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买股卖股的注意事项
股票交易有一定的制度,下面我们就来逐一看看股票交易中所要了解的常识。
1.交易时间:股票交易指令(买进或卖出)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9:15~15:00之间发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及13:00~15:00为盘中连续交易时间段,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段,集合竞价决定了当日的开盘价)。其中,9:15~9:20之间发出的指令可以给予撤销,而9:20~9:25发出的指令则只能在9:30正式开盘后且没成交的情况下才能给予撤销。
2.交易单位:股票交易的最小成交单位为“手”,1手=100股股票。这就是说,在进行委托买卖时,我们所委托的交易数量应是100股的整数倍。(注:因配股、转增股等分案方案而使得投资者手中的股票不是100股整数倍时,投资者在卖出股票时,可以全部卖出,这是一种例外情况)。
3.交易价位:国内的股票成交价精确到“分”这一货币单位。
4.T+1交易制度:这一交易制度是指当日买进的股票,只有等到下一交易日时才具备卖出资格。但是,对于当日卖出的股票,则投资者仍可以在当日将其买回。
5.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是指股票交易价格不能超过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A股市场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ST类股票则实行5%的涨跌幅限制。当股票交易价格达到当日的涨幅上限时,若买盘力量仍然强于卖盘力量,则股价不会回落,而是在这一涨停价位继续交易。反之,当股票交易价格达到当日的跌幅下限时,若卖盘力量仍然强于买盘力量,则股价不会回升,而是在这一跌停价位继续交易。
6.交易方向:股票交易方向只有两种,即买进与卖出。先买进、再卖出为做多机制。在这一机制下,投资者若想获利,则只能先低买、再高卖。先卖出、再买进为做空机制。在这一机制下,投资者可以通过高卖低买的顺序实现获利,做空机制广泛地存在于期货、股指期货、外汇市场中。就国内股市而言,虽然2010年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一些股票具备了做空资格,但由于交易成本高昂、可做空个股数量极少,因而,国内股市仍然是以做多机制来获利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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