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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与民营企业融资的结构性矛盾

时间:2023-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来说,温州上述金融格局在现有的扭曲性制度安排下有其雄厚的生存基础,有力地支撑了温州区域经济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乃至当前的长期、持续的繁荣,从而保证了温州的经济“第一次体制转变”的基本完成。这种状况若不加以改变,随着温州经济“第二次体制转变”进程的不断深入,经济、金融运行的结构性矛盾将不断显现。

总的来说,温州上述金融格局在现有的扭曲性制度安排下有其雄厚的生存基础,有力地支撑了温州区域经济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乃至当前的长期、持续的繁荣,从而保证了温州的经济“第一次体制转变”的基本完成。然而21世纪初,温州的经济正处于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期间,也即从产权制度变革到管理革命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体制转变”,其中重点是实现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金祥荣,2000)。也就是如何从工业化中期走向工业化后期乃至基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现在的温州模式已不再是八九十年代的意义上的“温州模式”,而是基于上述改革和发展的阶段转换任务完成后的“新温州模式”。具体而言:“新温州模式”将要求温州市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突破传统“温州模式”那种家庭联户经营的限制,发展到现代公司制的企业、企业集团;改变劳动密集型及低加工度、低附加值为主的产品和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高加工度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单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式,走上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综合发展的道路;改变传统的落后的市场组织形式和市场交易方式,转变为现代的市场组织形式和市场交易方式(史晋川、朱康对,2002;杨晓平,2001)。理论上讲,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金融格局发生相应的变化。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温州市的金融形势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虽处于历史上较好的年份,但是由于垄断国家金融资源的国有商业银行及相应的金融体制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当前温州市的金融格局是否能适应“温州模式”的后续发展要求着实令人担忧。因为直到目前,广大的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外部融资制约仍未解除,信贷结构与需求的不对称性、金融组织体系结构与经济结构的不匹配、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与产出结构严重不对称,是现实经济金融运行中不争的事实。这种状况若不加以改变,随着温州经济“第二次体制转变”进程的不断深入,经济、金融运行的结构性矛盾将不断显现。

首先,从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看,存在短期或超短期资金供给相对充裕与中长期投资资金供给严重短缺的矛盾。近几年来,随着温州市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企业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一部分短期贷款以外,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对中长期贷款特别是技改贷款的需求趋于上升。而国有商业银行在面对民营中小企业这类贷款申请时,发现没有足够的信贷记录,并且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较少,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都远不能满足需要,民营中小企业的要求往往成为泡影。即使有个别资质较好的企业有幸可望获得成功,也因对其的技改贷款利率高(平均上浮30%~50%)、管制严且审批手续繁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无技改贷款的审批权)、时间长而常常望而却步。

其次,从内、外源融资结构关系看,存在着内源融资的过度依赖和外源融资相对不足的矛盾。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内、外源融资的策略是有所不同的。一般而言,初创时期,企业规模小,经营不稳,其本身往往存在着资信等级低、抵押担保能力差、金融机构对其的融资成本高等先天弱势,从而在现实中表现为从金融机构等渠道取得外部融资较困难,这种状况下企业经营主要依赖内源融资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随着企业规模、实力的扩大和资金需求量的增大,外源债务性融资应逐渐成为主导的融资形式。然而多年来,温州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较为特殊,无论创业初期、还是成长期企业均高度依赖自有资金。从资金结构看,不仅是原始资本金,而且日常经营性资本金绝大多数也来源于内部集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民营企业长期受到金融机构的歧视而导致民营企业家养成了不靠银行发展的习惯并形成某种惯性的因素(赵伟,2002),更有缺乏与民营企业具有天然亲和力的融资场所之因素。如债券市场,尽管我国民间投资的潜力巨大,但社会投资需求与民间投资供给的长期错位造成了民间投资领域极度狭窄,目前发行的重点建设债券、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主要用于大规模进行的工业技改、城市化进程及基础设施等资本密集型项目的投资,带有政府主导垄断的推动型色彩,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就投资的项目而言根本上就不是它们的强项,况且它们也很难进入这一投资领域,就债券本身所具有的利率、期限特征和所有制特征而言也很难适应它们的需求。

再从内源融资的渠道来看,也存在着很不正常的情况。温州市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渠道基本上靠自筹和“内部集资”,其中“内部集资”占企业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约85%(王引,2002)。这种状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尚未建立,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处于缺位状态。我国的资本市场从它生存的那天起,就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尽管政府和央行对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没有明文限制),再加上对股票发行额度和上市公司选择受到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要从相当紧张的发行额度中分得一杯羹,实在是难于上青天。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另一个表现是,国家没有根据我国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温州则是民营中小企业)这一实际,开辟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多层次、不同风险度的股票交易市场。

还有从金融支持的组织机构看,存在着作为金融资源最大拥有者的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压力与真正适应于民营企业发展要求的中小金融机构的缺位的矛盾。众所周知,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主体,长期以来一直以服务国有大企业、追求规模效益为经营宗旨,双方形成了兴衰与共的牢固关系。温州地区由于独特的经济结构情况虽不尽相同,但国有银行和民营经济之间事实上长期存在的体制隔阂致使它们之间很难形成长期的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尽管当前温州地区正规金融部门对民营经济的贷款基本上不存在歧视。况且随着国有银行纷纷推行大城市发展战略,相继从县域、县域以下地区信贷市场退出,表现在信贷管理权上收集中于总分行,基本取消了县支行的贷款审批权,严格控制其信贷增量,客观上致使基层信贷机制萎缩,沦为“吸存机器”。这是国有大银行基于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优化资产结构、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而采取的一种理性行为,但它引起县域金融资源的漏出,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当然是遍布城乡的民营中小企业。如温州市2001年上半年新增贷款70.73亿元,但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反而下降了0.86亿元,同期全部新增贷款中,全市6个县仅占了21.04%(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01)。另外,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它们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自身发展问题没有解决,以及整体实力、知名度、业务范围、规模等方面的约束,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竞争仍处于较弱的位置,相当部分的机构面临亏损和支付风险的压力,迫使他们难以履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职责;同时从其组织结构来看,其主要股东要么是当地政府、要么是具有一定垄断性的国有企业、或者兼而有之,它们与政府均有着紧密的联系,因而其机体里天然地含有国有银行的基因,其运作模式和经营方式当然与国有银行相差无几。还有遍及城乡的农村信用社更是先天发育不良。当初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时,其不良资产比例和资本充足率就分别高于和低于全国水平,多数机构存在经营状况不佳,市场竞争不足,资不抵债,贷款质量差等严重问题,农信社不仅缺乏良好资金循环的融资条件,而且也无力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从温州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来看,近几年来,其市场份额逐步下降。温州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市场份额从1995年的14.8%下降到2001年6月的12.9%,同期贷款市场份额则从18.5%下降至16.1%。另外,温州市的农信社虽得益于地方经济环境较理想而从横向比较来看其资产质量相对较好,但截至2001年6月,全市有高风险农村信用社15家,占农信社机构总数的10.34%,资不抵债社13家;84个社亏损,占57.9%,资产利润率也仅为0.03%。这样的状况自然无法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

剩下的就是非正规金融组织(民间金融组织)了,非正规金融组织生命力旺盛,屡打不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天然地具有适应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的某些品质,然而可惜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权威的机构、规范的约束而导致其资金规模满足不了中小企业规模扩张的需求外,还因其“非法”而经常受到打压,对中小企业融资难以起到根本性作用。

上述的制度安排引起的融资结构、融资渠道的失衡导致的一个结果是温州非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长不大”。按照有关资料分析:从横向来看,民营经济中,发展最好的和最有特点的是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但就其平均工业产值而言,温州仅达浙江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从纵向来看,以1978年到1998年为例。温州工业产值增加了123.7倍,企业数量增加30.3倍。同期按照单个企业平均产值计算的平均规模,只增加了两倍强(赵伟,2002)。由此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企业规模偏小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同时,企业的经营效益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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