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举例说明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原始单证与进口报关单有关栏目基本对应关系。报关单标有带圈数字的栏目内容,可以从随附的原始单证中标注对应带圈数字的内容中查找、填报。
资料1:报关单
资料2:提单
资料3:发票
资料4:装箱单
1.料件处理
2.成品处理
暂准进出境货物涉及的贸易方式包括“展览品”与“暂时进出货物”两类。暂准进境及复出境货物的报关单栏目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暂准出境及复进境报关单栏目亦参照填报。
要求:根据以下所提供的资料,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正确填制报关单。
资料1:上海顺达贸易发展公司(经营单位代码:2201213070)于2004年11月1日进出口货物一批,次日凭“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及编号A:440300201016448)、“机电产品证明”(代码及编号O:D1014540)及有关单证,由该公司自理向上海浦东海关(关区代码2201)报关。商品编码为:8441.1000,法定计量单位:台,保险费率0.3%,集装箱自重:4 000千克。
资料2:
资料3:发票
资料4:装箱单
【答案】
要求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指出以下报关单填制存在的错误。
资料1: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企业编码4401940098),委托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企业编码4401910069)进口设备一批,该批设备于2003年3月19日进口,次日由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向广州花都海关(关区代码5131)申报,运费:USD 19/MT,保险费:0.25%。
资料2:
资料3:发票
资料4:
【答案】
该份报关单填制点错误的项目是:
1.经营单位栏应填“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4401940098”,而非“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4401910069”。
2.收货单位栏应填“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填写海关注册编号为“4401940098”。
3.保费栏应填为“0.25”,而非“0.25%”。
4.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漏填“委托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进口”字样。
5.币制栏漏填币制“USD”或“美元”。
【解析】
1.经营单位栏。资料1已明示,该进口货物为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企业编码4401940098),委托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企业编码4401910069)进口的设备。从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的企业编码第六位“4”(表示独资)可知,该公司属于外资企业。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应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因此,该经营单位栏应填“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2.收货单位栏。收货单位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从资料1可知,该进口货物实际消费、使用的单位应为“广州威达服装合资有限公司”,填写海关注册编号为“4401940098”。
3.保费栏。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保费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保费率的填写格式为:直接填报保费率的数值。因此,0.25%的保险费率应填写为“0.25”,而非“0.25%”。
4.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应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字样。
5.币制栏。币制是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常见币种、代码及货币符号为:人民币-CNY-142、美元-USD-502、港币-HKD-110、英镑-GBP-30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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