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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时间:2023-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湘西州金融机构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湘西州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除了本身基础弱之外,地理因素也造成湘西州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湘西州针对农村服务的金融机构相对较少,主要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湘西州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原因可概括为收益低。其次,湘西州农村产业化程度较低。

在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湘西州金融机构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湘西州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金融发展的好或坏,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经济的发展将减少贫困人口,金融发展与扶贫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制定湘西州扶贫政策需要从多个方面考虑,不仅可以基于相关扶贫政策的理论,还可以从金融发展理论进行研究。

一、湘西州金融发展取得的成就

2013年年末湘西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629.24亿元,比年初增长15.31%,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59.21亿元,比年初增长16.26%。农村信用社和长行村镇银行新增贷款12.3亿元,增长13.3%,占全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32.9%,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农村信用社和长行村镇银行贷款增长幅度较大,从侧面反映了农村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一)湘西州金融发展状况

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是服务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由于服务群体的特殊性,加上国家对农村金融发展比较重视,国家一直对农村信用社给予各方面的支持。目前,湘西州乡镇的农村信用社都设有营业网点,农民经常与其打交道,相对于其他银行机构,农民更加相信且愿意接受信用社提供的服务。近年来,信用社加大金融发展的投入,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促使其取得较快的进步。2010年成立的湘西长行村镇银行对湘西州来说具有一定的标志意义。2013年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首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成为湘西州首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也会在今后的金融服务中注重服务三农,让其发挥支持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民间借贷在湘西州农村地区很普遍,且占整个农村信贷比重较大,人们主要向亲戚朋友借钱,政府应该对湘西州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重要性引起重视。现在政府应支持农村发展,为农村金融提供更多的选择,并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使湘西州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得到发展。

(二)存贷情况

从图9-1和图9-2可以看出,湘西州银行整体发展水平比较平稳,存款余额逐渐稳步上升,贷款余额在2000—2003年发展较稳定,但从2004年开始贷款余额逐步下滑,直到2009年贷款余额才开始上升。全州存款余额平均增长率为19.65%,贷款余额平均增长率为10.31%。

图9-1 湘西州2000—2012年金融统计情况

来源:《湘西州统计年鉴》

图9-2 湘西州银行存贷款增长率

来源:湘西州统计信息网

(三)湘西州金融机构数量及服务人数

从图9-3可以看出,信用社金融网点数量占全州的比例较大,比其他任何机构的网点都要多,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信用社在湘西州的金融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特别是承担着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角色。

图9-3 湘西州金融网点数量

来源:《湘西州统计年鉴》

二、湘西州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发展滞后,供求矛盾突出

与我国大多数农村一样,湘西州这样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长期以来,农村的经济支柱主要是以到外打工为主,农村基础设施差,农耕主要以养家糊口为主。除了本身基础弱之外,地理因素也造成湘西州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由于农村信用社是国家层面的主要承担农村业务的银行机构,所以其形成了一定的金融垄断局面,但其自身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还是有待提高。

金融发展速度缓慢及供求矛盾对湘西州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缓慢了新农村建设进程。湘西州针对农村服务的金融机构相对较少,主要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一些涉农机构趋于商业利益,服务职能发生了大的改变,从服务“三农”为主转变为服务于城市发展等赚钱且相对风险较低的行业。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湘西州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原因可概括为收益低。首先,湘西州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出于商业考虑,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主要集中在城市,考虑到农村的经济效益低且获得速度慢,且存贷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农村的存贷比一直低于城市。同时农村的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农产品具有不稳定、波动大等特点,农民与金融机构未建立起相应的信用体系,造成农民贷款难等问题。其次,湘西州农村产业化程度较低。随着中央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农村经济的发展得到了较大的改变,但与农村产业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中湘西州农业产业化程度慢,机械化水平低,经济总量小,大部分还处在粗放型发展阶段。相对于城市发展,农村获得的整体收益较低。最后,农户贷款的额度一般比较小,用途不确定,没有固定的还款来源。银行机构为了收回相应的贷款额度,需要付出与大额贷款一样的人力、财力及物力。同时,还款风险的存在也加剧了银行的运营负担,从而造成金融机构更愿意贷款给有实力的企业或是固定工作者。

(二)农村金融需求受到抑制

湘西州大部分农民对金融了解较少、文化程度低、思想观念落后,同时农产品单一、市场化程度低等因素也抑制了生产性借贷。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特别是像湘西州这样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给予大力的支持及投入,农民获取资金的需求也在增加,希望通过银行获取正规的贷款。但由于其门槛较高、需要担保、手续麻烦、时间较长等,导致农民转向亲戚、朋友借钱,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为了解决农民贷款遇到的问题,政府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宅基地、承包地、集体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允许用承包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但这一政策还在小范围试行中,还未在湘西州实行。

(三)小额贷款发放难

湘西州农村发展较落后,农民群众的经济能力有限,迫切需要发展经济和解决遇到的经济困难,银行的小额贷款将对农民提升经济能力起到巨大的作用。有些发展中国家成立小额信贷银行,专门针对贫困人员发放小额贷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湘西州也借鉴其成功经验,开展小额贷款相关业务,但却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自身的管理未结合实际,缺乏一定的成功经验,同时未建立好农村信用体系,农户对其认识不足等。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发展较快,但其主要经营储蓄业务,吸纳存款,未针对农户发展大规模的农村信贷业务。其主要原因是有些农民信用观念差,出现故意欠费或拖延还款的行为;二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社会、自然、市场条件三个方面因素都会对农民的风险防范能力构成一定的影响,这也会给获得小额农贷产生不利影响;三是自有资金积累不足,仅仅是单纯地将获得的小额贷款用于生活用途,未用于扩大农业增收,因此导致缺乏还贷保障;四是清收手段单一,由于没有出台涉及小额贷款的金融法律,致使清收难度增加,导致贷款过程中相应的成本提高,从而使金融机构不愿开展小额贷款;五是农业生产风险大且效益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加剧了本身经济脆弱的农户的还贷压力。

(四)金融机构功能配置不齐全,政府扶持力度不大

湘西州对偏远县城特别是农村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设置偏少,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中只有农业银行有极少数农村乡镇营业网点。在金融改革后,农业银行基本放弃农村市场,涉农贷款积极性降低,无论是从金融服务范围、服务对象还是服务内容等方面来看,农村金融的需求都未能获得满足。且农村金融机构单一,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农村服务发展相关业务,涉农服务产品少,宣传力度不够,缺乏一定数量的自助存款机。因此,农民获取便捷的金融服务难度增加。银行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一般会限制对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发放贷款,一定程度上放慢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此外,政府对涉农服务机构扶持力度不大,与银行没有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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