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3 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的建议8.3.1 优化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投资结构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在现有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出台服务业吸收外资的行业导向政策,将研发、信息、金融、物流及专业服务等我国比较薄弱的生产性服务业列入优先发展的范围,给与政策支持,正确引导外资投向,改善服务业形态,优化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
8.3 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的建议
8.3.1 优化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投资结构
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在现有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出台服务业吸收外资的行业导向政策,将研发、信息、金融、物流及专业服务等我国比较薄弱的生产性服务业列入优先发展的范围,给与政策支持,正确引导外资投向,改善服务业形态,优化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
8.3.2 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保险、通信、航空等服务领域开始有限度地对外开放,但总体而言,金融、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垄断现象突出,影响了产业升级,因此,必须加大力度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放宽这些行业的投资限制,吸引外资进入,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业外资比重。
8.3.3 建立完善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支持体系
政府可以为企业主体营造良好的环境。建议成立服务业利用外资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指导和协调,对于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实行不定期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落实。此外,要加快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充实、完善,对有关政策、法规尽力做到规范、统一、公开,对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要尽可能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行业标准划分,尽快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标准体系,尽力为国内外服务业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执笔:高梦雅、张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