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所述的会计脆弱性借用了金融脆弱性概念,目前国内尚无人进行类似的研究。而金融脆弱性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狭义的金融脆弱性源于H.Minsky的“金融脆弱性假说”:金融业高负债经营的特点决定了金融业具有更容易失败的特性,金融脆弱性是金融行业与生俱来的特性①。金融经济具有极大的脆弱性:随着金融资产证券化,投机心理增强,金融业及使用货币极易脱离实物资产的真实价值,形成泡沫经济,且伴随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向世界其他国家蔓延,形成大规模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前些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很好的例证。而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及其衍生金融工具也层出不穷,但这些新的金融产品及其衍生金融工具在金融经济条件下往往具有更大的风险性:①衍生工具是基础商品价格的函数,它对价格波动更为敏感;②衍生工具交易采用保证金形式,具有财务杠杆作用,风险被放大了,产生不履行合约的信用风险;③金融经济本身受道德危机胁迫,这样企业须具有良好的控制系统确保交易被正确履行且免受金融欺诈的威胁。而广义的金融脆弱性是指一种趋于高风险的金融状态,泛指一切融资领域中的风险积聚。目前理论界的研究更多的是趋于广义上的金融脆弱性概念理解。鉴于此,笔者在此所描述的会计脆弱性同样从广义上进行解释:鉴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各利益相关者的地位所决定的舞弊动机(甚至包括诸如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而发动的“包装上市”等推波助澜的举措在内)、客观上国家允许的会计政策选择等原因,决定了会计信息具有极易被扭曲的特性。这种从会计数据的产生到加工再到最终形成财务报告(经过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的过程,每个阶段和环节都处于一种会计信息被扭曲的高风险状态和风险积聚状态,笔者定义为会计信息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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