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财产清查的结果,应以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度为依据,严肃认真地处理。财产清查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问题定性要准确,处理方法要得当。
对财产清查的结果,应以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度为依据,严肃认真地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查明发生差异的性质和原因
对于通过财产清查所确定的清查资料和账簿记录之间的差异,如财产的盘盈、盘亏和多余积压,以及逾期债权、债务等,都要认真查明其性质和原因,明确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认真严肃地处理。财产清查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问题定性要准确,处理方法要得当。
(二)积极处理多余物资
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多余的、不需要的物资,应报请批准后积极处理,除努力在企业内部利用外,还应设法对外销售,减少资金占压,加速资金周转。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通过财产清查,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财产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管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的账务处理分如下两步进行。
1.报请批准前的账务处理
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或毁损数,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之前,应根据财产盘盈、盘亏或毁损数字,编制会计分录,在账簿上如实反映,使各项财产的账存数同实存数完全一致。如果财产清查在年终前进行,则财产的差异就必须在结账前登记入账,以便财务报表能如实反映各项财产的真实情况。
2.批准后的账务处理
经批准后应根据差异发生的原因和批准的处理意见,将处理结果编制会计分录,据以登记有关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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