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在场内交易的环境中,由于证券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交易规则的排他性等,没有交易席位的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进行交易活动,而只能通过具备资格的证券经纪商进行交易活动。证券经纪商以代理人的身份向客户提供交易中介服务,收取报酬(即交易佣金),与客户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并尽可能以最有利的价格使委托指令得以执行,但证券经纪商并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本节主要介绍在场内交易中的证券经纪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建立经纪关系、委托买卖、竞价成交、证券结算等四个环节。
投资银行作为证券经纪商主要发挥以下重要作用:①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证券经纪商充当证券买方和卖方的经纪人,发挥着沟通买卖双方并按一定要求迅速、准确地执行指令和代理手续的媒介作用,从而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②提供咨询服务。证券经纪商一旦和客户建立了买卖委托关系,就有责任向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这些咨询服务包括上市公司的详细资料、公司和行业的研究报告、经济前景的预测分析和展望研究、有关股票市场的近期变动态势的商情报告、有关资产组合的评价和推荐等。③在制度规范下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可以为投资者融资,使其购买多于本金的证券;或者为投资者融券,使其卖出不属于自己的证券。证券公司按照提供的资金使用量收取利息。
证券经纪业务一般有如下特征:
①业务对象的广泛性。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都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因此,证券经纪业务交易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同时,由于证券经纪业务的具体对象是某一种或几种特定价格的证券,而证券价格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千变万化,所以,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还具有多变性的特点。
②经纪业务的中介性。证券经纪业务是一种中介业务活动。证券经纪商与客户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除了向客户提供信用交易服务之外,证券经纪商不能用自己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也不承担交易中的风险。经纪商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③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在证券经纪业务开展过程中,客户是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受托人。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项,这是经纪人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证券、数量、价格、有效时间进行买卖,不能以任何理由自行改变委托人的意愿。即便交易情况发生变化,经纪商也不得以为委托人获取最大收益为借口,擅自更改委托指令。如果经纪商感到客户的委托指令不妥时,应向委托人提出建议,获得委托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如果经纪商擅自更改委托人指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经纪商有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④客户资料的保密性。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的资料关系到客户投资决策的实施和投资盈利的实现,关系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证券经纪商有义务为客户保守秘密。保密的资料包括客户开户的基本情况,如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客户委托中的各项要素,如买卖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和价格等等,以及客户股东账户中的库存证券种类和数量、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等。如果证券经纪商因故意或无意泄密而给客户造成损失,证券经纪商应该赔偿相应损失。但为配合监管部门和法律机关调查而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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