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
1.1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1.1.1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绍兴市锦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312000
经营范围:粮食白酒的生产、销售
企业法人代表:周米
企业类型:国有工业企业
企业地址及电话:绍兴市经济开发区银城路8号 84090009
开户银行及账号:绍兴市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330602123456789
1.1.2 纳税资料
(1)期初资料
上月累计销售数量:粮食白酒100吨
上月累计销售收入:700000元
上月累计销项税:119000元
上月累计进项税:108000元
上月累计应纳增值税额:11000元
(2)经济业务
2009年6月份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①6月1日,向浙江新中公司开出转账支票一张,购买A材料400千克,单价500元,对方代付运费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已验收入库。
②6月2日,管理人员发现上月购进的A材料52千克被盗,金额24040元(含分摊的运费120元),损失已报批为管理费用,进项税额转出。
③6月6日,用支票直接向新兴农场收购农产品一批用于生产,取得普通发票。
④6月7日,用自产白酒10吨抵偿永新农场大米款80000元。不足或多余部分不再结算。该白酒近期平均售价为7000元/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6月8日,向大地超市销售用上月外购酒精生产的粮食白酒50吨,每吨平均售价为7500元,款项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给予对方(2/10,1/20,n/30)现金折扣条件。(外购酒精含税价款为819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6月8日,从光明公司购入A原料2000千克,单价550元/千克。材料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支付。
⑦6月9日,收到大地超市货款,存入银行。
⑧6月10日,缴纳上月未缴的增值税11000元,消费税240000元,城建税17570元,教育费附加12550元。
⑨6月12日,将生产用的A原料100千克移送本企业蒸馏车间基建工程使用,材料采购成本为50000元。
⑩6月14日,向荣昌公司销售粮食白酒8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7200元/吨。同时出借包装物给荣昌公司,并收取押金23400元。款项以转账支票结清,已办妥进账手续。
6月19日,生产加工一批保健酒300箱,每箱成本价380元,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发放给职工做福利。
6月24日,接到委托收款付款通知,支付水费9688.17元(含增值税额1114.57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月25日,接到委托收款付款通知,支付电费3510元(含增值税额51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月30日,到国税局认证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全部认证相符。
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并结转未缴增值税。
1.1.3 要求
第一,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第二,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业务1-1 绍兴市商业银行
转账支票存根
业务1-2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218663
5500066260
发票联 开票日期:2009年6月1日
业务1-3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业务1-4 材料入库单
业务2-1 财产清查报告单
业务3-1 绍兴市商业银行
转账支票存根
业务3-2 浙江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
业务4-1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211232
业务4-2 库存商品出库单 No.
业务5-1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211233
业务5-2 库存商品出库单 No.
业务6-1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618663
业务6-2 材料入库单
业务7-1 绍兴市商业银行进账单(回单或收账通知)
业务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031)浙国电No
业务8-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031)浙国电No
业务8-3 绍兴市商业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业务9-1 领 料 单
业务9-2 增值税转出报告单
业务10-1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211234
业务10-2 库存商品出库单 No.
业务10-3 押 金 收 据
今收到浙江荣昌公司交来包装物押金贰万叁仟肆佰元整(23400元),包装物出借到期日为2009年9月14日。
收款单位盖章:
总经理:
2009年6月14日
业务10-4 绍兴市商业银行进账单(回单或收账通知)
业务11-1 库存商品出库单 No.
业务12-1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628963
业务13-1 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No.111643217
1.2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1.2.1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绍兴海天贸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纺织品销售
企业法人代表:孟大海
企业地址及电话:绍兴市袍江开发区28号 84062626
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袍江分行1112345678
税务登记号:330602432988123
纳税银行账户:交行袍江支行 账号:7001757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公司地税计算机代码:412356
1.2.2 纳税资料
(1)期初资料
上月累计销售收入:519275.80
涤布:293237.00
涤棉布:121356.00
棉布:104682.80
上月累计销项税:88276.89
上月累计进项税:86008.64
上月累计应纳税额:2268.25
无留抵税
(2)经济业务
2009年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①2月2日,向绍兴美盛服饰有限公司销售涤布,数量6000米,单价9.5元;销售涤棉布,数量4000米,单价10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
②向绍兴海剑制衣有限公司销售棉布,数量7500米,单价12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款项尚未收到。
③2月3日,从重庆华丰公司购买涤纶坯布,数量15000米,单价6元,进项税额15300元。
④将2月3日购进的涤纶坯布发往天翔公司委托加工。
⑤上月发出棉布2600米,委托金时织染公司染色。该批棉布于2月5日收回入库,加工费5000元,进项税额85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收到,款项尚未支付。
⑥2月8日,向越城娟娟制衣有限公司销售绣花布1600米,单价11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存入银行。
⑦2月10日,解交上月应纳增值税。
⑧2月16日,收回涤布入库,支付加工费5600元(含税),天翔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支付。
⑨2月20日,向绍兴冠英电脑制版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制版费5780元(含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支付。
⑩2月28日,从青岛购入的涤纶坯布已运抵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收到。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已经在国家税务局认证通过。
1.2.3 要求
第一,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
第二,填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1.3.1 实训资料
绍兴市塔山街道小雨食品厂生产并批发、零售糕点,员工3人,年销售额不足500000元,属于小规模纳税企业。该工厂2010年3月份业务情况如下:
(1)企业销售糕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共取得含税收入41200元。
(2)企业接受委托加工定制糕点,收取加工费9270元,开具普通发票。
(3)将本企业产品900元(成本价)用于本企业职工个人消费,该批产品市场零售价(含税)为1500元。
(4)本月企业购进一批原料,价格为6000元,支付增值税额为1020元,款项已付。
1.3.2 要求
第一,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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