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单侧截尾法是修削均值法(Trimmed Mean)的一个特例,通过分析价格波动的横截面数据,将价格波动数据中的一侧极端值剔除,再计算剩余价格数据的均值,最终得到核心通货膨胀的估计值。
修削均值法的公式可表示为:
式中,α为修削值,是经过方差大小排序后第i项分项价格指数的权重,但α并不一定是对称的,可根据情况对两端极值截取不同的比例,当只截取一端,则成为单侧修削法。
本书对我国2001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核心通货膨胀进行了估算。计算的步骤分为3步:
首先将2001年—2012年的8个分项价格指数每隔一年12个月为一期分开,按其方差波动性由小到大排序。8项分类指数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简称为家庭设备)、交通和通信(简称为交通通信)、居住、娱乐教育文化用品服务(简称为娱乐教育)、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简称为医疗保健)、衣着、烟酒及用品(简称为烟酒)、食品类,以下各表也依此简称。由于这种分类方法自2001年1月开始实施并且CPI统计是按月进行的,所以本书采用从2001年1月—2012年12月我国CPI指数及其8个分类价格指数的月度同比数据。本书之所以没有采用月度的环比数据,是因为月度环比数据噪声太多,无法得到稳健的分析结果。
表5-1 8大类分项价格指数的波动性排序表
续表
数据来源:凤凰网的数据中心: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a/mac/jmxf.php.
接下来计算8大类分项价格指数对应的权重。在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所用的权重是城乡居民用在各种商品服务的支出额占消费支出中的比重。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消费结构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各类权重要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而调整,一般是按上年的权重来计算本年的消费价格指数。我国在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各种商品服务的权重并未公开,学者在计算权重时,一种是根据商品大类的价格变化数据来反推权重,另一种是根据居民消费性支出来推算,本书使用的是第二种(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联合课题组,2006;王金玲,2008)。另外,我国数据还没有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月度数据,因此还不能做到月度权重的推算,这里只能推算到年度的分项价格权重。具体计算是将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构成和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构成,按照农村人口比重和城镇人口比重加权计算,得出上一年的居民消费支出构成,用来作为当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各分项指数的权重,表5-2、5-3、5-4分别为农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构成和农村、城镇的人口比重,表5-5为根据表5-2、5-3、5-4数据加权计算而来的,居民在各分项大类中的消费比重。
表5-2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构成(%)
续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
表5-3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构成(%)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
表5-4 农村和城镇人口比重
续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
表5-2、5-3、5-4分别为农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构成和农村、城镇的人口比重,按照公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项目比重=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项目比重×农村人口比重+城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项目比重×城镇人口比重,我们得到了居民消费指数中各分项大类的人均消费支出比重,如表5-5所示。将计算得到的8大类分项人均消费支出比重向后推迟一年作为当年计算核心通货膨胀各分项大类的权重。
表5-5 居民消费指数中各分项大类人均消费支出比重(%)
注:表中数据根据表5-2~5-4数据计算而来。
最后按照表5-1中各分项大类中的波动性排序,对波动性大的分项权重的一端剔除30%的比重,计算剩余分项大类的加权平均值得到最后的核心通货膨胀指数。计算结果如图5-1所示。
图5-1 30%单侧修削法估算的核心通货膨胀序列图
图5-1为30%单侧截尾法产生的核心通货膨胀估算结果。表5-6给出了2012年12月30%单侧截尾法的具体算例,表5-6中首先对构成价格指数的8项分类指数按波动性由小到大排序,然后分别列出其对应权重,计算其累计权重和经过30%单侧截尾后的权重,最后使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核心通货膨胀。
表5-6 30%单侧截尾法的具体算法(以2012年12月为例)
数据来源:凤凰网的数据中心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得来的数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