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微观制度变迁
从第一节对外商直接投资推动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中可以知道,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入中国后,宏观制度变迁的过程与微观制度变迁的过程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我国经济制度变迁过程。
中国确立引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制度,是一种强制性宏观制度变迁,推动了我国经济主体多元化进程,形成了多元投资主体的格局,扩大了出口,加快了我国融入全球市场的步伐。同时,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通过并购原国有企业还是新设企业的方式进入,其本身作为一种微观市场主体而存在,不但是现金技术和资本的携带者,而且也是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制度和科学的治理结构的载体而存在,必然会对内资企业产生强大的竞争压力而迫使其进行改革,事实上导致了东道国微观制度变迁的发生。
外商直接投资的微观制度变迁效应就是指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推动传统国有企业转变运营方式,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单位。其效应一方面是通过绿地投资或购并方式输入一种全新的企业制度,直接开启被投资企业的转型之路,即所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作用。另一方面体现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入后,在与内资企业的竞争中,显示出其在组织机构、治理结构与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优越性,内资企业为增强自身实力,旨在适应市场经济的变革步伐必然会加快,这就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作用。
外资企业的出现,作为一种新的投资主体,实质就是新型企业制度的导入,投资关系决定了企业产权归属,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制度变迁的内容与方向,构成了企业制度变迁的基础。在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中,工业资本与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实现了企业内部的结合,从而实现了企业资本组织形式的变迁,而资本组织形式的变迁本身就是企业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市场竞争,促使内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和企业制度变迁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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