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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行成长历程中的弱势群体金融供给

时间:2023-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台商行自成立以来持之以恒地坚持为微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有效地满足了他们创业与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促进了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表11.1 台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以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资料来源:台州市商业银行办公室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向台商银行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民币转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微小企业发展。

台商行自成立以来持之以恒地坚持为微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有效地满足了他们创业与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促进了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见表11.1)。追溯台州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可以将它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表11.1 台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以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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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台州市商业银行办公室提供。

(一)1988—1997年:“扫楼”打动客户,创新吸引客户

作为台商行最早的前身——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创建于1988年6月6日,建社时只有6名员工、30平方米营业场所和10万元资本金。服务社成立时的路桥便有包括四大国有银行营业机构、农村信用社等在内的20多家金融服务机构,金融同行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然而刚刚诞生的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以其准确的市场定位、灵活的经营机制迅速为自己争得了一席之地。如:初创人员近乎以“扫楼”的方式挨家挨户上门营销其经营理念与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针对个体、私营小企业主白天工作时间长、生意经营繁忙之情况,调整了服务时间,1989年在浙江金融界最早推出了“夜市银行”,每天营业13个小时,弥补国有银行服务时间短的缺陷,逐渐赢得了广大个私业主等弱势群体的信赖,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存款余额由1988年的176.19万元快速上升到1991年的1705.36万元,突破千万元大关;创利则从1.42万元上升到1991年的25.29万元。在这一阶段,银座金融服务社充分利用了自身经营机制高度灵活之优势弥补了其他金融机构高度计划性的劣势,找准了自己的市场定位与服务对象——个私小企业等弱势群体,争得了一席之地

经过3年多的发展,服务社积累了一定的金融从业经验并因此得到社会的认可。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黄岩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更名为“黄岩市路桥城市信用社”。1996年又更名为“台州市路桥城市信用社”。在这一时期,路桥城信社牢牢抓住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的有利时机,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1992年,服务社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等级工资与计件奖金相结合的九级行员制,有效地突破了建社初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1993年,首推“存贷挂钩、利率优惠”的办法,建立了一条银企间长期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的纽带。有利的外在发展环境加上不断的创新服务吸引了众多客户,并使路桥城市信用社接连逾越了几层台阶,存款余额从1992年底的4051.96万元一跃为1997年的10.3亿元,突破10亿元大关,壮大了其实力,为其规模扩张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1998—2005年:扩大规模经营,服务微小客户

1998年,台州市路桥城市信用社凭借其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与雄厚的经济实力,突破政策约束,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成功兼并了严重资不抵债的椒江区港口城市信用社,并更名为“台州市银座城市信用社”,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这一时期,银座城市信用社成功导入了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并顺利获得认证,在管理组织结构上形成了决策、实施、监督、反馈四大体系。2000年底,银座城市信用社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利润和不良率分别为24.39亿元、16.89亿元、2959万元和0.993%;而同期路桥区中、农、工、建四大支行中相应最好的指标分别是农行11.67亿元,工行5.34亿元,农行1078万元,建行3.22%。在其贷款发放对象中,个体户、微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占比83.3%,有效地承载并实现了金融帮扶弱势群体的功能与责任

2001年,地方政府和监管当局为规范城市信用社发展,决定组建以银座城市信用社为主体的台州市商业银行。经过1年时间的紧张筹措,台州市商业银行终于在2002年3月23日正式挂牌营业。台商行从最初被动式的“扫楼”选择开始,历经10余年发展,虽也具备了与同行竞争大中客户的实力,但决策层经过认真思考,依然选择与秉承服务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定位,提出打造“我们可以信赖”的“中小企业伙伴银行”的市场战略。其间,民营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占全行贷款余额均保持在98%以上,单笔贷款均值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3年的约60万元下降到2006年的52万元,2007年更是降到46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商业银行单笔均额,真正成为微小企业的伙伴银行。

(三)2006—2007年:摸索适合国情的小额贷款经验与可复制技术

2005年11月23日,台商行成为国家开发银行首批微小贷款项目合作银行。合作方式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提供资金与技术援助。国家开发银行向台商银行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民币转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微小企业发展。在技术援助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帮助台商行引进一套能够实现良好运作的信贷技术,同时也帮助台商行提高培训能力,以满足其按照商业原则大范围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需要。

小本贷款项目自2006年1月正式发放首笔贷款以来,其发放的网点不断增加,遍布台州市辖区。截至2008年8月,累计发放小本贷款达177748万元,笔数为22548(其中无一笔抵押贷款),人均在管笔数达130,平均每笔金额为7.88万元,单笔数额为0.2万~30万元,利率为8.85‰~15‰,加权平均利率为14.75%,其中失地、离地农民贷款份额占到94%、城镇下岗创业居民占5%、外地创业民工占1%,60%以上系生平第一次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服务,贷款不良率仅为0.26%,小本贷款2007年税后利润为2000万元,人均创利约28.57万元,实现了金融帮扶弱势群体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台商行小本贷款满足率还是较低的,截至2008年8月,满足基本条件的申请笔数为37940笔,实际批准的笔数为22548笔,占比59%,申请金额为479200万元,实际批准的金额为177748万元,占比仅为37%。弱势群体强劲的金融需求昭示着急需更广阔的空间复制与推广小本贷款的经验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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