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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时间:2023-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甘南州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入、社会稳定及形成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中小企业同大企业相比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地位,各国普遍采取的主要是扶持政策。

甘南州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入、社会稳定及形成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中小企业的活跃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经济活力的大小。融资是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促进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政策背景

一个地区经济收入增长的重要源泉来自工业化,而工业化要持久就必须发展中小企业,同时中小企业还具有重要的产业配套功能,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长期以来,“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这种状况的形成主要是中小企业自身与金融体系特点相冲突的一般因素与源自中国体制转轨时期经济与金融发展不相适应的特殊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一定程度上缓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安排,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银行)信贷;二是发展票据市场(融资);三是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四是规范非正规金融。就中小企业(银行)信贷方面,采取双重措施:一方面是大力推进现有商业银行内部机构以及业务变革,另一方面则是建设、强化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信贷的扩张构建一个政策性外部支撑体系。

专栏1:中小企业政策和企业类型的界定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大、中、小三种企业类型的划分,但在确定大中小的标准上,应当使用一个相对性原则,即企业所处的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划分的标准就不同。美国和英国在定义小企业时,既有定性标准又有定量标准;有些国家则直接采用定量标准来定义小企业,如日本、德国、意大利等;我国在200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对中小企业概念重新作了界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同时该法还规定,我国中小企业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来划分。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政府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本国有关产业发展的特点,对各产业中的中小企业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措施和规定,分为限制性政策和扶持性政策两大部分。但由于中小企业同大企业相比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地位,各国普遍采取的主要是扶持政策。在金融方面,主要是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金融机构和信用制度,由政策投入贷款提供资金,向中小企业发放低息贷款。

(一)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政策的演变过程

虽然改革开放伊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快速增长就已在充当经济增长引擎、增加就业以及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但由于中国经济长期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政府当局的足够关注,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个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信贷发放以及发展票据融资等问题上出台了一些辅助性的促进政策,收效甚微。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虽然危机并没有对中国造成像东南亚各国那样的冲击,但在出口以及投资心理上产生了巨大负面效应,需求不足、通货紧缩成为困扰中国经济的最大难题,直接对就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一个企业群体,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成为事关中国经济全局的一个焦点,从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也就成为中国政府当局最为关注的经济问题之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中小企业司的设立,就可以视做当时中国政府关注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信号。

1998-1999年间,国家经贸委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在广泛征求财政、银行、保险、工商界和省市经贸委、中小企业以及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总结各地试点并吸收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到一个结论,即只有培育、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能有效解决中国中小企业普遍的融资难问题。因此,中国最初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努力就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上,围绕着这一问题,中国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999年6月14日,《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 1999年7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999年7月22日,国家经贸委召开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并做出具体部署;1999年11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999年12月2日,国家经贸委召开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座谈会,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就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直接和间接融资等工作部署。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配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出要求等等。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架构与实践模式做出了具体规定,正式标志着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入制度建设与机构和体系完善建设阶段。2000年12月,经贸委发布《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全国信用担保体系构建的一些具体问题做出了规定。此后,通过规范原有信用担保机构与新建两条途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已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此外,为了加强担保机构的业务管理,防止出现严重损失,2001年3月,财政部颁发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如果说1998年以来的上述政策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缓解仅仅只有局部意义的话,那么,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2年6月《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及其实施则为中国中小企业确定了基本指导方向,对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完善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同时,大力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机构以及业务变革,建设、强化信用担保体系,各金融机构通过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融资难问题越显突出。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为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合理摆布信贷资金,加强流动性调剂,把更多信贷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有发展前景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国务院、人民银行等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指出:一方面,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另一方面,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2010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金融机构支持的方向、原则以及工作要求。

201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要集中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要优化信贷资金的结构配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不光总量上要对中小企业的份额扩大,同时也要关注资金结构性的配置,要求金融机构合理摆布信贷资金结构和信贷资金计划,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要求,对符合国家政策、环保政策和信贷条件且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满足其合理的信贷需求,特别强调金融机构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下工夫,要在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形势和新条件下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手段方式和途径,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精细化。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起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综合评估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施效果,促进中小企业信贷政策有效传导,全面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政策的导向力。

2012年1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着力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适合小型微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完善财税、担保、保险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积极性。加强适合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建设,加大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增强支农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功能。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发展,形成竞争充分、服务优良、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要下决心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并结合金融业特点,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切实减轻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负担。

(三)近年来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体系

融资难、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世界性难题。为此,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成为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自1998年试点以来,在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下,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正在由初期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向投资主体多元化方向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的推动,大量民间资金被激活投入担保业,其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力度。目前担保机构已从初期主要由政府出资为主,发展到以企业、民间组织和自然人等非政府出资为主,越来越多的担保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正促使我国担保业的发展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型方向转变。近年来,随着试点到行业的形成,政府扶持的方式也相应地由资金注入到机制建立。针对担保业的特点,各级政府已将有限的财力用在风险防控、损失补偿和激励机制的建立上。2012年5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

二、金融支持甘南州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一)甘南州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十五”和“十一五”时期,甘南州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战略部署,实施“工业强州”战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甘南州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并按照“深化改革、多元主体、既抓总量、又抓质量”的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采取挂牌保护、金融扶持、产业引导、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新举措,大力发展特色工业,努力扩充工业经济总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工业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目前,甘南地方民族工业已初步形成了以水电能源、畜产品加工、建材、采矿冶炼、藏医药、山野珍品等为主的工业体系,各类企业有20余种产品销往省内外,有些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初步改变了单纯出售原料的状况,资源优势开始向经济优势转化。先后建成了华羚干酪素公司、科瑞乳品开发公司酪朊酸钠生产线改造,夏河安多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州佛阁藏药公司新型藏药产业化示范工程,众友集团甘南藏药有限公司GMP生产线改造等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有力地促进了产品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了企业整体水平,增强了骨干企业的竞争力,为全州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同时,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不断增强。华羚公司生产的“华羚”牌系列干酪素产品,佛阁公司、众友公司生产的藏药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兰洽会等省内外交易会最受欢迎产品称号。

专栏2:甘肃华羚酪蛋白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华羚酪蛋白股份有限公司地处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最初创建于1994年10月,目前是国内酪蛋白行业生产经营规模最大的一家企业,也是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农产品出口创汇重点企业、甘肃省私营企业100强位列第38名。华羚公司主要利用生物科技技术,以青藏高原藏区独有的牦牛奶渣“曲拉”为原料,生产高附加值的牦牛乳酪蛋白系列产品。目前,华羚公司年生产总量已占全国同行业总产量的72%,据兰州海关统计出口量占国内同行业的78%,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食品、服装、建材、药器药械、制药、国防等行业,远销欧盟、美国、中东、中非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华羚的产品也已从最基础的工业级干酪素发展为集食用级干酪素、高纯干酪素、精制盐酸干酪素、胶用干酪素、乳酸干酪素、凝乳酶干酪素等干酪素系列,开发并生产出二代酪朊酸盐系列及三代酪蛋白磷酸肽系列产品,并已丰富至生物科技产品及乳副产品领域。干酪素国家标准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由华羚起草。华羚曲拉收购标准已成为整个干酪素行业的标准。在国际市场,中国干酪素的质量标准、价格均以华羚为参照物。截至目前,华羚公司已累计实现产值、销售收入25.36亿元,出口创汇15800万美元,上交国家税金7600万元,累计投放牧区的原料收购资金23.2亿元,带动牧户106000户。由于华羚产业化的带动,合作市已经成为全国的曲拉交易中心,交易量占全国的86%。人民日报曾以“曲拉富了藏族牧民”为题作过报道,充分显示了企业对农牧民增收、藏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所起的作用。

在科技创新方面,华羚公司拥有目前我国唯一一家专业研发牛乳酪蛋白的科研机构,也是国家农产品加工专业研发分中心、甘肃省酪蛋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几年来,华羚公司累计投入的科研经费达1000多万元,获得12项科技成果,15项新技术新产品,申请发明专利9项,获授权5项。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5项州级科技进步一等二等奖。科技成果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连续两年获得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企业先后获得了ISO9001:2008标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LAL/KOSHER认证、OU-D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HACCP认证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资格证书等数十项,其中所获得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资格证是全国目前干酪素行业唯一一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现已逐步实施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被列入甘肃省100家清洁生产试点单位。先后荣获“甘肃省名牌产品”、“甘肃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甘肃省著名商标”。正是基于企业产业化发展,科技创新引领,国际化经营,华羚在原料收购、产品销售方面具有了话语权,产品标准具有制定权,已形成了基地培育、原料市场、生产加工、自主研发、销售网络、产业延伸的完整产业体系,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华羚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牧村建设,加快农牧民增收步伐,实现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干酪素这一行业在省、州、市的不断培育和支持下,已成为草原畜牧业的支柱产业,具有鲜明的民族产业特色,地域产业聚群等特点。目前,华羚公司已是国内独具特色的藏区农产品国际加工贸易企业,位居酪蛋白行业领头羊,市场网络遍布全球,是带动藏区农牧户增收的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

2011年以来,甘南州深入推进“产业富州”战略,坚持资源利用高位谋划、高端开发、高效配置,重点打造以旅游开发、清洁能源、畜产品加工、优势矿产、藏药研发和山野珍品加工等为重点的优势产业,尽快形成以旅游为龙头、多元产业齐发并进、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狠抓中小企业项目库建库基础工作,50个项目列入甘肃省中小企业项目库和全州中小企业项目库,认定4户州级企业申报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指导甘肃华羚酪蛋白股份有限公司、安多投资公司、甘南燎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上市。目前,甘南州共有中小企业1768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7户、小微企业1612户。小微企业注册资金共65.92亿,其户数和注册资金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7%、18.1%。

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相关规定,州经委(国资委)与省开发银行衔接,会同州财政局共同提出成立了“甘南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998-2012年度“兰洽会”甘南州招商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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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解放思想,加大开放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参加多种形式的会展经济,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产权交易等形式的融资开发活动。全州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甘南州“工业强州”和“产业富州”战略,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了全州水电、畜产品加工、矿产冶金、藏中药、山野珍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的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

1.人民银行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搭建银政企合作交流平台。近年来,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通过制定《金融支持甘南州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甘南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活动方案》等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全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通过认真执行中小企业专项信贷统计制度,及时、动态地监测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同时,通过与政府办、民委、经信委等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召开年度银企洽谈会、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民贸民品企业座谈会等,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传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共同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搭建政银、政企、银企间的合作交流平台,认真落实金融政策,加大中小企业项目投入力度,建立银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

2007—2012年6月甘南州企业贷款余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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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2年6月甘南州中小企业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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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信贷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十一五”以来,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为主线,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有关中小企业信贷政策,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在工作指标计划和经营发展思路上向中小企业倾斜。二是创新金融产品,推出了有特色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品种,如:工商银行的“小企业账户卡循环贷款”、农业银行的“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建设银行的“速贷通”和“成长之路”流动资金贷款、邮储银行的“好借好还”小企业贷款、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用贷款等。同时,成立了甘南州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搭建国家开发银行在甘南州对中小企业实施开发性金融业务的组织平台。三是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除利息外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2年6月末,全州金融机构企业贷款余额37.24亿元,其中:中型企业贷款余额5.4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14.5%;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19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70.33%。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看,信用贷款3.77亿元、保证贷款5.99亿元、抵押贷款21.83亿元;从投向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贷款余额22.88亿元、制造业贷款余额2.03亿元、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1.19亿元、批发零售业贷款余额1.12亿元、采矿业贷款余额1.04亿元、建筑业贷款余额0.65亿元,住宿和餐饮业贷款余额0.28亿元,其他行业贷款余额2.4亿元。

2007—2012年6月甘南州中小企业贷款增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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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一是积极支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全州成立了3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信用社执行降低1至3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二是大力推进企业征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以更好地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更方便、快捷地获得贷款提供有效的基础支持。目前已为全州370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20家小微企业参与甘肃联合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实现了融资性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三是积极加强跨部门政策协调,推动地方政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和发改委、财政、工信部门之间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增强政策的合力。

三、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自身问题是融资难的主要因素

甘南州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水平落后,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效益低,产品创新难,竞争能力弱,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失真,信用度较低,抵押担保难,优质客户少,达不到银行信贷条件,直接影响了银行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和可选性。

(二)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的限制

与其他企业相比,银行等外部投资者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必须考虑其四个特点:(1)经营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或者说企业存续的变数大、风险大;(2)实物资产少且一般流动性差,负债能力极为有限;(3)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融资的成本和代价高;(4)信息透明度低,进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基于以上因素考虑,基层商业银行不愿过多投放收益少、成本高、风险大的中小企业贷款,并且贷款规模和授信规模都由上级行确定,实行经营状况与费用挂钩,贷款责任终身制,使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产生“慎贷”。

(三)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

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少,尤其是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少,担保、会计、评级、资产登记等服务机构不健全。一是担保服务无法满足需求。目前我州中小企业寻找综合实力和信用等级都优于自己的第三方担保有相当难度,由政府主导成立的担保公司实力有限,不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二是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辖区内无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我州中小企业来说,要获得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难度很大,同时既有商业银行各自的评级体系又有具有市场化经营的评级公司的评级体系,而评级公司对中小企业评级又得不到商业银行的完全认可,造成重复评级的情况。三是中介服务费较高。担保、会计、评级、产权登记等服务收费标准较高,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政策建议

(一)中小企业要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

一是要树立全新的现代经营理念,转换经营机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管理现代化。三是要重视市场调查,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四是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金融机构要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变商业银行被动贷款为主动贷款,关键是强化商业银行内部考核驱动。商业银行要结合中央银行出台的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有的信贷管理运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适当下放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对一定额度以内的贷款需求,可由基层行审核发放,充分调动基层行的积极性。同时,建立相应的贷款奖励和约束机制,使信贷人员的责、权、利相结合,对完成贷款营销任务好并实现银企双赢的信贷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另外,商业银行还应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深化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出信贷新业务,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加快城乡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城市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对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宽松的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要继续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入。通过财政资金主导增设担保公司,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力度,建立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与奖励机制以及对中小企业的保费补贴等机制,建立企业信用评级机构、降低产权登记费用等,逐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四)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级、信用发布与守信褒扬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建设。一是积极培植守信中小企业,加强银企合作。积极培植一批模范守信并符合信贷准入条件的中小企业,逐步提高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有效改善银行企业间的关系,给予模范守信中小企业资金扶持。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对其机构的准入、资质条件加以规范,使其真正成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信用服务机构。三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人民银行采集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资源,对辖区中小企业进行调查,广泛搜集信息,跟踪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等综合情况,建立适合本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方案,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为担保公司和银行提供贷款考察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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