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发生增减 会计如何借贷
财产清查是资产评估的一项基础工作。这项工作一般在资产评估前由被评估企业单位自行开展。按照评估的目的要求,对被评估的资产乃至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做到账账、账表、账证、账实相符。在财产清查中,对于盘盈的资产一般需要按照资产评估原则自行评估,以确定重置价格补充入账。倘若还发现其他问题诸如丢失、毁损、短缺,则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账务调整。有些会计事项也可以待资产评估结束时,据确认的评估结果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财产清查是内部会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范围大,任务重。本文以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对其增、减变化应进行的账务调整作一探讨(假设举例企业均未提取减值准备)。
1.盘亏。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对盘亏的原因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在未查明原因之前,可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又无责任承担人时,可将其账面净值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2.毁损。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毁损的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清理时,经产权管理部门审批后,将其账面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开支及各项收入也记入该账户核算。清理结束后,应当及时结算该项固定资产的净损溢,并转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账户。
例如,甲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一台原值为50000元的机电设备丢失,已提折旧40000元,其账务调整为:
当发现盘亏时:
当确认无责任承担人时:
如果这台机电设备不是丢失,而是毁损,已无法使用,需要报废清理。发生清理费用开支500元,变卖残体所得现金1000元,其账务调整应是:
结转账面净值:
支付清理费用开支时:
收到变卖残体收入时:
结算清理损溢时:
3.盘盈。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自估的重置全价,借记“固定资产”账户,将重置全价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按估计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待确认后,可将估计的固定资产净值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的贷方。
例如,乙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发现一台非账内机电设备。经自估,其重置完全价为22000元,估计折旧为4000元。可先将此机电设备以重置完全价补充入账:
待确认后:
(本文发表于《中国财经报》2008年1月25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