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坏账损失核算中的错弊
具体表现为:
随意变更坏账损失处理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混用;备抵法,人为扩大计提范围和计提比例,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多列费用偷逃税金的目的;年末或定期调整坏账准备金额时未考虑坏账准备的实有余额:未按坏账确认的标准确认坏账发生,如将预计可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将本该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造成资产不实;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时,未增加“坏账准备”,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应付账款”或不入账,作为内部“小金库”处理或贪污私分。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1)查账人员应采用审阅法、复核法查证坏账准备,检查被查单位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正确、合乎规定,有无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金,人为调节利润。
(2)审阅“坏账准备”账户借方,即坏账损失的转销数,以发现和查证是否将不该转的坏账予以转销,日后收到欠款时予以贪污。
(3)函证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有无名为应该转销的坏账,实为将已收到欠款进行了贪污。
(4)根据发票、收据号码的不连贯等情况,审阅核对“坏账准备”贷方记录的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数,检查是否存在贪污行为。
(二)坏账损失核销手续不健全
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未经批准即自行核销应收账款。
具体的查账方法为:
审查有关坏账核销业务原始凭证有无批准核销文件。
坏账准备违规操作的案例
【参考案例】提前转销坏账
1.疑点
查账人员审阅企业2003年10月“应收账款——甲公司”账目时,发现该应收账款业务发生时间为2003年2月24日,确认坏账时间为2003年10月25日。调阅2月24日36号凭证,其注明销售商品给甲单位,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93 600
贷:产品销售收入8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3 600
查账人员怀疑存在提前转销坏账的情况。
2.查账
调阅10月25日32号凭证分录:
借:银行存款53 600
坏账准备4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93 600
该凭证只附一张银行进账单回单,没有坏账审批意见,经查询,甲公司由于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承诺先偿还53 600元,余款40 000元一年后偿还。
3.问题
被查单位违反了坏账确认的标准,将以后可以收回的欠款转作了坏账处理,为日后收回甲公司所欠余款时挪用或贪污资金提供可乘之机。
4.调账
做以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40 000
贷:坏账准备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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