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中小企业老总认为利用股票融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其实,距离中小企业并不遥远,许多大型的中小企业都希望利用股票融资,也有的中小企业不希望发行股票及上市。大家的出发点各不相同。
希望上市的,认为发行股票有助于筹集更多资金,有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也有利于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不希望上市的,认为发行股票上市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也有潜在的被人恶意收购的风险,各种资料还需定期公开,自己在明,他人在暗,不合算。
中小企业究竟何去何从,还要看公司的发展策略,是想走股份制道路,还是沿袭原有的经营策略。
我国上市公司中纯中小企业很少,绝大部分含国有股的成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企业不能利用股票上市融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④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经过证监会批准,中小企业可以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从目前情况来看,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中小企业要成为上市公司仍需要进行各方面的努力。
买壳上市——一种上市的好办法。
所谓买壳上市就是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控股公司的实体资产,从而将非上市公司的主体注入上市公司中去,最终达到非上市的控股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见图4-1)。
图4-1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属于我国证券市场资产重组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在中小企业成为直接上市公司难度较大的情况下,买壳上市不失为一种争取上市融资的良好方式和意图。我国现行股票发行和上市还受额度管理的限制,一些有潜质的中小企业由于无法获得发行额度而不能通过证券市场融通资金,选择买壳上市的方式也算是一种便宜,一方面有助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另一方面,也将一批处于“隐性死亡”状态下的上市公司救了回来,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
公司是否真的需要买壳上市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当然,中小企业需考虑的不单单是以上这几个问题,这里只给出一个基本的思路。私营企业选择目标公司也不是盲目选择,还是有些讲究的。
(1)选择一些主营业务、资产规模增长缓慢甚至是倒退的壳公司,这类公司负担沉重,公司自身面临的问题很多,比如公司有大量不良资产,公司离退休职工比重较高,公司负债比率高等情况。在收购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该公司有一部分优良资产,有一定的发展前途,在明确这一点后,收购它们注入自己的资产,随后改变其主营结构,剥离不良资产,待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改变挂牌名称。
(2)还可以选择一些处于夕阳产业的壳公司,或虽取得上市资格,但不具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公司为壳公司。
(3)股权结构有利于第三者控股的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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