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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有哪些人员成本可以加计扣除

时间:2023-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小明的新公司目前启动了一个研发项目,新公司力量有限,技术人员既要负责研发,同时也要为客户提供服务。分别计算小明的企业需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

小明的新公司目前启动了一个研发项目,新公司力量有限,技术人员既要负责研发,同时也要为客户提供服务。按照税收新政,给哪些人的哪些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呢?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按照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119号文,研发费用中有六大类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第一项就是人员的人工费用。

可以加计扣除的是哪些人员?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外聘研发人员,包括: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究人员,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技术人员,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

3.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辅助人员,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4.外聘研发人员,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哪些人工费可以加计扣除?

具体包括: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各类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工龄工资和各类工资性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实就是国家强制规定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但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公积金。)谈到这里,笔者也有一个疑问,即研发人员的福利费可不可以加计扣除?但这个问题等笔者调查后再告诉读者吧。

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工作的成本分摊原则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政策,增加了一块非常有价值的关于人工成本的内容,就是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之前的老文件规定,企业要做研发的必须是企业自己的全职员工,而且必须是专职从事研发活动的,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不可以加计扣除。但现在用人成本很高,对于创业的中小企业而言,聘请研发人员全职做研发,技术好的工资一定不会低,但研发是否能成功存在很大的风险,研发出来的技术是否能马上产生经济效益还存在着不确定性。这就意味着对于一些创业的中小企业而言,全职去养一些技术水平非常好的研发人员,做一件充满风险却不知道是否有回报的事情几乎是不可能的。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可以加计扣除,但是企业在操作方}上要谨慎。首先,要跟这些外聘研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其次,在支付劳务费时企业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目来计算扣缴。

举个例子:小明的企业聘请了四个外部的研发人员参与企业的研发活动,并与之签订了劳务协议。本月需支付甲劳务费800元,乙7000元,丙30000元,丁75000元。分别计算小明的企业需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省略增值税)

答:甲本月劳务费为800元,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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