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定位
重庆市新金融的发展应以重庆市金融整体改革为向导,立足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中心两集群一高地”战略目标,紧紧围绕“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着力健全新金融组织体系、新金融市场体系、新金融服务体系,改善新金融发展环境,不断增强重庆市新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致力发展新金融为重庆金融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主要任务
新金融的产生是信息技术进步、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从技术手段上实现、衍生、完善了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新金融要遵守业务范围规定,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并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不得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超越法律和监管的“红线”。下一步,重庆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重庆新金融发展:
1.大力发展新金融机构种类
积极争取设立金融保理、消费金融、货币经纪、证券融资、非金融支付、再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
2.建立完善新金融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各类新金融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职责明晰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在梳理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点的基础上,立足于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定必要的监管规则,针对新金融层出不穷的业务模式,加大技术手段的投入,及时掌握行业的风险动向,建立灵活的新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3.加大对新金融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新金融企业合规发展。积极支持重庆互联网支付机构和具有互联网交易的要素市场发展,支持P2P金融在规范的运营机制和模式下发展。推动传统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通信运营商等数据整合,构建征信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交换的长效机制,对新金融交易提高数据支撑,降低业务风险。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市区两级联动,吸引各类新金融企业及配套机构聚集,增强重庆市互联网金融聚集效应。对于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大型新金融企业,根据其业务规模、税收贡献、同业示范效应等综合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或补贴。三是积极拓宽新金融发展空间。建立新金融产业园,在市政府的统筹下,基于大数据征信平台,吸引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应用开发龙头企业、互联网金融创新企业入驻,形成新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四是不定期开展新金融知识宣传、新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提高社会民众对新金融的认知度和风险防控意识。
4.加大对新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要打击假冒新金融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融资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行为。尤其是要规范P2P网络信贷平台,建立网络信贷业务规范,要求其把握好四个边界,即:坚持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对违法经营主体要依法进行取缔和处罚,切实维护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保护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金融的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涵盖征信系统、登记注册系统、信息披露系统等各个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一是以不良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相关机构及其高管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行为责任人禁入制度,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相关机构、人员的诚信意识。三是尽快完善新金融配套征信系统建设。允许部分新金融企业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向新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其主体提供征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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