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评估技术创新推进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
韩媛媛
【摘要】本文从绿色金融实际案例切入,借鉴国外银行的先进经验,阐述国内银行绿色金融评估技术创新的多种途径和作用。
【关键词】绿色金融;国外经验;我国发展途径
一、绿色金融“寓意于利”,社会责任和发展机遇共存
在梳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历程时,有一个小小的插曲引人关注——“绿色银行创新奖”。据悉,这是绿色流域、自然之友、全球环境研究所等8个民间环保组织,为鼓励银行推动绿色创新而设立的奖项,他们不同寻常地将这一殊荣颁给了兴业银行。为何一向挑剔的国外非政府组织会主动伸出橄榄枝?兴业银行和相控科技的“联姻”故事,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答案。
深圳相控科技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的民营专业能源管理公司,虽然规模不大,但拥有先进的3R垃圾循环处理技术,适用于垃圾填埋场的发电与后期环境综合治理。由于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其梅州二期垃圾填埋场项目不得不想方设法寻求银行的融资支持,无奈与多家银行的接洽均告失败。原因是国内银行对CDM项目可能不够了解,仍然按照传统业务的流程来做,而相控科技是家典型的“轻资产”型公司,成立时间短,资产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资产负债率高,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更主要的是,相控科技梅州一期垃圾填埋场项目的碳减排交易合同虽已核证完毕,但仍处于联合国公示确认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买方奥地利政府支付的款项。此外,相控科技需要每年对碳减排交易合同核证一次,也就是说每年只能实现一次交易收入,在还款时间上很难匹配。由于国内从事此类新能源业务领域的企业尚不多,信贷风险之大可想而知。
兴业银行经过深入了解,反复沟通,审慎权衡,最终认定相控科技从事的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是典型的节能减排项目,具有成长快、现金流好等特点,将产生显著的社会效应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而这与兴业一直倡导推动的绿色金融理念完全契合。真正实施信贷支持的过程既不乏艰难的挑战,又充满独特的创新。根据相控科技的现金流特征,兴业银行创新性地设计了贷还款模式。一方面,银行对梅州垃圾填埋场沼气产气量曲线模型进行了推算,结果显示,未来3年梅州垃圾填埋场均处于产气量的上升期,这就意味着公司在贷款期间的核证减排量(CER)将只会不断增多,不会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交易的买方是奥地利政府,监督机构是联合国,违约将涉及政府信用问题,且奥地利迫切存在减排义务压力,因此出现交易款项支付的信用风险可能性极小。上述两方面确保了CER交易收入的稳定。此外,国家《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出的电力,政府必须以优惠的价格优先收购上网。在确信相控科技未来收益预期可观后,兴业银行根据其现金流特点确定了按月付息、逐年还本金的还贷方式,一笔三年期总额750万元的贷款就此促成,该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约16万吨。梅州垃圾填埋场项目的顺利融资,有效推动了相控其他项目的发展。如今,相控科技已在国内七八个城市拥有十几个项目,成为国内从事减少碳排放新能源企业的先锋之一。
而对于兴业银行来说,这是一次具有开创性的尝试。通过项目评估创新操作,兴业成功探索出以CER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碳金融模式,为今后持续推动节能减排项目信贷积累了宝贵经验。可以说,兴业银行的碳金融模式是在绿色金融理念指导下创新信贷流程和风险管理的结果,充分彰显了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与实践,即“寓意于利”——在提供产品和服务中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这样一种以社会责任为指引的经营管理活动,银行得以开辟业务“蓝海”,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和推广中心主任于晓刚的一番话,或许能让人们对此有更深入的理解。他认为,“兴业的做法也给其他银行一颗定心丸,有些项目别人原本以为不赚钱,但是金融危机以后,那些不赚钱的现在反而是赚钱的;而过去那些看似很赚钱的项目,现在有些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这番朴实的话表明,落实绿色金融理念的过程往往伴随大量金融创新机会,这或许正是未来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重要基点。
二、借鉴国外领先银行经验,实现绿色发展的“双引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中国银行业在实现绿色发展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工作的展开都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目前,全球领先银行在实现绿色发展领域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控制环境风险,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声誉;二是开发绿色产品,拓展盈利空间,抓住机遇。
(一)建立绿色评估体系,衡量和控制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和环境风险
目前绝大多数国际领先银行都在经营决策中开展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社会和环境风险指导意见。这方面的工作,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对公司贷款的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二是对项目贷款的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通过建立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体系,使之操作制度化,不仅可以识别业务经营所导致的社会和环境风险,还可以降低声誉风险和创造价值获取竞争力。
在具体评估社会和环境风险时所依据的准则主要包括:国际金融公司(IFC)的社会和环境绩效标准、国际金融公司(IFC)的“赤道原则”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金融行动、联合国(UN)全球契约和经合组织(OECD)跨国企业准则,等等。在具体运用时,有些银行不仅会采取以上几类指导标准中的一种或几种,还会遵从所在地或本国法律法规。也有些银行会根据外部指引标准和自身信息,制定适合自己的标准。例如荷兰合作银行的外部指引就包括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公报、OECD 跨国企业准则、全球契约、赤道原则、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约、可持续发展商业部的商务宪章、关于多国企业的社会政策原则宣言,等等。不仅如此,它还在这些外部指引的基础上,自己制定了包括水产养殖、生物燃料、可可、咖啡、棉花、林业、采矿、石油与天然气、棕榈油、黄豆、甘蔗和野生捕捉等行业的具体指导原则和评估标准。
(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通过拓展盈利空间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多数国际领先银行都较早地从单纯、被动地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阶段转变为更高层可持续发展阶段,从“绿色金融”中寻找成长优势和机会,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在2005 年IFC 的一项调查中,66% 的金融机构已经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发展业务。在绿色发展的有关领域有大量商机可挖,如环境风险评估、提供环境贷款、小额信贷、环境保护基金、环境融资租赁、环境保险业务、环境顾问服务、与气候有关的产品以及环境产业创业资本投资等业务。以德意志银行为例,其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众多,包括管理可持续发展基金、参与排放贸易、管理慈善基金、为新能源提供融资或项目贷款、可持续封闭投资基金和开放基金、学生贷款,等等。银行为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创新产品是提供与全球气候变化有关的产品,这些业务领域很新,由于环境方面的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十分关键,这些创业资本投资的前景也十分看好。
(三)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利用统一的绿色管理系统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构建一个统一的绿色管理系统,有利于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也有利于将“绿色发展”的要求嵌入到内部组织机构和各条业务线的政策、程序和流程中,更有利于实现此类工作效应的最大化。从国际经验来看,全球大的商业银行一般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负责起草的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来建立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系统地指导“绿色银行”建设方面的工作,系统性地降低了内部流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建立绿色管理系统一般包括几个流程:环境政策的制定、计划、实施和操作、控制和调整、管理审查和改进循环。以德意志银行为例,其遵照ISO14001 的管理系统流程和管理系统构架:设立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对可持续发展负主要责任,下辖一级可持续发展办公室;该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策的实施和操作;计划及其实施效果的衡量主要依赖于各二级办公室及其固定书面报告;二级办公室分为商业客户部、基础设施行业部和区域部,分别负责客户、行业和区域风险的评估和管理。
三、结合我国银行业现状,多渠道实现“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根据“绿色金融”的发展特点,建议统筹规划“绿色银行”的目标定位,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并举,全力打造“绿色品牌”,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绿色竞争力”,使“绿色业务”成为中国银行业重要的战略增长点。
(一)设立“绿色银行”工作小组,加强统筹战略规划管理
成立“绿色银行”工作小组,将“绿色银行”工作提升至战略层面,全面指导“绿色银行”管理系统的构建和其他日常工作。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相关决策内容,适时应对国家社会和环境经济政策的推进,调整自身的战略,全面系统地研究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目标定位,制定银行内部中长期的“绿色发展规划”。
具体而言,“绿色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的工作包括:检验和识别社会和环境风险的责任体系;建立银行内部的社会和环境风险业务管理流程和制度,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结合银行自身特征,委托或自行开发操作简便、实用性强的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工具;与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社会和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和可操作性方法;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进行外部的专业咨询;分层次,分步骤地在银行内部实现管理人员和业务层人员的培训,使其在社会和环境知识、相关政策分析、对中国相应的社会和环保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有较深刻的认识,培养一批具有环境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研究制定“绿色评级”标准,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在“绿色银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风险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控制各类贷款的社会和环境风险,另一方面是“绿色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贷款进行“绿色评级”,比如环境友好类、环境合格类和环境破坏类,实施分类管理,可以使全行对环境风险和要求客户遵守环境要求得到有效提升,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简单地凭来自政府或监管部门的一份缺乏时效性和准确性的环境报告书或环保处罚名单来作出决策。根据实践情况来看,银行在信贷管理过程中要嵌入环境风险因素,要将诸如促进对于环境污染的控制,遏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历史和文化古迹的保护,及其有利于人类健康及生态、生物多样化等等因素作为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完整的“绿色信贷”评估标准。具体制定评估标准时,可以直接引进外部标准或指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需要注意的是,“绿色信贷”评估标准的制定不能过于笼统,要针对区域、行业、企业和项目进行区分。不仅如此,还要区分企业和项目贷款的环境问题之间的差异,两者的评价体系截然不同,应建立不同的评估标准。
对于项目类贷款,主要关注的是新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针对项目贷款可以较多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如IFC 提出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政策和绩效标准及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体系,该标准涵盖了62 个行业,有利于银行在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时进行对应的操作。建议在IFC 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的基础上,建立“绿色信贷”审查系统,开发适应中国银行业的6+1环境敏感行业(钢铁、多晶硅、风电设备、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造船)的“绿色信贷”检查程序。
对于企业类贷款,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综合社会和环境污染风险以及企业的控制防范水平。由于针对企业和项目类的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的着眼点有所不同,所以在设计“绿色信贷”评估标准时也应当分别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形成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工具。针对企业贷款,应当更多地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全面评价企业现有的社会和环境保护程度,不能盲目照搬国际经验。
(三)利用多元化平台,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范围
建议将“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分为零售业务、企业和投资银行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三大板块。零售类“绿色金融”业务,包括各种绿色贷款,如住房抵押贷款、商业建筑贷款、房屋净值贷款、汽车贷款、运输贷款、绿色信用卡和绿色存款等;企业和投资银行类“绿色金融”业务,包括如项目融资、信用担保、证券化、债券、技术租赁、私募股权、各项指数以及碳融资与排放交易等业务;提供资产管理类“绿色金融”业务,包括财政绿色基金、基金、巨灾债券基金、车险、建筑和房屋保险、商业保险和碳保险等业务。
(四)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推进“绿色人才”队伍建设和“绿色信息”搜集工作
“绿色信息”的搜集和发布是加速推进“绿色银行”建设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只有保证信息源头的时效性、准确性,才能保证后续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这要求加强与环保部门的适时沟通,建议与环保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并依据这些信息为银行的“绿色信贷”等工作提供计量基础。另一方面,在保证信息源头质量的情况下,还应加大对“绿色信息”的公布力度。坚持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同时,还要就某些具体项目、行业或区域的环保执行情况向公众披露。通过社会和公众的反馈,激励银行进一步推进“绿色银行”建设工作,并借披露时的广告效应,提升品牌形象,在同业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
此外,“绿色信息”的搜集和发布等工作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撑。具有环境、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未来银行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竞争的关键因素。过去,我国商业银行之所以在“绿色银行”建设方面的工作整体推进比较慢,一个关键因素在于缺乏相关人才。鉴于此,中国银行业需加强相关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具有环境、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在风险管理、授信和研究等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环保知识方面的培训。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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