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对“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的分析中,曾明确指出:“银行资本由两部分组成:(1)现金(现金或银行券),(2)有价证券。……由这些物质组成部分构成的资本,又分为银行家自己的投资和别人的存款,后者形成银行营业资本或借入资本。”[41]显然,在马克思看来,由现金和有价证券等物质组成部分构成的银行资本不仅包括银行家自己的投资,而且包括别人的存款。后者作为借入资本,也在银行的经营中发挥着职能,形成银行营业资本,是构成银行资本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接下来的分析中,马克思更进一步指出:银行资本中,“大部分并不是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是代表公众在他那里存入的资本(不论有利息,或者没有利息)”。[42]借入资本,不仅包括在银行资本当中,而且其数额往往比银行家自己的投资额要多得多,构成银行资本的主要部分,是银行资本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银行资本”的概念,马克思是这样定义的,学术界历来也是这样解释的。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将“银行资本”定义为:“资本家为经营银行业获得利润而投下的自有资本以及通过各种途径集中到银行的货币资本”。并且特别说明:“从所有权看,银行资本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银行家投入银行的自有资本,它只占银行资本的很小一部分,另一部分是从银行外面吸收进来的存款,即借入资本,它构成银行的营业资本。对于发行银行券的银行来说,这里还包括银行券。这一部分在银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远比前一部分为大。”[43]《辞海》对“银行资本”的解释,与此基本相同。各种版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般亦作此解。
《政治经济学教材》把“银行资本”仅仅理解为银行资本家的自有资本,明显地与马克思的定义相悖,与学术界公认的解释也矛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