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创业,必须要知道,中国的税务管理,到目前为止还是以以票管税的方}为主。所谓的以票管税,是指企业卖货物或者提供各类服务时给客户开具税务局监制的发票,而企业经营过程中支付房租、水电等各种成本费用时也必须取得相关的发票和单据,支付的工资需要有工资单和银行汇款单据等相关单据,这样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成本费用,否则没有合法的单据,即便企业发生了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务局也不认可这部分费用。这种以企业取得的发票或单据作为扣税的合法凭证的管理办法,就是以票管税。既然企业计算收人时要看如何开发票给客户,企业算成本时也要看取得的是什么样的单据,那么清楚地知道这些单据什么情况下是合规的,什么情况下是非法的,对创业的小伙伴们来说,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企业什么时候开发票就什么时候缴税,对不对?
很多企业的财务会告诉老板,开票就要缴税,没有收到货款或者现在不想缴税就先不要开票。这两句话中,前一句是对的,这也体现了我国以票管税的原则,但是后一句就不对了。
这是因为税法上有个专业名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意思是企业做的任何一笔业务,在税法上都能找到一个比较确切的时点,时点就是税法规定啥时候你这笔业务应该要缴税了。中国现有的17个税种,其中大家比较熟悉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每个税种对于在它征税范围内的业务,都有具体的纳税时点的规定。而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早于那个时点开发票了,就以开票时点为缴税的时点。如果企业到了缴税时点还没有开发票,同样也是要缴税的,不会因为没有开票就可以不缴税。税务局没有查到不代表企业没有税务风险。
在现行税法的规定中,关于不同税种之间的缴税时点的规定可能会不一致。所以有的时候也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同样一笔业务,它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所得税,但是它的纳税时点会不同。比如以企业收取房租为例。6月底收取第三季度房租6万元,这6万元既要缴增值税,同时又是企业所得税的收人范围。可是在6月底收取这6万元房租时,应该怎么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呢?开票时间的不同会不会改变这笔房租收人的纳税时点呢?
增值税:无论企业在6月底收到房租时是否开了发票给客户,这6万元在6月份时都要缴增值税,当然一般纳税人企业,6月份的税报税期是在7月1日至15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度申报缴纳。按照目前规定,应缴增值税=60000/(1+5%)×5%=2857.14元。(此处省略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就不是6月份必须计算缴纳的了,因为实际向客户提供租房服务是在第三季度,所以企业6月份收到这6万元房租时,可以挂在预收账款或者应收账款里,等到7月份实际提供租房服务时,从预收账款或者应收账款里转一个月的租金2万元进企业的主营业务收人即可,这样就可以直接通过利润表(损益表)计算企业的利润总额,来计算和预缴企业所得税了。
原则上来说,企业开票早于纳税时点的,会把纳税的时间往前移,但企业开票晚于纳税时点的,企业必须在纳税时点申报纳税,不能因为开票时间往后延了就把纳税的时点往后推。
举个例子:企业做了一笔业务,5月份应该缴税的,结果客户要求4月底开票,于是企业就必须4月份缴税。可是如果客户说目前资金紧张,要求7月份开票时再付款,企业可以7月份再开票,但是税必须在5月份就缴纳。只要企业在5月份把税缴掉了,以后客户在任何时候要发票,企业都可以正常补开发票。
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开发票,对不对?
1.开具发票的“四流合一”要求
企业和客户之间发生业务往来,首先应有合同或协议,其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然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后,收取资金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这里有个“四流合一”要郑重提醒:合同、发票、资金、货物或服务,税法要求这“四流”必须一致。甲和乙签订了合同,发票由丙来开,或者货物由丁来提供,或者钱由张三来收取,这都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因此如果客户要求你把发票开给第三方则肯定不行,或者协议中没有任何约定,而客户让第三方付款给企业,也要注意税务风险。
2.内容或品名和金额要求
需要注意:开出去的发票,与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必须一致,开发票的金额与合同和实际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必须一致。若不一致,可能存在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风险。
发票上面要盖什么章?
企业给客户开发票,发票上面盖的那个章能不能是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或者合同章?答案是,都不行,只能盖发票专用章。
开发票的专用税务工具——金税盘和税控盘
最初,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为每个490元,报税盘为每个230元。后来从2014年8月份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原使用金税卡、IC卡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所以新成立的创业企业肯定只能领购到金税盘和报税盘,但是其他成立比较早的企业,目前还有可能在继续使用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从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服务单位按照优惠价格(报税盘价格230元)对原金税盘(卡)、税控盘进行置换。因此,创业企业在营改增后要给客户开发票所使用的开票软件也分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和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
如何使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开具发票
特别提醒:使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对外开具发票的企业,需要保持企业的网络畅通,在线开票。
1.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企业的财务人员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给客户开发票时,需要是在线状态。这样系统可以自动上传已经开好的发票及数据明细。
2.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企业暂时出现了网络故障,不能在线开票,在税务局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每个省区市的规定不同,具体要参照当地规定)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一般是企业可以领购的发票最高限额×单月领购张数/2)的范围内,可以离线开票。超过时间和总金额限制的,系统会锁死不能开票。
上个月开票后,到本月还没有连通网络上传数据的,企业也无法开票。需要连通网络上传数据后,系统才能解锁让企业重新开票。如果企业出于外部原因无法连通网络的,要带着金税盘或者税控盘去主管的国税局进行征税期(一般是每个月1号至15号)或者进行非征税期进行报税后,系统才能解锁让企业继续开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开红票)
1.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要求开红票?
以下情况,企业会要求开红票:
●发生销货退回;
●开票有误;
●应税服务中止;
●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发生销售折让。
2.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步,购买方或销售方的操作。
第一,销售方已经将专用发票(即蓝字专用发票,下同)交付给了购买方,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中自行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
《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人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人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第二步,主管国家税务局的操作。
主管国家税务局通过网络接收企业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企业端系统中。
第三步,销售方的操作。
销售方凭税务局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这一部分看起来会比较生涩,其实操作起来并不困难。做过一次,基本就会了。
3.注意要点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企业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主管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税法里的假发票,一般不是指类似假币那种在伪造、变造的发票纸张上作假,当然市场上也有那种单纯在纸张上做手脚的假发票,这种属于比较低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一般稍微具备一点发票常识,就能识别出来。
我们这里所称的假发票是指没有实际交易,纯粹为了逃税而虚开的发票。如果虚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涉及的就不仅仅是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会触及刑事责任。关于法律风险问题,将另辟一章专门表述。
举个例子:年底要发年终奖了,因为直接发现金的税比较重,于是有的企业会让员工拿一点发票来报销。这种拿来的发票根本没有实际业务,会存在比较大的税务风险。所以要注意:第一是开票的人对不对;第二是开票的内容对不对,发票是不是有真实的业务;第三是开票的金额对不对,有的时候出去开发票,比如说明明买了500元的商品,跟人家商量说你给我开800元的发票吧,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是存在税务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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