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军
加强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纳税服务、树立优良行风、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保证。近年来,吴忠市利通区国税局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入手,切实强化干部廉政教育,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国税形象,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多年来,利通区国税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带队治税的系统工程,坚持从思想教育、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等环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以落实责任为目标,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进行细化,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分局(所)长、干部职工以及家属和纳税人,从上到下、由内到外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家庭保廉协议书》《税企共建廉政公约》,调整和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连续三年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取得了“好”的等次。
2.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通过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制度,举办“筑牢思想防范,严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干部分层次、分类别系统学习《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税务部门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意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身边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3.以落实制度为保障,切实强化“两权”监督。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规范“两权”运行的一系列制度,将贯彻《廉政准则》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坚持党组集体决策人事任免、重大经费开支、各类重大事项,规范执行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切实做到决策民主、程序规范、执行到位。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贯彻《廉政准则》自查工作,查找在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中有关廉洁自律的问题,剖析不符合《廉政准则》要求的情况,切实加以整改。积极开展“纪检日”活动,组织开展税容风纪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干部上下班着装要求,严肃税容风貌,从严从细规范干部的工作行为,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廉洁为税、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
4.以内部防范为重点,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积极引入内部风险防范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成立内部风险防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所属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建议书”。对自治区、市局在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对《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的问题,落实疑点责任,提出监察建议,提高监督检查质效。通过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持续规范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增强干部职工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风险防范意识,将干部依法行政风险降到最低,实现干部违诺服务零投诉、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涉税举报现象零出现的“三零”目标。
5.以社会监督为抓手,不断强化行风效能建设。结合税收工作特点,在社会各界聘请了23名人员担任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每年都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地方党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汇报工作,强化沟通联系,主动倾听各级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邀请各行各业代表面对面开展评议,在新闻媒体上播放政风行风专题片、公开评议廉政承诺书、发放民主评议分局(所)调查问卷、民意满意度测评表,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切实整改。在利通区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核验收中,社会各界对该局的总体满意度明显提高,取得了99.09分的好成绩,政风行风工作在利通区直属单位中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
1.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由于基层税务部门工作头绪多,税收任务重,需要集中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完成,客观上造成有关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制度、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难以落实,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学习教育工作的深入。习惯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几篇警示文章的老方法,学习教育的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没有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也缺乏有关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有效性和针对性差,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2.监督检查不够严格。没有很好地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多元监督机制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还存在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前、事中监督,治标不治本的问题。有的干部缺乏税收执法的风险意识,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自我感觉良好;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开展检查大多采用单位自查、个人自评和上级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因基层点多面广,难以深入,多停留在看看总结材料、听听领导汇报,没有做到深入走访调查纳税人,听取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对发现的问题也就难以有的放矢。
3.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总认为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征管、抓收入,只要完成收入任务就“一俊遮百丑”,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次要位置,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表现在落实上往往正面要求多,有的仅仅是满足于开一次动员会、转发一下文件、强调一下重要性,对执行不力的行为问责不够严格。在制度执行上不敢动真格,仅限于谈谈话、提提醒,给一个警告或通报批语,对那些执行不严格、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睁一只眼闭只一眼,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严格按规定论处,弱化了制度的约束力。
4.自律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较为淡薄,不规范执法的行为仍有所发生,不同程度地存在为税不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有的税务干部不能够自律自警、自强自立,不能正确地看待不良的社会问题和现象,看不到社会进步的力量,思想庸俗、意志薄弱,缺乏起码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对自己要求不高。尤其是少数基层干部,没有职务追求、没有荣誉追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样是自我要求不高,被动地接受教育,入耳不入脑,消极地执行纪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满足于不出大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必将会出现一些新情况,产生许多新问题。可以说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坚持常抓不懈,从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完善惩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才能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廉洁自律、文明执法、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
1.立足教育,筑牢廉洁为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把重点放在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方面,以落实《廉政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廉政规定为主要内容,制定廉政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带头以自身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廉洁为税。对干部队伍要分层次、分岗位、分对象开展教育,要通过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以案说法,增强干部法纪意识;建立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重点地开展廉政风险岗位教育,对执法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提醒,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廉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将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与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各类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对税务工作和税务人员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
2.狠抓落实,发挥内部风险防范机制的作用。不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是从源头上治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税收管理、行政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就利通区国税局而言,目前,应按照《吴忠市国税系统内部风险防范监督检查办法》,不断修改和完善利通区国税局内部风险防范监督机制,通过加强税收执法和管理等环节监督,纠正工作过错和执法违规情况,将各种违纪违规的倾向或矛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还应定期开展内部执法风险防范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全局每季一次、分局(所)每月一次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行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生。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制约就延伸到哪里,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帮助干部规避执法和廉政风险。
3.突出重点,加大对“两权”运行的监控力度。要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的全方位监控,就应围绕“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以及人事、财务、执法、行政许可、决策和监督等权力环节,一般纳税人审批、减免税审批、发票发售、代开大额发票等风险点,坚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从利通区国税局的实际出发,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收入申报等制度,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从修订完善《利通区国税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入手,严格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程序,对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电脑耗材、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等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执行《利通区国税局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控制经费开支,抓好行政管理权的规范运行。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发票代开、税务稽查、行政审批、减免税管理等环节着眼,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税收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监控作用,多听取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要重点抓好结构性减税,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税、设在西部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免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等优惠政策和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廉政责任制考核,对出现各类违纪行为的单位、个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将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
3.公开办税,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政务公开、办税公开是加强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依托内外网、办税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税收宣传活动等形式,不断创新和拓展社会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邀请社会监督员、行风回访、民意测评、社会评廉等形式,加强与地方政府、人大、政协、公检法部门的联系,把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社会监督体系之内。具体要在纳税人集中的公共场所公布纳税人投诉电话、邮箱和网站,广泛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努力满足纳税诉求。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听取各界对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工作的看法,及时发现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标准,把行风建设与纳税服务,与开展基层站(所)评议结合起来,加大对各服务窗口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检查监督力度,查找税收征管、税款征收、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故意刁难等损害纳税人权益的问题。对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恶劣、执法不公等破坏税收发展环境、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不断优化服务作风,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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