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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基础性制度

时间:2023-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8月2日,“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对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创新、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底线思维达成共识:由于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副主任杨晓军表示,P2P监管的主要导向是要有底线思维。P2P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从业门槛。通过行业自律达到监管目的。

2014年8月2日,“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对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创新、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底线思维达成共识:

由于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副主任杨晓军表示,P2P监管的主要导向是要有底线思维。同时,杨晓军透露了P2P监管的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定位”。明确P2P机构服务社会小微融资需求的信息中介定位,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自身不承担信用转换、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职能,不承担金融风险——不要触碰“红线”。二是“不碰钱”。P2P投资机构应该与客户严格隔离,实行第三方独立托管—— P2P机构全流程“不碰钱”。三是“有门槛”。P2P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从业门槛。四是“重透明”。银监会会制定一些信息披露的规则。五是“强自律”。通过行业自律达到监管目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也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明确四条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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