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3年就对社会生产关系层次性问题进行过探讨,当时提出的要点如下: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可以分为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三个层次。[28]
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是人们对生产要素占有的社会形式。它反映着人与人之间在对生产要素占有方面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经济的基本制度”。
经济形式,是经济实体的社会形式,它反映着经济实体的具体性质和社会存在形式。它是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实现和具体化。
经营管理形式,是社会对不同经济实体和各个经济实体自身组织管理的形式。它反映调节经济实体经营运转的机制、手段和方式等。它属于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是第一层次的生产关系,经济形式是第二层次的生产关系,经营管理形式是第三层次的生产关系。在这三个层次的生产关系当中,第一层次的生产关系是基本的、本原的、决定性的,它决定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生产关系的性质。
首先,一定的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必然表现为相应的经济形式。其次,每种经济形式,又要求相应的经营管理形式。但是,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又由于处于不同的层次而各有其特点,决定了三者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即并非一种所有制形式只能有一种经济形式,一种经济形式也并非只能有一种经营管理形式。
所有制形式,作为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具有较为持久的稳定性。在形式上,所有制形式也没有经济体制模式和经营管理形式那么丰富多样。
经济形式,作为经济实体的社会形式,是较之所有制形式具体一些的经济制度。它有一定限度内的多样性和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经济形式的多样性,是生产社会化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所谓经济形式的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就是说,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经济形式可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原有的所有制形式的基础上,较为灵活地变化。所有制形式与经济形式既是统一的,又是可以分离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既可以独立形成一种经济形式,也可以与其他所有制形式通过不同的组合,形成多种多样的经济形式。
每一种经济形式,在它的经营管理形式上,更不是单一的。经营管理形式,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具体制度和方法,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并更加丰富多样。我国农业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建立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形式,不仅可能,而且十分必要。
总之,所有制形式、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三者一起,构成了社会生产关系体系的丰富内容。
原来,在对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理解上,我们往往只着眼于所有制形式。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只讲生产力的发展决定所有制形式的变更,忽视了生产力更直接地决定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这些具体的生产关系;讲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只讲在大的历史发展阶段上,所有制要与生产力的性质相适应,不懂得更经常地需要改变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以适应不同部门生产力的不同特点;讲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只讲所有制形式对生产力的阻碍或促进,不讲经济形式、经营管理形式同样存在着对生产力阻碍或促进的重要作用。实践表明,仅从所有制形式上来理解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远远不够的。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同样是这一规律的内容。特别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在所有制形式相对稳定的条件下,经济形式、经营管理形式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就成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突出表现。而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使我们的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能够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正是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研究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根本意义之所在。
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进程中,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一书中,首次对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作了明确区分,他提出,经济制度是“基本的生产关系”,而经济体制是“社会经济组织的”具体“形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纳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调节机制不同模式的区分,瑞典经济学家林德贝克对经济体制构造的剖析,美国经济学家纽伯格关于经济体制决策结构、信息结构与动力结构三结构的研究等等,这些都证明经济体制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一个独立层次的客观存在。
准确地认识、概括和把握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对于我们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社会生产关系,认识和把握社会生产关系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展开整个社会科学的研究,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3]《列宁选集》第1卷,第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第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5]同上,第11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第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8]同上,第12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6~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4]同上,第3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2~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6]同上,第3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二版跋,第20~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92~1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1]同上,第192页。
[22]同上,第193页。
[23]同上,831~832页。
[2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4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6]阿夫纳·格雷夫:《制度、历史和发展》,《制度经济学研究》,2006年第11期。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8]杨欢进:《对〈马克思社会生产关系范畴的系统考察〉的几点意见》,《哲学研究》,1983年第10期,第49~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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