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展中国家资金缺乏,技术相对落后,而且环境标准的执行也不甚严格,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工业化国家淘汰的技术和产业,或某些污染严重的产业,不符合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的产品和产业被引入发展中国家,给引入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在这种产业转移过程中,跨国公司起了重要作用。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经营战略,使之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组织生产。当某种产业在发达国家由于污染超标而被限制或禁止时,跨国公司就会将这种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的环保意识要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对它们来说,在当前阶段发展经济比控制环境污染更为重要。从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角度考虑,这些发展中国家也乐于接受这些产业的转移。到目前为止,石棉、着色素、化学杀虫剂及铜、锌、铅等重金属的生产已经出现了这种转移的趋势。由于这些产品在从发展中国家出口时没有计入环境成本,而消费这些产品的发达国家在购买产品时也没有支付环境成本,使得本该由发达国家承担的环境成本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
臭氧层损耗直接影响和危及人类健康,已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1985年,20多个国家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0年6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我国政府于1991年6月19日加入经过修正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但这一议定书存在明显缺陷,它对非缔约国通过投资方式向第五条款缔约国转移消耗臭氧层物质 (ODS) 的生产和消费没有采取任何防止措施。一些投资者利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淘汰时间的差距,以直接投资方式将ODS的生产和消费转移到发展中缔约国。其中有不少来自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将ODS生产和消费转移到中国。据不完全统计,在1985—1996年间,这一类外商投资企业累计有1004家,外商投资额高达21.8亿美元。其中清洗、制冷和泡沫是这一类外商投资较集中的产业,这三个产业共占这一类企业总数的95.7%和外资总额的98.03%(夏友富、赵凯,1994;夏友富,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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