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甘南藏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课题组
一、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9月,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也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1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改革文化事业体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次代表大会中以全会报告形式再次提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当前外需不旺,实体经济发展遭遇瓶颈的宏观经济形势下,研究如何加快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对于扩大内需,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就甘南而言,甘南藏区具有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先天资源优势,如黄河首曲、尕海湿地、冶力关、桑科草原、甘加草原等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夏河八角城、白石崖、迭部腊子口等历史遗迹,以藏传佛教宗教文化为底蕴的拉卜楞寺等寺庙景观,正月十五晒佛法会、合作香巴拉、临潭万人拔河节等民俗节庆活动,拉卜楞民舞、寺院跳神舞、南木特藏戏、佛殿音乐“道得尔”等民族艺术。但是甘南州旅游文化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高品位资源与低层次开发成为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现实写照。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研究如何破除制约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障碍因素,加快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旅游资产管理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将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推动甘南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的可持续的增长点,将具有现实而紧迫的重大意义。
基于本文研究目的和研究性质,所有研究均以金融支持视角为出发点展开。
(二)研究目的
本文希望通过应用相关技术手段分析出金融业对甘南州文化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贡献度大小,在此基础上判断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对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重要程度;通过分析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前述实证分析结论,最终得出金融业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建立的新机制、新观念、新的融资渠道和创新的信贷产品或需要破除的障碍因素。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本概念的界定,文化旅游产业的供给、需求、管理等方面。
对“文化旅游”概念界定方面,麦金托什(1985)认为文化旅游包括旅游的各个方面,旅游者从中可以学到他人的历史和遗产,以及他们的当代生活和思想。Reisinger(1994)认为文化旅游是指那些对体验文化经历有特殊兴趣的游客发生的旅游行为,文化旅游除了一般的遗产旅游,还包括艺术、信仰、习俗等,如民族宗教活动、风味小吃的品尝以及地方音乐戏剧舞蹈等等;同时,自然历史的旅游,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动植物的生态旅游,参加体育活动和观看体育赛事的体育旅游以及农业旅游等都在文化旅游之列。Jamieson(1994)认为文化旅游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手工艺、语言、艺术和音乐、建筑、对旅游目的地的感悟、古迹、节庆活动、遗产资源、技术、宗教、教育等。
对“文化旅游产业”概念界定方面,目前,在国外的研究中少有提及“文化旅游产业”。Halid(2005)在其工作论文中使用了该词,但并未对之作任何界定。
从文化旅游产业的供给来看,Zukin(1991)、Harvey(1989)、Britton(1991)认为发展文化旅游产品是各地区的政府、群体为了使本地区与其他地区相区别而采用的一种发展战略。例如,80年代欧洲各地争建博物馆、纪念碑等标志性的文化符号,营造地区的文化氛围。
从文化旅游产业的需求来看,Bourdieu et a. l(1984)指出对文化旅游产品的消耗是中产阶级在不断地寻求新的消费,例如体育、度假地等而产生的新的消费类型。Merriman(1991)研究了英国的博物馆的客源,发现经常光顾博物馆的是有地位、受过很好教育的人群。Walsh(1991)认为文化旅游的发展是与新兴中产阶级和服务阶层有关。Richards(1996)的研究也证实了文化旅游的游客主要是社会上层的群体。因而,文化旅游同其他文化消费一样,是与收入的增长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关的。
从文化旅游产业的管理来看,主要包括政府在文化旅游管理中的作用、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关系、文化旅游资源管理模式以及社区参与管理的必要性等。Wage(1995)以有着众多历史遗迹的Angkor为例,提出了对遗产地保护和管理实行分区制和法律保障途径。NingWang(1997)以北京胡同旅游为例,研究了传统民居旅游,认为对传统民居旅游的管理,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增加游客旅游体验和保证民居所有者权利两者间的关系,其次对传统民居旅游资源的管理要尊重国家和地区遗产管理条例。
2.国内研究综述
有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与制约因素方面,陆军(2006)提出了民族文化旅游主题开发的RMTP(Resources,Market,Theme,Production)理论基本框架,并以桂林阳朔“锦绣漓江·刘三姐歌圩”进行了具体诠释。庄大昌(2006)总结了国内外文化旅游的六种开发模式:一是整合提升型模式,指整合一个区域的旅游文化资源或者多个区域的多种旅游文化资源,集中包装、提炼,采用人造景观的方式比拟再现传统文化;二是复原历史型模式,指对已失传的传统文化,按照历史记载,挖掘题材,恢复历史面貌;三是原地浓缩型模式,指在当地选取合适地段建以当地文化旅游为主题的主题园,集中呈现其文化旅游的精华;四是直接利用型模式,指直接把现实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成旅游产品,并保持其原貌;五是主题附会型模式,指将文化旅游主题与某一特定功能的旅游业设施结合起来,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六是短期表现型模式,指一些特定的文化旅游资源只存在于很短时间,激发短暂的旅游人流。龚绍方(2008)指出我国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巨大制约来自产业观念、管理体制和立法缺失。产业观念的概念泛化误区模糊了文化旅游产业特性和主体,管理体制的冲突和障碍耽误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和产业体系的建立,旅游业非独立产业地位和行业综合立法的缺失,直接制约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统领作用,阻碍了我国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
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研究结论普遍认为信贷投入不足、金融服务相对滞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是当前金融支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王智勇、赵越(2007)研究了金融支持云南文化旅游业发展问题,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信贷投入对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用明显,并认为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尝试引进新型融资模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林莉(2011)研究了金融支持杭州湘湖旅游文化品牌发展问题,提出应切实加大信贷投入,创新信贷产品,努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推广网上银行等对策建议。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本文研究技术路线图为:
(五)基本概念界定
学界目前对使用“文化旅游”还是“旅游文化”并无统一标准,但以上两种用词实质指的都是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即“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之势。综合学界的研究成果,本文认为文化旅游产业是指:
为了满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深层次挖掘旅游目的地和沿途的丰富资源内涵,提供文化享受、旅游娱乐产品和优质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活动的集合。
旅游文化产业的范围极其广泛,主要可以归纳为宗教文化产业、艺术文化产业、饮食文化产业、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建筑文化产业、山水文化产业、娱乐文化产业、影视出版文化产业等。
旅游文化产业自身具有广泛的关联性,是由住、食、行、游、购、娱六要素相关产业组合而成的产业群,是一个复合的产业系统,几乎可以包容文化产业的方方面面,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繁荣。
二、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一)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1.具有高品位的资源基础
甘南州文化旅游资源类型丰富,品位很高,局部组合结构良好;文物古迹、民俗风情与自然风光相辅相成;具有若干世界级和国家级大吸引范围的资源,有一批国内外影响较大的藏传佛教、原始苯教和伊斯兰教寺庙。
垄断性资源:世界最大藏传佛教高等学府——拉卜楞寺六大学院;黄河首曲——九曲黄河最上游的河曲;卓尼、临潭“觉乃”藏族民俗;临潭“汉学派”伊斯兰教及其社区文化。
地方特色资源:①各色宗教寺院,如拉卜楞寺、禅定寺、郎木寺、米拉日巴佛阁等121座藏传佛教寺院,6座苯教寺院。②山原风光,如玛曲大草原、首曲湿地、桑科草原、甘加草原、乔科草原、尕海湿地等自然景观。③民族文化艺术:如唐卡艺术、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道得尔”、夏河龙头琴弹唱和玛曲曼陀玲弹唱、拉卜楞民舞、寺院法会“跳神舞”、南木特藏戏等。④民俗风情,如“觉乃三格毛”、藏巴哇等藏族服饰(国内样式最多)、甘南土族民俗——服饰、歌舞等、甘南汉族民俗——江淮旧俗遗存、服饰等。⑤绿色峡谷,如大峪沟、冶力关、卡车沟、车巴沟、多儿沟、大海沟等上百条森林茂密的大小峡谷。⑥历史文化,如洮砚——中国北方最名贵的石砚、甘加八角城——藏区形状最奇特的古城、拉卜楞寺嘉木样活佛传承制度、禅定寺僧纲制度、临潭洮州卫城、卓尼和临潭明代长城、丝绸之路河南道、新石器时代古人类遗址等。⑦节事活动,如合作市香巴拉旅游艺术节、拉卜楞寺正月大法会、临潭县莲花山花儿会、临潭县正月万人拔河、舟曲博峪采花节。⑧红色旅游,如腊子口战役遗址、俄界会议遗址、临潭新城苏维埃旧址、茨日那毛泽东故居、杨积庆(土司)纪念馆、肋巴佛起义旧址等。
2.文化旅游产业低层次开发的现状
当前,甘南文化旅游业初步具备了大发展的基础条件,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
(1)文化旅游业经济效益相对低下,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效益
为了衡量甘南州文化旅游业发展水平高低,我们选取同级别旅游城市作横向比较,以评测甘南州文化旅游业经济效益大小。省内我们选取天水市与酒泉市作为对照城市,同时,考虑到周边同质资源竞争因素,我们将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也纳入到对照系内。由于数据可得性,我们以旅游业接待入境旅游总人口及总收入代替文化旅游业相应指标作为评测指标(见图1和图2)。
图1:2009—2011年五市入境旅游总人次对比图
图2:2009—2011年五市旅游业总收入对比图
依据图1和图2,从入境旅游总人次和旅游总收入两个指标来看,甘南州文化旅游业经济总量只比青海省黄南州略大,在五个地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二,充分说明甘南州文化旅游业经济效益不高,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
(2)文化旅游产品处于低层次开发阶段
目前甘南州由于文化事业体制机制改革还未能到位及管理观念、资金投入等制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艺资源还未能转化为有市场潜力的文化旅游产品,自然景观与文化产品不能深度融合,文化旅游业仅仅停留在浅层次的观光阶段,参与性、互动性差,景点、景区缺乏整体策划与包装,周边产品开发缓慢,旅游产业链短、效益差。全州缺乏有实力的文化旅游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明晰,受制于融资观念、发展环境等的制约,缺乏战略资本的引入,文化旅游整体行业发展滞后。
(3)文化旅游业配套体系薄弱
公共交通系统的网点分布与旅游景区发展不够适应,绝大部分的旅游区可进入性较差;运输服务项目与质量有待提高。
景区内餐饮设施价格极高,管理较混乱,卫生条件也不容乐观。
甘南州文化旅游周边产品具有良好的文化底蕴,独具特色的表现手法,但目前的开发与生产基础薄弱,专售网点稀少,质量、价格等没有统一规范,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效应,未能通过周边文化旅游产品强化甘南旅游形象。
目前,在甘南直接从事旅游行业的人数约为5000人左右,主要集中在旅游局、旅游企业等部门,各层次,各类别的人力资源极度匮乏,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匮乏。
(二)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业发展现状
1.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
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高度重视推动当地文化旅游业发展,充分利用“窗口指导”、出台“信贷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业指导意见”、召开“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座谈会”以及牵头举办相关企业与银行间的信贷洽谈会等多种措施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文化旅游业,支持有潜力的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培育甘南州文化旅游主题品牌。
2.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截至2012年6月末,全州各类金融机构共有营业网点169个,基本实现金融机构县域全覆盖,全州布设ATM机108台,较2007年分别增长27%、44%。2012年上半年,新增发银行卡10.13万张,累计发行量达54.43万张,支付结算便捷性不断改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态度不断提升。游客可以很方便在县城内或乡镇通过ATM机或营业网点实现现钞支取、转账等功能。部分热门景点及餐饮、住宿、购物、娱乐设施均可实现POS机刷卡消费,方便游客便捷消费。
3.文化旅游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
大多数运作较好的文化旅游企业为民营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自筹资金或非正规融资渠道进行创业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另一部分来源于银行机构贷款,但银行贷款大都是在企业有一定发展基础、具有建筑物、土地等固定资产可以抵押时得到发放。特别是在初创时期,由于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抵押物少,与他人合伙或找人入股、民间借贷等是其融资的主要办法。据典型调查,在企业通过运作取得初步成功后计划追加投资时,由于具有较好基础一般可以得到投资额30%~40%左右的银行贷款支持。
三、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实证分析
1.指标选取
本文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信贷资金(LOAN)作为金融业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数据指标,但由于各银行机构并无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投放的专项指标,在数据搜集上存在一定困难,本课题组通过调查方式仅获取了2001—2011年全州各银行发放的文化旅游产业信贷额度,指标时间序列短,且部分数据缺失。鉴于文化旅游产业定义的模糊性,我们定义了以下信贷投向归属到文化旅游产业贷款科目中,所获数据均基于此界定:1.景点经营企业或事业单位贷款;2.旅行社贷款;3.宾馆行业贷款;4.旅游纪念品生产、制作、销售企业贷款,如藏饰品生产销售企业;5.文化艺术品制作、销售企业贷款,如甘南唐卡制作企业;6.旅游度假村(点)贷款;7.民族歌舞艺术演艺企业或事业单位贷款;8.政府部门如旅游局从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如景区修路、景区设施维护、宣传等贷款。
由于文化旅游产业总产值在统计上的困难性,我们以旅游业总收入(INCOME)及地区生产总值(GDP)作为衡量金融业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效果的替代指标。
为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增强分析的有效性,避免数据扭曲产生信息失真,我们对金融机构各项贷款(LOAN)和旅游业总收入(lNCOME)以及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采取对数形式处理,并简记为LNLOAN、LNINCOME和LNGDP。
表1:甘南州各银行文化旅游产业信贷及支持效果
①数据来源:各商业银行提供及历年甘南州统计年鉴;②信贷投放为当年发生额。
2.实证检验
本文以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投放量为解释变量,利用最小二乘法对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投放与旅游总收入以及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投放与甘南州GDP建立计量回归模型,以期实证检验金融对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支持情况。
通过图3、图4可以大致确定LNLOAN与LNINCOME以及LNLOAN与LNGDP存在线性关系,假定这一关系为:LNINCOME=β0+β1 LNLOAN+ε1;LNGDP=α0+α1 LNLOAN+ε2,利用EVIEWS软件对表一中的样本值进行OLS参数估计,估计结果如表2、表3所示。
图3: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信贷额与旅游业总收入散点图
图4: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信贷额与甘南州GDP散点图
表2:甘南州旅游业总收入与文化旅游产业信贷额回归结果
由表2所示,建立回归方程:
LNINCOME= 3.8+ 0.83LNLOAN (1)
(6.01) (9.88) R2=0.91,DW=1.65
表3:甘南州GDP与文化旅游产业信贷额回归结果
由表3知,建立回归方程式为:
LNGDP=6.54+ 0.78LNLOAN (2)
(15.6) (14.0) R2=0.95,DW=1.32
3.结论
(1)文化旅游产业贷款对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及地区生产总值的支持是有效果的。根据式(1)和(2),商业银行每投放1元的文化旅游产业贷款可带动旅游业总收入增长0.83元,带动甘南州GDP增长0.78元,在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信贷额的投入有力地支持了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了甘南区域经济的增长。
(2)由(1)(2)回归方程可知,每1元的文化旅游产业贷款才能产生0.83元的旅游总收入,仅能产生0.78元的地区生产总值,从某种意义上说,银行业配置金融资源的效率还不是很高,文化旅游企业间接融资方式有待改变,金融生态环境亟须完善。
四、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投入不足
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化运作过程较长,一般包括策划、创作、后期制作、政府审查、商业推广、销售等环节,其中策划、创作、后期制作占据了生产过程的大部分时间,其核心价值大多是知识产权,在前期不确定性大,最终产品市场价值难以评估。同时,文化创意企业大多为小企业,例如,甘南唐卡制作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或个人工作室,由于缺乏抵押物、质押物,难以得到银行贷款支持。就甘南州实际情况而言,当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主要集中在水电、矿产、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文化旅游产业核心资产由于难以评估或缺乏有效固定资产抵押物,市场前景不确定性较大,银行业慎贷惜贷现象普遍。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所获信贷情况如图5所示。
图5:2003—2011年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投放额与贷款总额对比图
(二)融资渠道狭窄
1.利用资本市场筹措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资金的步伐尚未开始。甘南州文化旅游业受制于区域环境较差、产业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等因素,加之“3·14”不稳定事件冲击,外来投资较少。当地文化旅游企业由于管理水平、融资观念等较落后,没有尝试或无力依靠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全州没有一家文化旅游上市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
2.缺乏风险投资和先进的融资工具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目前,包括我国比较发达的旅游地区,风险投资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化的运作,风险投资对新兴文化旅游企业的资金支持和帮助其进行经营管理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同时缺乏先进的融资工具用于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信贷产品创新滞后
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信贷产品的能力(动机)不足。没有品种齐全的动产抵押或动产与不动产抵押捆绑产品,如新增门票收入抵押、存货及应收账款质押;缺乏以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为质押的创新金融产品。上述因素均制约了文化旅游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能力。
(四)传统意识制约文化旅游产业的融资规模
当地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认识到中小民营企业对发展甘南文化旅游产业的作用,对其巨大的活力与潜力认识不足,特别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没有认识到支持中小文化旅游营企业发展是金融部门培植新的效益增长点的现实选择。从目前的情况看,甘南州各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大部分集中于水电、矿产等大中型项目,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更多体现在抵押贷款、消费信贷等间接方面。同时,贷款手续繁杂,费用较高,在资金结算、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等方面的服务也有待提高。
(五)金融生态环境仍然有待完善
由于甘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没有实现全覆盖,同时缺乏有效的担保机构、机制等,而且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也相对滞后,银行、投资者与民营企业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导致金融市场上形成了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的心理预期,造成一些企业缺乏诚实守信的内部动力和维护自身商业信誉的积极性,这也造成银行惜贷慎贷现象普遍。
五、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一)加强政银企合作,为金融支持甘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要加紧制定出台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增加对有潜力、有效益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贷款额度。尽快建立政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鼓励资金,鼓励产业项目开发,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行政职能,积极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到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上来。努力形成财政资金与民间资本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旅游产业投入机制。同时,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加强政、银、企的关系,增强服务地方的理念。正确认识地方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依存关系,深入研究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和项目开发前景,挖掘文化体制改革中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改进金融服务,努力提高资金利用率,提高信贷资金在文化旅游产业的占比。
(二)积极探索创新,推出面向文化旅游企业的金融产品
积极探索符合文化旅游企业特点的贷款评级和授信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文化旅游企业的盈利模式和风险特点,在文化旅游产品的策划、创作、推广销售等不同环节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例如,开发品种齐全的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捆绑等融资方式,满足旅游企业、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推出新增门票收入抵押、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等动产抵押贷款,尝试开办旅行社旅游车辆动产抵押贷款。效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2007年对北京文化创意企业开展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探索符合甘南实际的以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方法。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以信用建设为支撑的融资模式,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对信用记录好、产品有竞争力的文化旅游企业提供信用组合贷款。
(三)进一步提高金融业服务水平来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
1.明确承贷主体,理顺借贷关系,优化信贷投向
金融部门在提供金融支持的过程中,对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文化旅游企业的建设项目,要把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实体分离,明确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公司、企业等经营实体为借贷主体,从而理顺借贷关系,优化信贷投向。
2.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贷款授权制度,健全信贷奖励制度
各商业银行应从实际出发,在贷款政策允许的前提条件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对AA级(含)以上或能够提供担保的中小文化旅游企业可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建立文化旅游产业低风险项目快速审批的“绿色通道”,对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低风险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类信贷业务的审批权可适当下放至基层行。对只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旅游文化产业客户,可不必评定信用等级而直接进入贷款审批程序。
3.有效解决中小文化旅游企业信贷担保问题
在当前环境下,为解决文化旅游企业贷款难问题,可以考虑通过一定规模政府资金的注入,建立文化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一方面引导对文化旅游业重点项目的投入,另一方面为项目融资提供贷款提保或贷款贴息。另外,政府要支持中小文化旅游企业共同组建贷款担保公司,通过部分企业资产的联合,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四)培育多元化文化产业投资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基金,进行封闭型经营。管好、用活各种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大对国内其他省份的资金引进力度,为外来落户的文化旅游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利用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功能,鼓励利用企业债券和股票等融资手段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文化旅游产业,探索拓展利用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积极发展中外合资文化旅游企业。
充分利用“国家对文化体制改革调整税收”的政策,对创新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期;加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和人才培训,尤其要增加项目前期论证的研发资金投入,确保重点项目投资的科学性。扶持一批确有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重点品牌。对有创新性和带动性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行低息或者贴息。
(五)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可尝试一些新型的投融资方式
1.BOT及其变种。该模式一般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做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
2.资产证券化(ABS)。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但预计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金融)资产,通过一系列的结构安排和组合,对其风险、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并实施一定的信用增级,从而将组合资产的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或收益凭证型证券,即资产支撑证券(ABS)的技术和过程。
3.TOT模式。TOT是指政府把已经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移交给民间投资人(T),通过在约定期限的经营(O),民间投资人收回全部投资和合理回报,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政府再将项目的所有权收回(T)的一种投融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政府可以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产权或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民间投资人那里融得一笔资金,以便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
4.TBT项目融资方式。TBT就是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有偿转让,即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一次性融得资金后再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
5.以“设施使用协议”为载体的融资。“设施使用协议”是将事先同项目设施使用者签署的使用协议作为融资载体来安排投融资,其信用保证主要来自于“设施使用协议”中使用者的无条件付费承诺,在具体的融资结构设计中往往把使用协议做成一个实际上的项目债务融资担保或信用增强途径。此种方式较适合于资本密集、收益较低但相对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
6.民间主动融资(PFI)。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行,作为对该民间投资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PFI主要用于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如免费的桥梁、隧道等。
7.使用者付费模式(URM)。URM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合适的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主体,同时,政府制定合理的受益人收费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上述费用转移支付给项目的民间投资者,作为购买项目服务的资金。对于一些不适合私人直接进行收费、市场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污染治理工程等,比较适合采用URM方式来运作。
8.PPP模式(公共民营合作制模式)。PPP是指为了完成某些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包括公共服务领域其他服务内容)而在公共机构与民营机构之间达成伙伴合作关系,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王智勇等.金融支持云南旅游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7(7).
[2]段爱明.金融支持张家界旅游文化产业问题探讨[J].武汉金融,2009(5).
[3]张晓峒. Eviews使用指南与案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4]马勇等.旅游文化产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
[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R].201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