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模式”最有意义的地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最发达、最活跃,排他性产权建立得最早、最充分。二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最早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因此,“温州模式”可以概括为“民营经济+市场经济”(张仁寿、李红,1990)。在温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很小,其在工业和商业中的比重不到60%,非公有经济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都占相当大的比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温州的这种经济体制要求有相应的融资体制与其相适应,温州金融必须为新兴的非国有经济部门提供合适的融资渠道。
“温州模式”对温州金融的另一个要求是现金投放量大。温州是通过“家庭工业+专业市场”来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商品生产的发展和专业市场的扩大,导致了温州的货币流通出现一系列新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货币的大量投放。促使货币大量投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货币在地区之间横向流通频繁,非现金货币大量转入,现金大量外流。由于农村家庭工业发展和专业市场的扩大,产品和劳务输出增加,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货币在地区之间流动也就日益频繁。“温州模式”发展初期的特点是家庭经营或挂户经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原材料来源基本上是采取现金购进,而其销售对象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或大集体企业,多以非现金方式结算。这种模式的发展与扩大,与全市现金的流出形成同比例上升的局面。其二,货币和资金混为一体,使市场现金容纳量增加,特别是生产经营性货币容量大。家庭工业使得一个家庭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生活和生产双重消费,客观上需要相当数量的现金。其三,温州集市贸易特别发达,居民货币收入中相当大的比例投向市场,大部分货币投出去后回不到银行,这种流通形式的结算大多采用现金,结算手段落后。根据估算,温州市的货币投放占全省投放的80%以上。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温州在市场化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现金投放,但是,温州经济仍然是在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价格水平下推进的。温州能够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对新近市场化的家庭工业以及由此发展起来的非国有经济部门实行很硬的预算约束。在温州的经济发展中,并没有像“苏南模式”那样,采用金融机构大量贷款的方法来支持农村工业化的迅速实现。国有金融机构基本上没有为家庭工业、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解决资金的融通。整个官方金融系统包括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信用社在内,对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贷款的比例1990年为3.9%,1991年为3.87%,1994年为5.1%,1995年为5.49%,1998年为6.87%。尽管城市信用社是专门为解决“两小”企业的资金问题设立的,但事实上,城市信用社对民营经济融资所起的作用极为有限。温州地区的官方融资基本上是单一的融资体制,80%以上的资金掌握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手中,它们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很少为在经济领域中占大比重的非国有经济提供相应的融资渠道。因此当大量的货币投放通过民间融资转化为生产性资金时,并没有给区域经济造成通货膨胀压力。
第二,繁荣的民间资金市场以及自筹资金机制的支持。自由化的非国有经济部门由于得不到官方融资的支持,因此只能通过自筹资金和通过非银行货币市场来融资,而民间金融市场就是这样一种非银行货币市场。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温州地区不可能依靠外资和大量的国家投入,温州的非国有经济部门只能依靠民间资金市场和自筹资金机制以及因此产生的滚动式现金积累来为自身融资。不仅如此,非国有经济部门自身发展带来的金融资产存量的巨额增长,还为改革缓慢的国有企业提供融资。
前已指出,温州的现金投放量大,家庭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千家万户手持现金的增加,这就使得金融系统客观上难以控制流通中的货币和资金,尤其官方金融更不可能对现金进行严格或是绝对的管制,从而为非正规金融部门(民间金融部门)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可以说,现金流通的难以控制与“温州模式”的独特要求为民间金融这一诱致型制度变迁提供了制度供给,而非国有经济部门的资金需求由于官方金融的政策歧视为这一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制度需求。
推动民间金融迅速发展并使之得以较好运行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民间信用以及原有的民间互助组织形式的存在。1993年,温州民营企业资金构成中,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占20%,经营者自筹占40%,民间借贷占40%。也就是说,民间信用的资金量在这些领域已是银行、信用社贷款的2倍。在流动资金中,除20%为企业自筹外,其余绝大多数来自于民间金融。另外,据统计,温州的民间游资高达300多亿元(李丁富,1997)。在允许民间金融市场存在并能较好地发展的前提下,资金在温州民营经济中已不是一个制约条件,温州经济已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民间资本积累机制,多数企业能依靠自有资金和民间资本市场完成经营活动。
第三,市场利率的作用。在温州的经济活动中,存在三种利率:一是官方的基准利率,主要是国有大银行和各专业银行执行的利率;二是浮动利率,主要是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在吸收存款和向外贷款所采用的利率;三是民间金融的市场利率。表6.1显示了这三种利率的差别。事实上正是这三种利率都维持了正的实际利率才保证了温州金融的迅猛发展。民间的市场利率为非国有部门资金积累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浮动利率则保持了居民储蓄的增长势头;基准利率虽说实际利率较低但仍然为正,再加上国家信用的保证也能保证储蓄的增长。
表6.1 温州市的三种利率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温州金融实践与探索》及相关资料整理。由于民间各种形式的借贷利率不相同,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一般信誉好或效益好的企业在民间的借贷融资利率要低得多,年利一般在12%~24%之间。
在温州,民间市场利率这么高的原因,主要在于非国有部门的积累以货币持有的形式进行,货币持有者必须能保证其所持货币不贬值并有一定的收益,包括持有货币的便利和报酬。这个收益率取决于存款的名义利息率(包括非正规金融部门的民间意义上的利率、政府规定的浮动利率以及存入国有银行的基准存款利率)同预期通货膨胀率之差,用符号来表示是d-p。这个收益率越高,人们越乐于持有货币,储蓄和投资就越旺盛,反之不然。这就是说,实物资产在一定程度上是互补的。但如果d-p高得超过实质资产的收益率,则人们又会长久持有货币而放弃投资的机会,因此货币同实质资产又从互补关系转变为替代关系。所以,民间利率应等于货币持有收益率加上通货膨胀率,并且小于等于投资回报率加上通货膨胀率。据调查,苍南县金乡镇家庭工业生产年平均利润率高达70%~100%,商业年资金利润率亦在50%~75%之间,而民间利率通常在月息3分左右,即年利息率为36%,并没有超过投资回报率。而我国的基准利率被人为地压低,d-p太低,甚至成了负数;多数时间实际利率为正,但是偏低,不能反映资本的稀缺程度。国家之所以能动员储蓄,原因在于国有银行垄断金融,并且长期使得金融资产持有形式单一化。
应该说温州大多数的民间借贷利率应属正常范围,而不是高利贷,更不能说借贷者是纯粹的食利阶层。这是因为民间借贷有很大的风险,利率停留在月息3分左右而民间资金市场不能出清(一般是需求大于供给)的关键原因在于民间利率具有过滤风险的职能。由于民间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利率成为一个显示风险高低的信号。另外,高利率还意味着还贷交易成本高昂,由于借入者从事的项目存在风险,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民间借贷更多的是灰色意义上的借贷,即目前并没有一种正式法律制度来保护出借人的利益,出现风险时的还贷更多地依赖于双方的谈判。这种契约的执行,交易成本过高。
第四,非国有部门通过自筹资金对地方财政的支持。统计数据表明,温州地区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率从1978年的10.2%下降到1998年的6.79%,但1978—1998年温州的财政收入一直大于财政支出,同时温州取得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巨大进步。这其中的奥秘在于温州非国有经济的成长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国有经济部门对财政贡献的减少,并且非国有经济部门通过自筹资金来支持温州的城镇建设,从而减轻了财政为地方服务的压力。近10年来,温州小城镇建设以农民投入为主,自筹资金、自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已达100多亿元,其中70%以上来源于农民集资,国家投入不到10%;1993年前累计用于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金达20多亿元,其中60%是群众自筹的。非国有经济部门对地方财政的支持保证了温州财政收支的平衡甚至财政盈余的出现,从而缓解了地方财政赤字造成的通货膨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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