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马士惠
政 治 面 貌 中共党员
退休前任职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职 务 计划处副处长
我于1950年3月参加东北银行吉林省分行直属吉林市支行工作,至1990年4月退休。40年银行工作的经历,有成功后的喜悦,有挫折后的反思。回首往事,仿佛就在昨日。
战火中经受考验
1953年3月,我被调到东北银行吉林省分行工作,同年9月伴随着抗美援朝的轰轰炮声又被调到东北银行汪清县支行出纳股做付款工作。当时所在的汪清因是战争前线而备战紧张,我们一面做业务工作,一面在院内挖防空壕,还要冒着土匪袭击和敌特破坏的危险,一个月去牡丹江银行取款一次。有一次行长命我带一名公安战士和一名银行内部经济警察押送150亿元旧币(已收兑回银行的东北币),由汪清站装火车经图们到吉林市造纸厂销毁。因是自理(随行李车)快件,装旧币的麻袋有好几件,几乎把行李车全都装满。一路上我们高度戒备,特别是到大站装卸货时就更加紧张。尤其是在图们(正是半夜),站台因防空灯非常昏暗,我们三人高度警惕地注视着周围,像保护眼睛一样护卫着国家财产。直到在图们把麻袋(旧币)装上火车,一路顺风到了吉林市造纸厂,监看着工人们将旧币装入罐内煮成粉状,我们才放心地返回汪清。
1955年8月我被调到人民银行延边支行出纳科担任出纳员,后又被调到延边行驻开山屯造纸厂办事处任出纳兼管库员。我与大家一起苦练业务基本功,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创造了连续三年未发生责任事故的优异成绩,受到了上级行的肯定和表扬。
由于我经受住了战火的考验和出色的业务表现,1955 年9月30日我被开山屯造纸厂党委批准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动荡中尽心尽责
1956年6月我被调到吉林市人行系统工作。先在通天办事处会计股联行专柜做复核员,后又被调到船营人行办人事股当干事。在船办工作的4年中,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项是具体审查考核和挑选报批,将一部分储蓄代办员转为银行工作人员;再一项是按上级行40%的比例审查报批被调者工资的上调工作,还圆满完成了我行在市政府机关党委5人小组办公室和市人行审干办公室分派给我的专案外部调查工作。1962年我被提拔为人行船办人事股副股长。1964年4月我被调到农业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做人事干事,主要工作是挑选一批优秀的信用社干部和社会青年,把他们吸收到银行工作。考核程序是由我初选考核后经行领导审定,上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分配到农行工作。1965年春天我调到省农业银行人事处任干事。在省农行陪同人事处长在延吉县德新营业所蹲点两个月,主要是了解情况和学习。同省行年轻同志一同到德惠县米沙子营业所蹲点调查学习,时间一个月。1965年国庆节前后省农业银行并入省人民银行,我又重新回到了吉林市人行,行里安排我到郊区办事处会计股临时负责,后被任命为政工科科长并兼任秘书科负责人。
为加强对吉林市郊区农村信用社的领导和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管理,行领导决定:彻底改变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和人权等由区乡镇管理的(弊病)问题,以及“社来社去”的用人制度,由我具体负责对市和区劳动局的协调与联系。经过我三个多月的不懈努力,乡镇和区里最后同意将全区11个乡镇农村信用社的300多名工作人员全部转为国家大集体固定工,而且一切人权归郊区人行管理,从而卸掉了压在信用社职工头上“社来社去”的心里负担,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的生产和发展,使银行和信用社真正成为了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
在领导的支持下,我带领两个科全体同志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努力工作,两个科都取得很好的工作成绩,1975年双双被评为先进集体,我也得到了一定的荣誉。
1980年,我被调到人行昌邑办事处计划科任科长。该科是人员较多的一个大科共23个人,负责1300多户现金管理户和信贷计划工作。为适应形势任务的新需求,我提出了科内人员除了现金管理员每月必须完成检查的户数,对工商企业做到帮助其增加销售收入外,还对其他户做好“两主两辅”的新措施,即:一是以单位自查为主,银行检查为辅;二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而增加了全科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我们支持兰州街副食店坐支销货的现金到农村收牛,屠宰后牛肉供应回民,很受少数民族的欢迎;我们协调重庆路和人民副食店坐支销货款收购黄豆生产干豆腐供应市民,深受市民的欢迎也得到了主管财贸的副市长的肯定和表扬。我们还支持三商店坐支销贷款,收购人参和田鸡油,满足外宾需求,增加销售收入。
我在现金管理工作中实行的检查与自查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做法,深受企业的欢迎,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昌邑区政府向全辖推广了我们的经验,吉林铁路局企业管理处还以集财字(1982)第3号文的形式转发了我们的成功做法。
平凡中脚踏实地
1984年春天,我调到市人民银行计划处,负责银行信托部和经济开发贷款的信贷工作,担任副处长后又增加了存贷款利率和开办储蓄种类的监管工作。在此后7年的繁重工作中,印象深刻的有以下两项工作。
第一项是首创经济开发贷款。我提出的在经济开发贷款中把好“四关”的思路得到了行领导的支持。即:把好审查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关,如规模、投资、措施、土建和公用工程占总投资的比重等;把好考核项目的效益关,看产品构成是否合理、看减免税金额同还回贷款的实际能力等;把好企业其他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债权债务及固定资产状况关;把好审查项目的合法关,看是否有项目建议书和有关部门的批复及扩初设计、工程概算与图纸以及专业银行(委托行)的评估报告等,从而为领导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我行的经济开发贷款在行、处两级领导与专业银行的大力支持及信贷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对吉化公司染料厂《H酸》项目、市农药厂的《敌克松》及《阿特拉津》技改项目、吉林市矿山机械厂的《人坐矿车》、市区以外5个县(市)进行了贷款。从1985年我开始做这项工作到1990年退休,6年间共累计发放经济开发贷款达八千多万元(含信托部2000万,不含化公司25000万元专项款),贷款项目近30个,基本未出现风险贷款,我退休后不久上述贷款已全部收回。
经济开发贷款有力地推动了吉林市的经济发展,市经委技术处吴处长感慨地说:“人民银行办的开发性贷款支持了各家专业银行的工作、支持了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了经委技改安排,这确实为我们地方解决了好多问题,办了一件大好事。”例如:我行支持的吉林造纸厂《胶印新闻纸》人民币配套贷款项目,就是以杨木代红松为原料生产的新闻纸,即保护了资源又降低了成本;明城水泥厂生产的高标号水泥即满足了长春等地的需要和增加了效益,还解决了这个工厂职工500多名子女的就业问题;永吉县羽绒厂扩大生产羽绒服的能力增加了向俄罗斯的出口,也增加了外汇收入。我主抓的这项创造性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曾连续3年荣获市政府技术进步奖。
第二项是创办《金融信息报》。创办《金融信息报》是我行适应基层央行形势任务变化需求,提升工作层次的一项重要决策。旨在交流吉林市辖区各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工作动态与前瞻性研究,推动我市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当地政府和企业服务。1985年底,行领导决定由我担任主编(审稿、排版),同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市金融信息》(试刊)正式出版发行,后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市金融信息中心《金融调研与信息》。此刊从1985年11月5日创刊到1990年4月17日停刊,共出版了156期,我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吉林市行的改革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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