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
在上一章我们已经列举了一些具体而简单的企业经济活动,并确认这些经济活动属于会计信息系统反映的内容。同时,我们也已经开始使用诸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术语。其实,这些会计术语是对会计信息系统所要反映的经济活动内容的基本分类,或者称为会计对象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所要反映的经济内容具体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
1.资产要素
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这些物质条件表现为诸如货币资金、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在会计上称为资产,它们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除此之外,企业有些资产虽然不具有具体的物质形态,如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但它们可以与企业的有形资产相结合,能为企业创造未来的经济效益。企业的资产形态很多,不一一列举。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的概念和确认标准描述如下:
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符合上述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要更好地理解资产的含义,需要把握以下资产的主要特征:
(1)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也就是说,资产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增加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资产导致经济效益流入企业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单独或与企业的其他资产组合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以资产交换其他资产;或以资产偿还企业债务等。
(2)资产是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的经济资源。对于有形资产,各有不同的实物形态和度量单位,譬如,体积、重量、数量等实物计量单位;对于无形资产就没有实物计量单位,如果仅仅用这些实物计量单位来反映,显然无法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做出全面综合的反映。为此,会计采用货币计量的手段对任何一种资产予以价值计量,将各种不同性质的资产统一到一种共同的价值计量体系当中,从价值上进行综合、全面的反映。这一价值计量方法也体现了会计学区别于统计学的主要特征。
(3)资产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由企业所控制支配的。有些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所拥有,如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从其他单位租入一些资产,这些资产从所有权来看,不属于企业,但一旦企业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从而获得了资产的使用权,企业就可以支配这些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4)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也就是说,资产的获得是通过已经发生的交易而得到的。例如,通常以购买方式获得企业的资产,购买必然涉及交易的双方,一方支付购买资产的款项,另一方将资产转移到企业。譬如,出资人以出资的方式通过与企业签订出资协议,让渡自己的资产给企业,企业拥有了资产,出资人相应获得对企业剩余权益的所有权,并享有作为出资人的其他权利,这实质上也是一种已经完成的交易行为。总之,资产一定是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不是未发生的、谈判过程中的、计划当中的交易对象。
陈信元等(1993)对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曾出现的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资产认识观进行了评析,譬如,“财产论”、“资金论”以及“资金占用论”等,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其所著的《中国会计准则导论》一书,以下对其他会计对象要素的补充资料也以其为参考。
2.负债要素
简言之,负债就是企业的债务。对负债要素的概念做如下的描述: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负债的概念和确认标准描述如下: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在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符合上述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掌握负债的含义需要把握其以下的主要特征:
(1)负债的实质是一种经济负担,清偿企业债务预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如企业用现金或其他实物资产清偿企业债务;或以提供劳务偿还债务,而劳务的提供也以消耗经济资源为代价。
(2)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或现在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形成的。产生负债的原因在于企业在过去的交易活动中取得了资产或者接受了劳务,但尚未有相应的资产或劳务等经济资源的流出,其结果是变成了现时的义务。如企业接受供应单位的一批材料,但材料款项并没有及时支付而形成了应付账款。
●斯普劳斯和自穆尼茨在《会计研究文集》第3号中对负债的描述是:“由过去或本期经济业务所产生而须于未来清偿的义务。”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的定义是:“负债是企业的经济义务,是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予以确认和计量的。”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3集(1980)的定义是:“负债是某一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现在承担的将在未来向其他主体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责任,这种责任预期会引起企业经济利益的丧失。”
以上这些对负债的表述可以使你更多地了解负债的含义,你也可以对上述表述进行思考,并比较其不同之处,以加深你对负债的理解。
3.所有者权益要素
所有者权益亦称为“净权益”。它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数量上等于企业资产总额减去企业负债后的余额。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和来源描述如下: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企业可以长期使用,除非企业发生减资、破产清算,企业无须向出资人返还。所有者权益主要由投入资本和留存利润两部分构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投入资本即为企业的注册资本,在企业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注册资本一般不得返还给投资人,依法减资、破产清算例外;留存利润是企业税后利润扣除已宣告分配给出资人利润后的剩余部分,按规定留存于企业,用做再投资。所以,所有者权益可供企业长期使用,是企业长期资金的主要来源。
(2)一旦企业清算,只有在清偿企业所有的负债以后,权益的剩余部分才能返还给出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者权益是一种“剩余”权益。如果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所有者权益将为负数,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将血本无归。
(3)企业的所有者虽然承担了企业经营亏损、企业破产清算以及资不抵债的风险,但同时享有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投票权,如果企业经营良好,由此获得良好的经营效益,税后利润也归所有者所有,这充分体现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因此成为现代企业广泛采用的组织形式。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得里克森对所有者权益的描述是:“与资产的着眼于未来效益的特定权利和负债着眼于未来义务不同,所有者权益是凭借其所有者的权益概念,着眼于企业的资财净值。”
●美国会计学家柯勒在其所著《辞海》中对所有者权益的描述是:“所有者权益是股东或其他所有者在企业中相对于债权人和其他负债对资产的权力,它是企业过去交易和影响企业的其他事项的累计净结果。”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是:“对抵减会计个体负债后的资产的剩余权力。”
以上这些对所有者权益的表述可以使你更多地了解所有者权益的含义,你也可以对上述表述进行思考并比较其不同之处,以加深你对所有者权益的理解。
4.收入要素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收入的概念和确认标准描述如下: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收入有以下主要特征:
(1)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应将企业产生收入的日常的经营活动与其他非正常的利得和损失区别开来对待。例如,企业获得一项资产捐赠,尽管它将导致企业的资产增加和相应的权益增加,但显然这笔事项不能算做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赚取的收入。
(2)收入可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必须同时考虑与赚取相应收入的耗费多少进行比较,如果收入大于耗费,企业就会获得利润,从而增加所有者权益;反之亦然。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代收的税款,这些事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并不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
5.费用要素
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在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换句话说,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费用的概念和确认标准描述如下: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产生经济效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费用有以下主要特征:
(1)费用有的与资产的耗费相伴随,如材料费、人工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运输费等;有的则与负债的发生相伴随,如预提费用等。
(2)费用是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例如,企业因突发的自然灾害而导致企业资产的损害和流失,只能算做企业的损失,而不是企业的费用。
(3)费用可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或二者兼而有之。
(4)费用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取决于与收入的比较,如果费用小于收入,企业就会获得利润,从而增加所有者权益;反之亦然。
(5)费用是资产的耗费,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收入,获得更多的新资产。这种耗费有时以支出的形式出现。资产的耗费和费用的发生有时是同步的,有时是不同步的,譬如,预先发生了支出,但以后才能算做费用;或预先发生了费用,以后才有资产的流出,资产的耗费有时形成费用,有时形成另一项新资产,甚至造成损失。
6.利润要素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是将一定会计期间内业已发生的经济事项所产生的各项收入和各项费用(或成本)进行相抵后的结果,它是衡量和评价企业一定时期所实现的成果的重要指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利润的概念和形成描述如下: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思考:如果你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完全理解上述各项会计对象要素的概念,请在以后学习有关内容时再回过头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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