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金融服务,开创了“资产信用”这一新金融理念,具有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全新金融功能特点。融资租赁功能可以绕过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贸易壁垒,成为促进一个国家资本输出的重要方式。融资租赁是上海自贸区很有前途的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自贸区将着力打通阻碍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瓶颈,打造便捷畅通的融资渠道,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多元化、综合化、专业发展,成为深化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选择。
关键词:自贸区;融资租赁;自由贸易;金融创新
一、融资租赁概述
(一)融资租赁的内涵
融资租赁是金融和贸易结合的边缘产业,具有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全新金融功能特点,融资租赁能够打通资本与产业的连接通道,成为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最佳纽带。融资租赁侧重于对项目未来收益现金流的考察,发掘出租赁物本身具有的信用,因此即使在银行贷款中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项目和企业,也能通过租赁获得所需设备、设施和资金,得到发展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中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市场渗透率是融资租赁额度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作为衡量租赁业规模的重要指标,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意大利都在20%左右,最高的挪威超过29%,我国市场渗透率大概是5.5%,与国际将近20%左右比较,我国融资租赁业还有很大的空间。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就成为我国构筑科学稳定的资金供给体系,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多元化、综合化、专业化发展,成为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选择。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的特殊金融产品,出租人提供的是金融服务,而不是单纯的租借服务。因此,融资租赁属于准金融业务。
表8-1国内外对融资租赁的定义
区 域
法律法规
定 义
国内对融资租赁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和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国外对融资租赁的定义
《美国统一商法典》
◆承租人不选择、加工或提供货物。
◆出(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而取得货物,或对货物的占有和使用权。
◆向出租人或者向承租人出具合同,证明出租人之所以购买货物是为签订租赁合同之需,或者由承租人以合同承认出租人购买货物是签订租赁合同的前提。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应商)订立一项协议(供应协议),根据此协议,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需求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且与承租人订立一项协议(租赁协议),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
◆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一项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表8-2融资租赁产品的优势
序号
优 势
具体内容
1
灵活的操作模式
◆除设备外,没有其他任何必要的形式要求。
2
独特的风险评估体系
◆不依赖企业规模、不依赖规范资料、不依赖担保物或担保机构。收集资料没有统一格式。
3
高效的服务
◆租赁公司一般为一级法人机构,审批在公司内部完成,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效率要求。一般项目,资料齐全后7~3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项目评估与验收。
4
稳定的合作预期
◆一次签约,租赁期内偿债进度稳定,新增设备长期循环操作。
5
适当的信用与实力要求
◆定位明确,以服务于中小企业为主。
6
适中的成本负担
◆比银行融资成本高,比多数社会投资机构回报要求低,整体成本介于农村合作银行与民间融资之间。
图8-1 租赁的法定分类
(2)融资租赁签订两个合同,分别是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件购货合同。租赁合同确定融资收益,购货合同确定融资成本。
(3)融资租赁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由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代为融资,承租人直接与供货厂商洽谈选定所需设备,再由出租人出面购买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有时出租人同时担当供货商的角色(结构性租赁),有时承租人担当供货商的角色(返还式租赁),还有时承租人担当出租人的角色(转租赁)。
(4)融资租赁需要法律法规保护、会计准则界定、税收优惠鼓励、监管制度适度等四个支柱的支撑才能保证融资租赁良好的营运环境。没有法律保障,租赁业务难以正常开展;没有会计准则,无法准确界定经营活动是否属于融资租赁的法律保护范围;没有税收促进,融资租赁成本高,没有吸引力;没有监管,金融租赁的无序发展,将有可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三)融资租赁功能
融资租赁功能从宏观上看,具有拉动内需刺激消费、调节宏观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引导资本合理有序流动这三大功能;从微观上看,具有扩大投资、促进销售、节税、表外融资、盘活存量、推动技术改造、缓解债务负担、增加资产流动性和强化资产管理这九大功能。此外,还有一个特殊功能——规避功能,规避功能是指可以绕过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贸易壁垒。融资租赁的贸易和投资相结合的属性,作为联结设备和金融的工具,其融物功能可以避免金融监管,其融资功能可以避免贸易壁垒,因而成为促进一个国家资本输出的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带动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而走进去、走下去。国际经验证明,融资租赁在促进设备销售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国经济多年来以10%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巨大,其中蕴含着较好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机遇。
表8-3中国融资租赁机构数量:按监管机构分类(截至2012年底)
监管部门
合 计
商务部外资司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与国税总局联合审批
银监会
460多家
80家
20家
560多家
资料来源: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
表8-42008~2012年金融租赁公司发展概况
年度
租赁投放金额
直租项目投放金融
实收资本
总负债
总资产
2008
602.46
91.86
257.01
543.30
802.27
2009
1 017.88
227.75
289.70
1 289.10
1 601.06
2010
2 048.23
718.07
459.49
2 635.66
3 156.99
2011
2 907.28
1 010.08
504.89
4 641.19
5 267.78
2012
4 147.94
1 009.80
631.23
7 136.40
7 986.29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
二、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概览
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将分期付款与租赁结合起来,开创了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业务经过不断的发展与实践,逐渐完善并在许多国家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和商品流通的主渠道,是当今社会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一)德国融资租赁业的政策措施
1.监管模式
(1)认为融资租赁业务不是金融业务,租赁公司都可以从事。租赁既不需要申领银行业执照,也不需要申领租赁执照。
(2)基本上把企业间的借贷行为定为非金融业务。
2.法律环境
德国民法中并无租赁合同的定义,所有的租赁合同基本上被视为出租协议,出租协议在德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节有所涉及。
3.会计和税收政策
(1)德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租赁行业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要求,它们主要从德国《商法典》中推导出来。
(2)适当记账原则也是会计处理原则的来源之一,它并未在德国《商法典》中正式定义,但按照商业用途来解释。
(3)德国租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概念是“经济所有权人”,在绝大多数租赁交易中,出租人都是经济所有权人。
(4)承租人在支付每期租金时,要支付相应比率的“增值税”,税率为15%,非个人的承租人以后可以得到全额返还。
(5)德国企业缴纳“交易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以全额扣除,如果企业是通过长期借款购买设备,其支付的利息只能有50%允许扣除,这样,承租人可以比借款人在交易税方面节约租金中利息部分的6%~10%。
(二)日本融资租赁业的政策措施
1.法律环境
日本的《民法典》和《商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直接的规定,只要符合商法的一般规则,就可设立租赁公司从事租赁业务。与消费者个人的租赁交易要受《消费者合同法》及《特定交易法》的管辖。
2.会计和税收政策
(1)融资租赁交易应当像普通的买卖交易那样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对非所有权转移的融资租赁交易来说,承租人可以选择租赁资产不记入资产负债表。
(2)在公司税法中,“融资租赁”这一字样并未出现,而以“租赁”代之。
(三)西班牙融资租赁业的政策措施
1.监管模式
在西班牙,融资租赁作为金融业务,接受西班牙中央银行——西班牙银行——的金融监管。
2.法律环境
西班牙没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规范融资租赁业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很多法律中,并未形成体系。
3.会计和税收政策
(1)西班牙从事融资租赁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折旧期限大企业可以加速到国家规定的1/2,小企业可以加速到国家规定的1/3。
(2)西班牙的回租赁业务需要征两次契税。
表8-5各国政府对融资租赁的其他扶持措施
国 别
政府其他扶持措施
美国
·跨国租赁风险保险
·政府贷款支持
日本
·政策性融资待遇
·援助租赁制度
·租赁信用保险制度
韩国
·允许租赁公司发行债券
·建立忠信基金
·设立特别保险公司
中国
——
三、融资租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最佳利好
(一)不设最低政策资本限制
融资租赁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扩大开放措施的三大金融服务领域之一。根据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规定,具体开放措施,一是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单机、单船公司注册资本限制;二是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明确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是试验区融资租赁的最佳利好消息。自贸区关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审批和监管,开放程度很大,但融资的便捷性取决于境内外融资渠道能否有效地结合,这牵涉到区内利率和汇率两方面的改革力度。
(三)允许融资租赁公司设保理业务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政策包含允许融资租赁公司设保理业务。就自贸区做保理业务而言,可以创新的空间和内容极其宽泛,包括横向纵向的拓展、对现有桎梏的规避和化解,在政策法规框架内利用现有资源科学设计创新租赁产品。融资租赁保理不应仅局限在制造型企业,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借此实现融资目的。融资租赁对保理业务的不断创新、延伸并拓宽自己的服务范围,是上海融资租赁市场最具灵活、最有力的助推器。
我国融资租赁极不发达,与中国经济总量和作为世界制造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在地域上,融资租赁作为“富人的游戏”,分布很不均匀,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上海市占全国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1/4。融资租赁受惠上海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潜在的巨大机会,将迎来新一轮更深、更广的发展。
四、融资租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最佳实践
(一)建立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
以上海租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与交流平台为基础,以信息服务为起点,以融资租赁为核心,以汇聚信息、整合资源、创新服务为抓手,打通融资租赁行业的上下游,建立专业化经营平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以打造全国最好的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积极探索国际化,努力打造成为租赁企业、上下游以及相关参与主体提供集行业公共信息、租赁资产交易、配套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全国最专业的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该专业平台,融合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着重研究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创新,延伸租赁产业服务链,推进租赁企业、项目、资金、资产、人才等相关要素集聚上海,尽快形成上海租赁行业的集聚效应和比较优势。
(二)探索厂商租赁公司的全球化模式
厂商租赁公司能够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全球化:建立一个独立的分支机构;通过供货商融资方案在融资服务价值链中选择部分或全部活动外包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出租人合资。
1.独立经营的厂商租赁公司
在此种模式下,厂商租赁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在其母公司直接控制之下,它既可以以母公司内设机构的形式存在,也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外包给第三方
供应商可以选择将其厂商租赁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价值链活动外包给第三方的服务提供者。厂商租赁公司外包的主要动因有:缺乏资源、缺乏内部专业技能、不足以达到规模经济水平、资金限制、税收优惠等。
3.合资
供应商可以与第三方融资机构或出租人合资,共同组织力量,分享收益、分担风险。参与合资的优势在于制造商有可能保留一部分内部的融资收益和税收优惠,而不必承担全部风险或投入全部资本以建立一个厂商租赁子公司。
表8-6厂商租赁公司的三种全球化模式
全球化模式
优 点
缺 点
独立分支机构
完全控制方案
非核心业务;承担全部风险,资产负债表表内业务
全部收益和利润
外包给第三方
有权获得融资专家的服务
失去控制;风险定位
有权使用现有体系和基础设施
合 资
完全合作伙伴关系;多方收益
文化差异;目标不匹配
图8-2 厂商租赁基本交易结构
(三)探索电子商务与融资租赁业综合发展新的运作模式
电子商务赋予租赁业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和全新的竞争规则,即租赁公司无论实力和规模大小,在网络上一律平等。电子商务时代的租赁公司突破传统的经营和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提供的广阔的虚拟化租赁空间,创造出网络租赁、自助租赁、无人租赁、电话租赁等新的服务模式。电子商务的租赁商可以利用传统租赁公司在技术、维修、配送等方面的优势,仅靠少量的知识员工,可为数量巨大的顾客提供个性化、全方位服务。
(四)建立专业性融资租赁登记托管系统和结算系统
融资租赁交易造成了租赁物的占有者和所有者的分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但不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样极易造成一种“虚假财富”的表象。这种“占有假象”极大地影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因此,融资交易需要以一定的公示方式披露各方当事人的权利状况,维护交易安全。公示的最好方法是登记,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登记具有对抗担保人的效力。对于融资租赁,作为租赁物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只能寻求登记以求公示。融资租赁登记的主要功能在于公示租赁物上的权属状况。“先登记者优先”规则使所有的担保权人均信赖权利的外观——动产担保登记簿以预测其权利的优先顺位。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制度,设立专门机构科学管理租赁物品,为租赁关系提供登记和查询的平台,能够有效地维护交易安全、降低租赁风险。登记的范围不仅包括融资租赁,也包括其他的租赁关系。许多国家都建立起融资租赁登记制度,例如,美国、加拿大等北美洲国家,还有新西兰、新加坡、阿根廷、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阿尔巴尼亚等。
随着融资租赁资产的流动性逐渐增强,必然需要专业性融资租赁登记托管系统和结算系统作为支持,通过设立融资租赁电子登记系统,实时登记交易过户信息,实时进行每笔交易的资金结算,为产品持有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等。互联网使得信息的共享全面、深入、便捷,并使得登记公示系统的统一成为可能。
(五)通过资产证券化,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统一市场
设计合适的投资产品是融资租赁行业突破式发展的关键,融资租赁公司在发展业务和定价时,应该以投资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为导向来确定融资租赁资产的价格。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是一个金融创新的过程,通常在合同法、公司法、信托法的框架下就可以运作完成。采用金融创新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是现代租赁的发展趋势,租赁资产证券化就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解决租赁公司资金缺乏的方式。
图8-3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
通过建立一个开放的、流动性强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统一市场,为融资租赁资产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化的流转市场,有利于促进全国融资租赁资产的流通,提高融资租赁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融资租赁资产流动性风险,从而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整体发展。2011年6月10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正式启动“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全国性市场”,上海具备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广阔的经济腹地,是实现租赁行业资本利差业务和实业贸易要素整合业务的最佳市场,通过建立上海融资租赁交易所市场,打造制造业中心和贸易金融中心的重要载体。
以上海租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与交流平台为基础,以信息服务为起点,以融资租赁为核心,以汇聚信息、整合资源、创新服务为抓手,打通融资租赁行业的上下游,建立专业化经营平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以打造全国最好的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积极探索国际化,努力打造成为租赁企业、上下游以及相关参与主体提供集行业公共信息、租赁资产交易、配套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全国最专业的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该专业平台,融合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着重研究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创新,延伸租赁产业服务链,推进租赁企业、项目、资金、资产、人才等相关要素集聚上海,尽快形成上海租赁行业的集聚效应和比较优势。
图8-4 租赁资产证券化基本交易结构
(六)以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融资租赁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国家的扶持,其中税收优惠是最重要的扶持手段之一。融资租赁的纳税人通常是从事融资租赁交易的企业。涉及融资租赁的企业纳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直接税)以及以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为主要形式的流转税(间接税)。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的税收优惠有以下几种:
1.投资税收抵免
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行为,为鼓励投资采取“投资税收抵免”的税收制度,惠及到融资租赁,如规定投资者可从企业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投资额一定百分比的税收,即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可以从应纳税的收入中抵免设备投资的一部分支出,并可根据形势调节投资减税率。
2.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可以使纳税人在设备使用的头几年增加纳税扣除额,从而推迟了纳税。加速折旧是拉动设备投资的有效措施之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融资租赁设备的折旧年限高于租赁年限时,按租赁年限折旧。例如,美国税法规定,融资租赁的期限比法定折旧年限短10%~25%,并允许在租期内足额折旧;日本税法规定,现代租赁的租期一般为设备法定耐用年限的60%~70%。在加速折旧中,虽然提取的折旧总额没有变,但法定折旧可以提前完成,使企业实现延期纳税,获得时间价值的好处,从而降低设备更新损失以及通胀风险。
3.租金税前扣除
许多国家允许承租人把租赁的总成本当作费用在税前扣除。如美国规定,采取“真实租赁”的承租人,可以把租赁总成本在缴纳所得税之前扣除;在日本,承租人可以把租赁合同中一定金额(一般为合同额的60%)的7%用来扣除税款,也即获得整个租金4.2%的税收减免。由于融资租赁的期限一般比法定折旧年限短,这一制度可以使承租人获得类似加速折旧的好处,从而鼓励承租人采取融资租赁设备的方式。
4.呆账准备金制度
出于应对融资租赁风险的需要,一些国家允许出租人根据应收租金的拖欠情况,提取足额的呆账准备金,以便及时核销坏账损失,并不同程度地对准备金给予税收优惠。例如,美国规定出租人可以自定呆账准备金比率并自主提取,虽然准备金提取时不免税,但一旦发生损失,损失的部分就可以免税;日本规定,当债务人(承租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出租人)无法回收资金时,其债权额作为呆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计入呆账发生日的年度损失额中。
5.对杠杆租赁的税收优惠
杠杆租赁的出租人在购买设备时,仅需用自由资金支付设备款的一小部分,其余款项通过将要出租的设备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取得并支付,然后用该项设备的租金来偿还贷款。美国税法规定,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作为财务费用列支,出租人可相对减少所得税的支出。出租人进而通过降低租金的形式使承租人也分享到该优惠。
(七)创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融资租赁保理是指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租赁公司将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承租人享有的尚未到期的租赁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提供应收租金账户管理、应收租金融资、应收租金催收和承担应收租金坏账风险等服务,同时保理商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融资租赁保理是一种将租赁与金融相结合的金融创新产品,越来越多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保理的形式从保理银行处获得融资。融资租赁保理可以使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账款盘活,进而从保理银行获取除贷款之外的资金支持。对承租人来说,由于保理能促进租赁公司的再融资,这间接地降低了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难度。同时,由于承租人中不乏中小企业,这也间接地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我国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规模已经超过1万亿元,位列全球第二,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设立,融资租赁业务无疑将迎来新一轮更深、更广的发展。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可绕开贸易壁垒,突破对直接购买的限制;融资租赁作为跨设备和金融的工具,通过国际化可以把中国设备引入更广阔的市场,对中国装备制造企业的海外扩张有深刻的作用。融资租赁昭示贸易投资未来,它的贸易和投资相结合的属性,将给我国带来“对外投资+国际贸易”的新模式。
图8-5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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