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为数不少的实证分析表明,在促进企业成长的诸要素中资金毫无疑问是显著的贡献因子之一。现实经济生活中资金可以从多种来源方式中形成,资金来源的结构也即企业的融资结构。融资结构可反映出企业的融资能力及某一地区在特定时期的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结构状况。那么,对于温州众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其在兴起过程中的资金来源渠道和融资结构又如何呢?
受各种内外条件的制约,初始阶段的民营企业从“小打小闹”式的自我积累和零负债投资起步,走的是一条“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投资经营之路,通过“投入—产出—再投入—再产出……”而滚雪球似的发展。在此基础上继而设法获取外部资金的支持。有关数据显示,1992年以前,温州市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主要是通过合伙集资、企业盈利和劳动积累等内源性融资方式获取,企业实收资本中个人资本就占60%左右。外源融资的形式主要包括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信贷两种,其中民间借贷是主要的外源融资方式,金融机构信贷融资的比重相对较低,占比在30%以下。据温州瑞安市人民银行1988年对该市埭头村的一次调查,全村民间借贷余额90.5万元,约占其全部生产经营资金的四分之一。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43万元,仅占全部生产经营资金的11.2%②。民间借贷的具体形式包括直接的资金借贷、“银背”以及集资等多种,其利率的确定一般是以资金供求关系为基础,并根据借贷者的信誉等因素由双方直接商定,月息在25‰~50‰之间。而就占比较低的正规金融部门信贷这种外源融资方式的内部结构而言,当时的国家银行在资金配置上坚持的是“唯成分论”,金融资源的配置完全不以实际部门的贡献为导向,民营中小企业基本上被“割裂性”地排除在国有金融部门的服务范围之外。由此,事实上主要是由城市、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对其提供力所能及但却具有金融深化含义的资金支持。
而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温州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逐渐发生了改变。从整体上来看,自有资金所占比重仍然最大(目前自有资金率约为57%),但民间借贷这一资金来源出现萎缩,而金融机构贷款比重则明显上升。据71家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统计,目前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民间融资这三者的比例约为6.5∶3.6∶1,从金融机构的借款约占企业总负债的74%。在调查95家民营企业问及资金短缺首先想到从何处借入时,有83家选择了金融机构,约占90%③。在金融机构中,城乡信用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面向个体、私营等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温州全市城乡信用社1999年9月末对个私企业、乡镇企业与其他短期贷款(很大部分是个私贷款)三项余额合计为66.9亿元,占其全部短期贷款余额的90.1%④。虽然以中小企业为支持对象,但由于城乡信用社目前所拥有的市场份额与国有银行相比差距较大,从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绝对量上来比较,则国有金融部门所持比重明显上升。1999年底时,温州全市金融部门的前述三项贷款余额为171.9亿元,经估算,城乡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比重大体为50%弱,相应地国有银行在此三项贷款中的比重已略超过一半。这说明,以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已成为民营中小企业主要的外源融资渠道,而且在这当中从国有银行部门获取这一渠道开始占据相当的比例。
总之,温州的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已由过去的以民间借贷为主、以金融部门贷款为补充的外部筹资方式演变为以金融部门贷款为外源融资的主渠道、民间借贷占比急剧下降的新的结构。并且,在中小企业所获取的金融部门贷款中,也由以往的以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所构成的民间金融部门为主导,转变为国有、民间金融部门双轨并重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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