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会计数码字书写实验
一、实验指导
(一)会计书写基本规范
会计书写规范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经济业务活动的记录过程中,对接触的数码和文字的一种规范化书写方法。会计工作离不开书写,没有规范的书写就没有会计工作质量。同时,书写规范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的标准。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首先应当书写规范,这样才能正确、清晰地书写计算结果,为决策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且更好地为经济决策服务。
会计书写的内容包括阿拉伯数码的书写、数字大写与汉字书写两大部分。
会计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正确、规范、清晰、整洁、美观。
(1)正确。指对业务发生过程中的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完整地记录下来,这是书写的基本前提。只有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正确地反映出其发生的全过程、内容及结果,书写才有意义。
(2)规范。指对有关经济活动的记录书写一定要符合财会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符合对财会人员的要求。无论是记账、核算、分析、编制报表,都要书写规范、数字准确、文字适当、分析合理,要严格按书写格式书写,文字以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为标准,数码字按规范要求书写。
(3)清晰。指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账目条理清晰,使人一目了然,无模糊不清之感。
(4)整洁。指账面干净、清洁,文字、数码字、表格条理清晰,整齐分明。书写字迹端正,大小均匀,无参差不齐及涂改现象。
(5)美观。书写除准确、规范、整洁外,还要尽量使结构安排合理,字迹流畅、大方,给人以美感。
(二)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
流利、纯熟、有特色的阿拉伯数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会计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符合一些特殊的规范。
1.阿拉伯数字的标准写法
(1)每个数字要大小匀称,笔画流畅,独立有形,不能连笔书写。
(2)同行相邻数字之间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但不可预留间隔,以不能增加数字为宜。
(3)会计数码书写时,应从左至右,笔画顺序是自上而下,先左后右,防止写倒笔字。
(4)书写的每个数字要贴紧底线,但上不能顶格。一般每个格内数字占1/2的位置,要为更正数字留有余地。
(5)书写排列有序且字体要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数字与底线呈60°的倾斜。
(6)除4、5以外数字,必须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增加数字的笔画。
(7)除6、7、9外,其他数码高低要一致。“6”的上端比其他数码高出1/4,“7”和“9”的下端比其他数码伸出1/4。
(8)对于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在书写时,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避免混同,以防涂改。如:“1”不可写得过短,要保持倾斜度,将格子占满,这样可防止改写为“4”“6”“7”“9”;书写“6”时要顶满格子,下圆要明显,以防改写为“8”;“7”“9”两字的落笔可延伸到底线下面;“6”“8”“9”“0”的圆必须封口。
2.会计凭证中的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三)文字书写规范
与经济业务活动相联系的文字书写包括数字的大写、企业名称、会计科目、商品类别、计量单位、摘要、财务分析及报表的书写等。
1.文字书写的基本要求
(1)简明、扼要、准确。指用简短的文字把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记述清楚,在有格限制的情况下,文字数目多少,要以写满但不超出该格为限。会计科目要写全称,不能简写,子、细目要准确,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不能用表述不清、记叙不准的语句或文字。
(2)字迹工整清晰。字体要各自成形,大小匀称,排列整齐,字迹要工整、清晰。
2.中文大写数字的写法
中文大写数字是用于填写需要防止涂改的销货发票、银行结算凭证、收据等,因此,在书写时不能写错。如果写错,则本张凭证作废,需重新填制凭证。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3.举例说明大写金额写法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二、实验要求
(1)用账页练习书写阿拉伯数字标准写法,直至书写规范、流畅,指导教师认可。
(2)规范书写实验资料所列数字的大写金额。
三、实验资料
练习以下大写金额的书写:
110 15.80 135800.00 12000.00 48651.80 486.56 4.60 1680.32 97000.53 1409.50 6409.02 100.50 16800.32 6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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