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金边”
为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
经典名剧《哈姆雷特》里,奥薇利亚的父亲曾告诫后代不要借债。从今天的眼光看,这种说法无疑有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社会,连国家都向老百姓借债了,咱一介平民身上背点债,又有什么好瞻前顾后的呢?
政府发行国债,或为弥补财政赤字,或为进行宏观调控,或为筹措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是替国家的钱袋子而忙活;百姓认购国债,看重的是有国家财力做后盾,盘子如长城,流动似黄河,而且免交利息税,大家算盘珠子一拨,用货币换回“准货币”,比起股市里头的心惊肉跳,还是买卖国债比较笃定泰山。
新近收到一张老宣传画,标题有点大:“为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其实捣鼓的是建国初期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事儿。
这是一个“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之下”的年代。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同年政务院发出《关于发行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指示》。此次公债发行总额旧人民币6万亿元,自1954年1月发行,10月1日计息,年息4厘。公债主要以城市私营工商业者、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人员、机关团体职工等为发行对象,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经理公债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公债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向国家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抵押。
查看当年公债发行数额的分配,也很有针对性:计划在城市推销4.2万亿,其中工人干部分配1万亿,工商业者和其他居民分配3.2万亿;计划在农村推销1.8万亿。在城市中,采取人民自愿,一次认购;在农民中,采取定额分配与自愿认购相结合的办法。无力购买公债者,不得强令购买。从1954年至1958年,政府连续五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至1968年底,公债的本息全部偿清。
偶然间,找到一张1953年12月10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赫然刊发社论《迎接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有关认购国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宗明义,说得透彻:“现在,全国人民都满怀着对于社会主义幸福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为实现这一伟大的目标而奋斗,并首先为实现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而奋斗。全国人民懂得,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生活的上升,将为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打下稳固的基础。但是,要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要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必须有大量的建设资金。这样数额巨大的资金的来源,主要的当然是依靠国营企业的收入和各项税收。……但是,除此以外,国家还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从其他各方面筹集资金,才能充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因此,国家发行公债,动员人民以其积蓄和可能节约的资金,参加国家的建设,就成为筹集社会主义工业化所需资金的重要的和经常的方法之一。”
社论还适时吹送一股“莫斯科郊外的晚风”,不忘援引苏联老大哥的经验来教育民众:“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曾多次发行公债,他们把发行公债看作经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的财政补助源泉,他们把发行公债当作国家的一项重大的经济和政治工作。这是因为公债的发行,对于国家和人民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可以把分散在人民手中的零星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国家重大的建设事业,从而一步一步地增进人民的福利;它可以把人民手中一部分闲置的金钱,变为有用的资金;同时,它还具有储蓄的性质,成为国家组织人民储蓄的有效方法,人民购买公债之后,可以按期地收回利息和本金。”
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支援国家建设
老宣传画中,冲在最前头的男士,头戴鸭舌帽,身披呢大衣,脖子还系着羊毛围巾,手持一厚叠钞票,面朝“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认购柜”,兴高采烈,笑逐颜开。从衣着上打量,较之边上一位庄稼人模样的老汉,看起来要光鲜的多。这或许就是在6万亿当中,需要扛起3.2万亿重任的“城市私营工商业(包括股东及资方代理人)、公私合营的私方及其他城市居民”。好在经过了建国初期各种民主社会改革运动的洗礼,受到了抗美援朝斗争胜利的鼓舞,民众的政治觉悟大大提高,对于国家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措施,莫不拥护和支持。更何况,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还被上升到“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爱国主义表现”的高度,这对于那些急欲“验明正身”的私营工商业主来说,谁不想积极“表现”一下呢?
踊跃买公债
当然,公债分配和摊销的合理性,也是政府关注的重要环节。政务院指示,对于积极分子“不必认购过多,以免影响生活”,“对于无力购买之工人、农民、公教人员及其他各界人民,不得强令购买”。对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地区,可以多推销一些;而那些收入较少的地区,则可以少推销一些,甚至免予推销。
在这之前的1950年,政府还曾发行过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只不过,当时国家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处在财政经济的困难时期,物价尚未稳定,公债的计算不得不采用折实单位的办法,即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如大米、细布、煤炭等),折合成相应的价值。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出时,金融物价渐趋稳定,采用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可以充分保障认购人的利益。这被视为发行条件与环境“比1950年更为有利”。
收藏市场上,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时有露脸,成为票证领域的一朵奇葩。由于未经兑息的公债存世量寥若晨星,其整套票样在拍卖会上曾拍出了45万元的天价。真是疯特了!曾有人拿未兑付的公债到银行询问,按照财政部1987年出台的文件解释,上世纪50年代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兑付工作已于1968年结束,但为了顾及持券者的利益,债券经审核无误后,仍可予以兑付,兑付利息按当时规定的利率,但只能计算到债券规定的还本付息截止期。因此,即使债券“缠缠绵绵”留存了50年,过期之后则“硬生生”地不予计息。照此计算,当年的一万元旧币折合现行人民币1元,即使加上利息,面额一万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最多能兑付1.32元,但此券在收藏市场估价已过万元。与其找银行兑付,还不如找拍卖行吧。
趋利是人类的本性。记得鄙人刚刚参加革命工作时,适逢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尽管收入微薄,但还是响应国家号召,认购了数百元国债。当时的国债,问津者寥寥,单位里头头为了完成任务指标,“胡萝卜加大棒”,使了不少招数。谁晓得后来行情突变,国债仗着利率优势,倏然间吃香起来,不用思想动员,也无须循循善诱,随便哪个品种一面世,通常就被百姓抢个片甲不留,甚至有些券商干脆将债券“包养”起来,一副闷吃独赚的嘴脸。好在我是吃银行饭的,路道不粗,但买些债券还算近水楼台,因此受人之托,搞了几回这等紧俏物事,大家对我感激涕零,仿佛买进了便宜货似的。
国债好销,当然跟国民经济休戚相关。17世纪的英国,政府发行的国债都镶有金黄边框,后人便把国债称作“金边债券”,流传至今。债券有无“金边”,不过是形式上的好看,老百姓的国债购买力,多半还是取决于对政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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