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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经济的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

时间:2023-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 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及其危害在经济学家的眼中,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环境成本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二是以我国产品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不充分为由实施限制措施。在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开始成为发达国家环保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及其危害

在经济学家的眼中,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环境成本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如果一种产品在生产或消费中带来一种不能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的收益或成本,那么外部性就会产生。外部性有好的外部性和坏的外部性,在谈到环境成本外部性的时候多是指坏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即带来不能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的成本。例如前几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鄂尔多斯羊毛衫事件,就是由于资源的价格未能体现鄂尔多斯草原因过度放牧导致荒漠化的环境成本,这种产品的大量生产和出口有着极大的生态危害。而传统的贸易理论并没有考虑到环境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使得环境成本未能得到有效内部化,从而扭曲了产品价格,将贸易结构引向错误的方向,进而又加重了环境问题。

按照产品的生命周期,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可以分为生产外部性和消费外部性。生产外部性指对生产地周围的环境产生污染,而不对消费者和消费地直接产生损害。它一般发生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因为大量使用自然资源或排放废物,对生产地产生了环境危害。消费外部性是指在对产品的消费和回收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危害,如使用电池、塑料袋和电器等。中国的对外贸易中不仅充斥着大量的生产外部性,也包含了很多的消费外部性(李慧明、卜欣欣,2000)。

案例:炼焦业的环境成本

焦炭是钢铁行业的主要燃料,通常生产1吨钢需消耗焦炭0.4—0.5吨。近年来,世界钢铁工业持续快速发展拉动了对焦炭的需求。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消费和净出口国,也是世界焦炭的生产和出口大国,其生产量和出口量均占全球焦炭生产总量和贸易总量的50%以上。2007年中国焦炭产量32894万吨,同年出口焦炭1530万吨。

生产焦炭产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贯穿于生产链的所有环节中。炼焦煤的生产过程会造成巨大的生态破坏,如地表塌陷、煤矸石堆积等。焦炭在自身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污染物。例如,结焦中泄漏的粗煤气含有苯并芘、酚、氰、硫氧化物、氯、烃等;焦炉煤气燃烧中产生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出焦过程中排放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粗煤气冷却过程中还产生氨水、酚、氰、苯等。我国目前焦炭生产工艺水平落后,尚存在一些土法炼焦,因此焦炭的生产过程会产生巨大的环境污染。

山西省是我国焦炭的主产区,其生产量和出口量均占全国的60%—80%,其大气环境污染在全国也居于前列。中国环境污染最严重的30个城市中,山西省就有13个。目前山西省焦化生产规模已大大超过其区域环境容量。据炼焦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按照目前的生产水平,按每生产1吨焦炭消耗2吨煤和7.5吨水,产生400立方米左右煤气计算,2004年因出口焦炭消耗的煤相当于当年河北和新疆全年生活用煤量的总和;而消耗的水相当于合肥市全年的用水量;排放的氰化物相当于全国电气行业排放的总量。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所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估算了焦炭生产造成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环境损失(只计算最基本的环境防护成本,不包括环境污染带来的健康损失、植被损失、建筑物损失以及造成酸雨的损失等)。结果表明:吨焦排污环境损失为76.32元。如果按吨焦排污环境损失76元推算,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全国焦炭生产的环境损失高达135.28亿元、156.56亿元和184.68亿元,占各年度工业增加值的0.3%左右。其中,山西省焦炭生产环境损失占该省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达5%。

以上数据意味着,我国每出口1吨焦炭,同时暗含着输出了76.32元的环境防护费用的损失。如再计算健康损失、植被损失、建筑物损失、造成酸雨的损失等,我国出口焦炭的实际环境损失还要高很多。2007年,中国出口1530万吨焦炭,这就意味着11.68亿元的环境损失,也意味着中国在用11.68亿元的环境损失补贴欧盟、美国等西方国家(胡涛等,2008b)。


2. 环境成本欠内部化是中国遭受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

环境成本内部化是从贸易角度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必要手段。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它又是一把“双刃剑”,经常会成为发达国采取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具体的分析,当来自我国的产品对某一发达国家国内产品形成冲击,其国内产品逐步失去市场竞争力时,该国就可能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号,采取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措施,限制甚至禁止进口我国的产品。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一是以我国产品采取的环境标准过低为由实施限制措施。发达国家往往以我国环保标准低为理由,认为来自我国的低成本产品是在进行“生态倾销”,是在国际市场上不公平地获取了贸易优势。它们为了保持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使其国内市场免受冲击,往往以环境成本内部化为名,对来自我国的产品征收“生态倾销”税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达到限制甚至禁止我国产品进入该国的目的。二是以我国产品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不充分为由实施限制措施。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各国享有根据本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其他情况单独决定其环境政策、征收环境税费、制定环境标准的权利,这就必然导致各国之间的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存在差异。但一些发达国家会从贸易保护主义角度出发,要求国外产品符合其规定的环保要求,否则就以该产品的环境成本未充分内部化为由限制直至禁止进口。三是以我国产品未将消费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为由实施限制措施。近年来,国际社会出现了“可持续消费”这一理念。在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开始成为发达国家环保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贸易领域,发达国家对我国产品在消费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内部化要求,会对我国产品的市场准入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构成针对我国产品的贸易壁垒(谷祖莎、周慧如,2008)。

3. 中国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的途径

解决环境外部性的办法就是使这些外部性成本得以内部化。环境成本内部化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经济主体为了保护环境,自觉减少资源消耗,使用低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绿色环保产品,称为“主动内部化”;而另一种是当经济主体的活动造成了环境污染的事实后,才由有关环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性干预,如征税和罚款等,这称为“被动内部化”(伍朝辉,2002)。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过程中,少不了政府“看得到的手”的调控,一般来说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1)建立和完善环境会计制度。对产品生产、贸易中的环境成本进行估价,并进行披露和解释,为企业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环境核算信息。

(2)征收产品污染税和提倡绿色消费。对生产、消费、废弃、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污染的产品收取污染产品附加税,向最终消费者征收污染产品消费税,鼓励他们购买其他可替代的绿色环保产品,使污染型产品的环境成本由生产方和消费方共同分担。

(3)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把环境问题纳入到政府的政策制定、规划和各级管理中,将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加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建立或改革相应的环境资源决策机构,建立综合性、高层次的协调和管理机构。加强法制建设,形成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环境监督和加快环境立法进程,制定和修订各项环境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王金南、曹东,1997)。

(4)建立和完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建立综合的经济和环境资源核算体系。明确环境资源的权属关系,划清环境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界限,加强环境资源市场的管理,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根据环境资源核算理论提出资源评估和定价方法,分析国内有关的环境资源价格以及国际上同类资源的可比价格,最后把环境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观的绿色GDP体系。

(5)调整扭曲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目前我国的初级产品价格体系仍存在严重的扭曲现象,原材料定价过低,一些环境资源低价甚至无偿使用。今后要逐步取消工业用水和城镇居民用水的价格补贴,调整水资源价格和废水处理价格,使其接近水的长期供给边际成本。在放开农产品价格市场的同时,逐步取消农药化肥的价格补贴,鼓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残留的化肥农药。

(6)完善环境税费制度。税收是消除环境外部性的重要途径。我国应继续完善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研究和尝试建立燃料环境税、矿产资源税、森林资源税等环境资源税,逐步把资源部门的资源补偿费纳入到资源税范畴。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发展。对于“三废”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尝试实行水资源、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生态环境补偿税(王金南,1997)。

4. 环境成本内部化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环境成本内部化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产品比较优势和贸易结构,进而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对环境外部性问题比较严重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则更大(谷祖莎,2004)。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以出口导向为主的外贸发展战略是基于自然资源、劳动力、环境标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虽然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考量比较优势时,未考虑环境成本是导致中国近年来产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实施了环境成本内部化,中国的对外贸易将受到强烈影响(沈亚芳、应瑞瑶,2005)。

(1)有利于改变过去扭曲的比较优势。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应生产和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进口比较劣势的产品。由于各国的环境要素禀赋不同,因此环境成本内部化后,国际贸易中某些产品的比较优势势必发生变化。一国必须重新审视其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以便在国际分工中获取更大利益。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受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国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的差异。由于各种商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支付的成本不同,因此环境成本内部化对其比较优势的影响也不相同,污染密集型产品和在消费过程中严重污染的产品,在环境成本内部化后,其比较优势势必下降或减弱。

二是各国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的差异。一般来说,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与一国产品的比较优势成反比。环境成本内部化相对较充分的国家,其产品的比较优势较小或无比较优势,而环境成本未充分内部化的国家,其产品的比较优势较大。因此,各国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不同,也会改变各国同类产品的比较成本优势,从而使一些国家的产品失去价格竞争力而退出国际市场,而另一些国家的产品则获得价格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

三是各国对环保补贴的差异。由于污染治理费用通常十分高昂,导致一些企业难以承受此类开支,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国家,靠污染企业自己去解决污染治理费用更是困难重重。因此,在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时,政府往往为这类企业提供“污染治理补贴”。但是,由于各国政府对本国企业提供的污染治理补贴不同,也会引起不同国家同类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的比较优势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它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谷祖莎,2004)。通过前面的理论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在充分实施了环境成本内部化后,中国过去扭曲的比较优势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中国才可能以健康的姿态去迎接正确的国际分工定位。

(2)有利于优化贸易结构,带来市场机遇。环境成本内部化使污染严重的产品成本提高,价格竞争力下降。同时,随着一系列严格的环境制度的实施,某些不利于生态环境、不利于人类健康的产品的生产将受到限制。环境成本内部化将使资源的使用价格得到纠正,从而推动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同时,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了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技术的采用,产品中所含的科技含量将明显增加,由此推动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日益由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变,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大(谷祖莎,2004)。在过去,我国资源型、污染型和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并不是由于自身的环境要素丰裕,而是由于较低的环境标准、治污费用、宽松的环境管制和不合理的出口退税制度导致了所谓的环境成本优势以及自然资源价格的长期低估。随着我国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举国重视,资源使用价格的纠正和各种环境成本得到内部化以后,这类产品的出口优势会逐渐丧失,而国家政策也会倾向于进口这类产品(胡振华、杨晓明,2001)。

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提高,将给很多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环境管制能够诱发创新,带来创新补偿,包括产品补偿和加工过程补偿。产品补偿是指环境管制不仅减少了污染,而且创造了功能更强、质量更好、更安全、更便宜、有更高回收价值的产品。加工过程补偿是指环境管制提高了资源生产效率,诸如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省,将废料转化为更有价值的副产品等。环境标准的提高也将为企业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如果企业具有敏锐的商业嗅觉,可以积极地抓住这个机会以获得先发展的优势。如德国因早于大部分其他国家制定和执行了废物回收标准,从而帮助德国企业在发展少包装或无包装产品方面获得了先发优势;斯堪的那维亚国家的纸和纸浆生产商率先引入了环境友善的生产加工过程,从而使这些国家在全球新型漂白设备市场上独占鳌头,获得巨大利润(谷祖莎、周慧如,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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