厂商进行模仿学习,从而出现了第三阶段的非创新厂商、创新厂商和模仿厂商之间的竞争。在三个不同的阶段,市场结构有着不同的特点(见图3.4)。
从市场集中度上来说,第二阶段创新厂商的出现会导致市场集中程度的提高,因为创新厂商的技术优势会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使原有非创新厂商的市场份额下降,提高市场集中程度。在第三阶段,当模仿厂商出现以后,往往会侵蚀创新厂商的市场份额,导致市场集中程度的降低。
图3.4 市场结构的演变
从厂商市场绩效方面看,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的创新厂商研发(投资)阶段,其利润可以说是负利润,进入第二阶段以后其利润就会上升,非创新厂商的利润就会下降;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之间,模仿厂商的模仿投资使其利润降低(或者为负值)。到第三阶段,由于模仿厂商侵蚀了创新厂商的市场份额,同时也分享了一部分利润,使得创新厂商的利润减少,模仿厂商的利润提升。从整个市场来说,由于第二阶段创新的出现会使创新厂商获得更高的超额利润,整个第二阶段的平均利润率要高于第一阶段,在第三阶段由于模仿厂商的出现,创新厂商和模仿厂商之间的竞争导致该阶段平均利润率的下降。
从经济福利的角度分析,三个阶段的消费者福利是逐步递增的,整个社会福利也是逐步递增的。
第一,志向型技术创新动机是创新能力提高的基础。从厂商内部来说,技术创新是一个个性化的行为。如果说技术创新的外环境为技术创新提供激励和保障的话,内部环境则是技术创新的动力。从模仿学习到自主创新的过程中,厂商内部的创新者(个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调查研究表明(见表3.5),工业技术创新有从科学技术可能性出发的“志向型”技术创新行为,也有从市场需求出发的“需求型”创新行为(吴惠国,2000)。志向型的技术创新动机往往以人为主体,而需求型的创新动机则是以企业为主体。当新技术的市场需求出现的时候厂商所进行的技术创新行为就是一种需求型的创新行为,当企业以追求某种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己任的时候,这就成为厂商的一种志向。
表3.5 不同技术领域和行业的创新动机
从表3.5可以看出,虽然需求型的技术创新动机是主体部分,但志向型技术创新动机也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一个厂商来说,需求型技术创新动机需要志向型动机的配合,如果缺乏志向型动机,需求型创新行为就不可能成功。同样,志向型动机的最终目的是满足市场的需求,如果没有市场需求,志向型动机就毫无意义。进一步说,当需求型动机和志向型动机一致时,就会产生强烈的协同效应,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厂商内部学习者个体特征与态度是创新能力提高的前提。从学习者个体特征来说,其知识与能力结构、情感倾向、意志品质、性格特征等决定着整个厂商学习能力(吴惠国,2000)。同时,个体态度也在学习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皮尔斯和德尔贝克(Jon L.Pierce and Andre L.Delbecq,1977)认为,工作满意度和工作深入度与创新之间是正向关系,绩效满意度与创新之间是反向关系。也就是说,学习者对工作越满意,并且工作越投入,其学习动力和创新的可能性越大;学习者对取得的绩效越满意,越会导致其在原有的绩效水平上停滞不前,从而阻碍了创新。
皮尔斯和德尔贝克(1977)根据汤普森(Thompson,1969)关于创新的概念,把创新过程集中于三个方面:思想或者建议的产生、思想或建议的采用、采用的思想或者建议在组织内行为模式的应用,简称“产生”(initiation)、“采用”(adoption)和“实施”(implementation)。
首先,他们认为,企业内部组织特征,如组织规模、组织成立时间的长短以及组织间的相互依赖性对于组织创新有着重要的影响。组织规模和组织创新之间具有正向关系,组织规模越大,创新能力就会越强;组织成立的时间越长,其惰性越大,组织创新的能力就会越小;组织间相互依赖性越强,组织间资源的共享就会越充分,创新能力就会越强。
其次,从内部组织结构方面,Jon L.Pierce和Andre L.Delbecq(1977)认为,组织的差异性(differentiation)、专业性(professionalism)、分权管理(decentralization)、正式化(formalization)和分层化(stratification)对组织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组织的差异性越大,就会有更多的建设性冲突以及思想的交叉和碰撞,有助于促进创新建议的产生。专业性可以给组织带来丰富的经验、自信、外部观念的投入、不断扩展的活动边界、专业化的标准以及超越现状的心理承诺。专业性越强,组织创新能力越强。分权管理主要是指组织决策的集中程度。分权管理和“产生”以及“实施”是正相关的,并且与“产生”的正向关系要强于“实施”,这主要是因为分权管理有利于发挥各个组织的积极性。而分权管理和“采用”往往是负相关的,这主要是因为分权管理会导致意见的不一致。正式化是官僚组织使用的一种控制形式,主要是指成文的制度、程序或者行为规定的规范化程度。正式化与“产生”之间是负相关的,因为组织制度越规范,新思想的产生越不容易;但是,组织制度的正式化却与“采用”和“实施”具有一定的正向关系,因为规范的制度有利于促进创新思想的采用与实施。分层化主要是指组织间移动的容易程度以及组织之间分层的明显程度。分层化与“产生”之间是负相关的。也就是组织间分层越明显,越不容易产生碰撞和交流,新思想的产生越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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